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快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相关工作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快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相关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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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1-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快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相关工作的通知
凉府办函〔2014〕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推行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是省政府和州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和行政效能建设的重点工作。目前,我州已初步建成州、县互联互通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平台,但全州各级部门行政权力清理数据录入工作进展缓慢。为加快推进我州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州级部门行政职权目录录入和公布工作
州直各部门已清理并经州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的行政权力事项,应及时录入行政职权目录系统向社会公布。
(一)录入行政权力事项主体。
本次录入行政权力事项的主体是行政权力清理审核后已在州政府网站上公示的州直有关部门(单位),包括行使行政权力的法定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二)录入内容。
经州法制办审核确认公布的部门行政权力包括:法定执法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依法受委托行使或委托其他单位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由部门管理的被授权组织行使的行政权力;其他由部门管理的被授权组织行使的行政权力。
每项行政权力事项要求录入的内容为:行政权力编码、行政权力名称、实施主体、法律依据、收费依据和标准、外部流程图、内部流程图、裁量基准、相对人救济渠道,以及行政职权目录系统规定的其他相关内容。
(三)工作步骤。
1.部门自行录入,设置风险点、监察点并完成初审。在2014年1月20日前,州直有关部门(单位)基本完成本部门行政权力在行政职权目录中的录入工作,同时提出权力运行风险点、监察点,并完成初审工作。行政权力录入应严格按照行政权力清理上报结果进行。权力运行风险点、监察点由部门纪检监察机构会同所在部门(单位)共同提出,并报同级监察局备案审核,在备案审核中发现风险点和监察点设置不适当的,及时提出修改、变更意见。初审由部门法制机构完成。填录说明请登录电子政务外网查阅。
2.网上审核阶段。州法制办会同州委编办、州政府信息公开办等部门对州直有关部门(单位)网上报送的行政权力和运行流程进行再次审核。州直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审核意见对清理结果进行修改完善。
3.公布。在2014年2月15日前,完成州直有关部门(单位)行政权力的录入审核工作,通过州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并提供实时查询。
4.动态调整。各部门(单位)在完成行政权力录入后,应建立健全行政权力目录动态调整机制。行政权力依据发生变化或机构职能调整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公布或者机构职能调整确定后及时按规定申报。经州法制办会同州委编办审核后的行政权力增加、取消及变更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主体、法律依据、外部流程等有关事项,应在确认后15日内对本部门行政职权目录进行调整。未经审核的行政权力及相关信息,不得擅自录入行政权力目录。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州直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行政权力录入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认真组织,并抽调熟悉业务和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专门录入小组。
2.确保质量,按时完成。此项工作量大,任务繁重,要求严格,时间紧迫。有关部门(单位)一定要服从大局,认真细致,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录入工作。
3.加强指导,及时协调。州法制办要会同州监察局、州政府信息公开办加强对部门填录行政权力事项的业务指导,对录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产生的新需求,及时收集、汇总并进一步完善行政职权目录管理系统。
二、加快推进县市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和硬件设备准备工作
县市政府应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政府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2〕27号)要求,在2014年1月30日前基本完成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在2014年1月10日前完成硬件设备准备和应用软件安装。
各县市录入、审核、公布相关工作由县市政府比照州级部门的安排自行制定方案,在2014年2月20日前完成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相关各项工作。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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