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4-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办函〔2012〕61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省属有关单位:

《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加快推进我州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1〕45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使行政权力逐步做到行使规范、运行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

(二)基本原则。

职权法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行政权力项目的梳理、公开、运行和监督。

公开透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规定,将行政执法部门非涉密行政权力基本信息和运行的法定程序完整、准确地公开。未公布的非涉密行政权力一律不得实施。

有效监督。通过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方便社会公众监督;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办理全业务全流程网上运行,实现实时监察监控。便民利民。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畅通沟通渠道,降低办理成本,提高服务效率,方便公众咨询、查询和监督投诉,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

注重实效。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依托现有电子政务网络资源,充分利用现有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和行政执法部门自动化办公系统进行系统对接和资源整合。

(三)主要目标。

从2012年开始,用2年左右时间建立与全省统一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并基本实现全州互联互通,基本形成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监督有效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

二、主要工作

建立“一目录、一厅、二平台”运行系统,即行政职权目录、电子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实现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监察实时到位。通过网络的互联互通,建立起与全省统一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

(一)编制行政职权目录。

建立与全省统一的行政职权目录。在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清理行政执法职权的基础上,经州、县政府法制部门及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的所有行政权力全部列入目录。

建立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机制。当行政权力依据发生变化或机构职能调整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公布或者机构职能调整确定后及时按规定申报,经政府法制部门及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对行政职权目录进行调整。未经审核确认的行政权力及相关信息,不得擅自收入行政职权目录。

(二)建立电子政务大厅。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电子政务大厅,公开各项行政权力的法律依据、权力事项、外部流程、服务指南等内容,提供相关的服务表格下载、行政权力事项办理状态查询以及网上咨询、投诉,对办理情况进行评价等。

(三)建立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

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立与全省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的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实现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办理全业务全流程网上运行。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根据行政职权目录中行政权力事项基本信息、内部流程图、裁量基准,在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对每项行政权力事项设定独立的内部流程(含时限、环节、责任人、顺序),固化流转环节。建立内部业务专网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接入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未建内部业务专网的部门,依托全州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办理业务。

(四)建立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

在行政职权目录、电子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建立运行的基础上,建立覆盖广泛、功能完善的行政权力运行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实时监控、全流程监控、预警纠错、效能评估。

三、工作步骤和工作方法

(一)行政权力清理规范。

2012年8月前,完成州级部门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2012年10月前,各县完成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

州、县政府法制部门组织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对其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审核、公开,摸清权力底数,明晰职责分工,编制运行流程,建立裁量标准,为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系统提供准确数据和流程。

(二)平台建设。

开展电子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的建设。按照省政府制定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平台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依托利用现有的电子政务大厅、电子监察平台、行政执法部门业务专网等载体,充分整合各类电子政务资源,建立州政府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可以采取各级政府统一建设和各行政执法部门自行建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行建设的平台必须保证与省、州平台互联互通。

(二)基本实现全州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2013年州、县部门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基本实现与全省互联互通。

各单位根据行政权力外部运行流程图,结合行政监察监控(包括政务公开、时效、流程、行为、异常情况等方面的监察监控)需要,按照系统技术要求,对清理审核后的各项行政权力事项设定独立的内部流程(含时限、环节、责任人、顺序等),编制行政权力内部运行流程图,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确保行政行为依法、透明、廉洁、高效运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州政府秘书长负责,州政府办公室、州委编办、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监察局、州财政局、州委州政府目标督查办、州质监局、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务中心、州政府信息公开办、州政府效能办等部门参与的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协调机制,研究确定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等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各县、各部门要按照州上的统一安排,由主要负责人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本地本部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

1.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工作由州政府法制办牵头,州委编办、州监察局、州质监局、州政务中心、州政府信息公开办、州政府效能办共同参与,具体负责组织各部门对行政权力进行清理审核确认,组织审核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负责行政职权目录的管理,指导各县、各部门行政权力的清理规范。

2.州质监局指导各县、各部门按照省质监局发布的《行政权力业务事项编码规则》对审核确认后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编码。

3.建设运行平台工作由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监察局、州财政局、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务中心、州政府信息公开办共同参与,具体负责全州统一的电子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建设,按照省上要求制定我州的技术方案和技术标准;指导各县、各部门运行平台建设,包括运行平台规划、网络整合、技术保障和管理维护等。

各县、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做到责任分解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分阶段、分步骤按期完成相关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县、各部门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州委州政府目标督查办、州政府效能办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严格组织检查考核,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

有关部门(单位)名单

一、政府行政机构(34个)

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法制办、州人防办)、州发改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民委、州公安局、州监察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境保护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局、州畜牧局、州林业局、州商务合作局、州文化体育广播局(州新闻出版和版权局)、州卫生局(州中藏医药管理局)、州人口计生委、州审计局、州国资委、州安全监管局、州统计局、州旅游局、州宗教局、州扶贫移民局、州防灾减灾局、州外事侨台办、州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承担有行政职能的其他机构(20个)

州保密局、州委编办、州政府新闻办、州密码管理局、海管局、亚丁景区管理局、州公路局、州档案局、州地志办、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州总工会、州妇联、团州委、州科协、州文联、州社科联、州残联、州佛协、州工商联、州红十字会。

三、省属单位(10个)

州地税局、甘孜国安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国税局、州气象局、州烟草专卖局、州邮政管理局、人行甘孜中心支行、甘孜银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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