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2014年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5-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2014年计划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广安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2014年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12日

广安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2014年计划

2014年是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的启动之年。为推动我市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四川省广安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内容和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根据广安市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结合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要求,以提高资源产出率为目标,围绕“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坚持循环经济发展与转变发展方式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示范引领与整体提升相结合,制度创新与管理规范相结合,积极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推动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推行绿色消费,形成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二、年度目标

落实和启动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内容、项目,构建循环经济示范城市的发展机制。积极推进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循环化改造,延伸循环化产业链条。加快武胜节能环保产业园建设。加快广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推进农业循环化、服务业循环化、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

2014年广安市创建循环经济示范城市重点指标

序号项目指标或水平2014年度目标值

1资源利用水平资源产出率(元/吨)2151

2能源利用水平能源产出率(元/吨)12750

3水资源利用水平水资源产出率(元/吨)77.5

4节能情况节能年度和进度指标完成情况完成

5节水情况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0.42

6农业废弃物利用水平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80

7规模化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90

8污染减排目标实现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年度目标完成

9公共采购政府节能环保、再生利用产品采购率(%)70

10绿色产品推广绿色照明产品推广量(万个)30

11财政支持力度设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有

12宣传开展循环经济特色宣传活动有

13统计数据完整度有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相关统计数据进一步建立健全循环经济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及基础建设,完善相关统计制度等。

三、重点工作

(一)加快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

1.发展循环型工业。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大力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以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为重点,按照清洁化、规模化、特色化的发展要求,不断完善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加快推进利用含钴炉渣年产4000吨电积钴、广安北新建材公司轻质节能墙体材料生产、年产2.8万吨新型玄武岩纤维绝热制品生产线、利用粉煤灰(渣)生产混凝土砌块和蒸压砖、广安诚信化工甘氨酸系列化工生产线、10万平方米覆铜板生产线等项目,依托中宝集团、鸿岱科技等企业,加快武胜节能环保产业园建设,促进资源、能源的循环利用和梯级利用,全面提高工业循环经济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环境保护局及有关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2.发展循环型农业。大力推进全国现代化农业示范市建设,推进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和精品农业生产基地建设。提高生猪、蔬菜、龙安柚、柑桔、葡萄、梨等农产品深加工比重,提升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发展农牧结合、林牧结合、蔬牧结合等产业发展模式,打造种养加(销)、林养加(销)和“生态养殖+沼气+绿色种植”三大循环经济模式,促进农、林、牧、渔业间的废物交换和循环利用。进一步实施沼气、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武胜县“果—草(菜)—畜—沼”循环农业示范带、农作物秸秆产业链等项目,提高农业的资源化利用程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食品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3.发展循环型服务业。加快现代物流试点示范市建设。坚持以信息化改造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着力发展生态旅游业,加快建设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快速推进协兴红色文化影视城等项目建设,推进服务主体绿色化、服务过程清洁化,促进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提高政府节能环保、再生利用产品采购率,大力推广绿色产品,引导人们树立绿色循环低碳理念,转变消费模式,减少资源消耗,加快构建循环型服务业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二)推进资源循环利用。

1.全面推行减量化。坚持在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出台全市清洁生产审核方案,公布清洁生产强制审核企业名单。加大对全市范围内的化工、建材、电力、冶金、造纸等行业的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力度。实施工业园区清洁生产示范工程,培育一批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示范企业。2014年规模以上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率力争达到15%以上。(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及有关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2.推进“城市矿产”资源化利用。完善废旧电子电器、废旧金属、废旧轮胎和废弃包装物等“城市矿产”资源的回收利用体系。努力将华蓥市、前锋区、邻水县打造成“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地区,争取符合条件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进入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百个示范基地和百家骨干企业“双百”工程。(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及有关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3.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快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积极启动广安市压缩式垃圾中转站点建设,深入推进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试点示范,促进城镇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安全运输、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快推动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回收利用体系,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及有关单位)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1.促进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打造以煤矸石、粉煤灰、冶炼废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为关键节点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加快培育具有较高技术装备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专业化企业,全力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基地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业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全面实施广安市绿色建筑发展方案,积极开展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示范,稳步推进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发展新型住宅产业。(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及有关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2.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大力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着力整治突出问题。加大农业和农村污染源的整治力度,控制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设农村沼气池,对农村人畜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快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进程,提高农村用水卫生合格率,有效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加大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促进科学使用农用物资,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大农村工矿企业污染防治力度,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加强农村耕地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建立农村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和监测制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市畜牧食品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及有关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3.加强污染防治。实施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建设生态防护林带,维护和恢复水体生态功能。优先保护饮用水源,科学规划备用饮用水源,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配套管网建设,不断提升雨污分流和污水处理能力。以火电厂、水泥企业脱硫脱硝设施建设为重点,控制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排放。加大对PM2.5污染防治,2015年前对PM2.5、臭氧、一氧化碳全面实施监测。(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及有关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四)制定政策措施。

1.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循环经济工作领导机构和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加强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研究解决循环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各区市县政府发展循环经济的主体责任,市政府办、发改、经信、科技、住建、环保、农业、商务、财政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能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和考核督促作用。加强节能监测能力建设,完善循环经济统计评价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循环经济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及基础建设。(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2.完善促进政策。认真落实国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设立市级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中省政策、资金支持我市循环经济发展,以及重点园区改造和重点项目建设等。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加大对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园区、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完善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政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及有关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3.强化科技支撑。积极推广资源节约和替代、能量梯级利用、延伸循环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等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加大国内外科技资源的引进,争取在新能源利用、生态环保、建筑节能等方面启动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对循环化项目发展的促进作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及有关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4.开展宣传教育。结合“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土地日”等活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多种媒介,大力宣传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新举措、新经验和新典型,大力倡导绿色消费。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饭店”等创建活动,使循环经济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团市委及有关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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