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推进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推进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内府办发[2015]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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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6-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推进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内府办发[2015]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加快我市能源发展和综合利用,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内江市推进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工作推进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4日
内江市推进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工作推进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3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23号)精神,结合内江实际,制定本推进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为主线,以科技创新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统筹市内外资源和市场,扩大能源合作,加快推进能源资源高效开发和清洁发展,优化调整能源布局和结构,全面提升能源开发和综合利用效率,构建全面协调科学发展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将我市建设成为能源供应保障有力、运输体系健全高效、生态环境和谐友好的全国重要优质清洁能源基地,为“建设幸福美丽内江”提供能源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能源资源高效清洁开发和综合利用。
1.稳步推进非常规天然气开发利用。制定全市页岩气发展规划,推进长宁一威远等全国页岩气重点规划区的勘探开发,争取国土资源部设立川南页岩气综合勘查开发试验区,基本完成页岩气资源潜力调查评价。优选一批有利目标区和远景区,建成1个页岩气勘探开发区块。推进关键技术攻关和主要装备生产自主化,逐步建立和完善技术标准与规范。基本建成长宁一威远国家级页岩气先导示范区,建成全国重要的页岩气生产基地。到2020年页岩气实现稳定生产,产能20亿立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安监局,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清洁高效开发利用煤炭。加大煤炭资源勘查力度,增强煤炭持续发展保障。科学布局、退小建大、优化结构,大力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和淘汰落后产能。2020年煤炭年产能稳定在500万吨。加强煤炭科技创新,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与装备,积极应用信息化、自动化等技术建设大型智能化煤矿;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推进煤炭及煤层气等共伴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鼓励煤矸石等低热值煤和劣质煤就地清洁转化利用。加强矿区环境治理,推进煤矿棚户区改造,探索健全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机制,促进矿区和谐发展。(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国土资源局)
3.科学有序推进新能源开发。因地制宜有序发展新能源发电,到2020年太阳能发电能力达到10000千瓦,推进生物质能发电。积极推广太阳能热利用、生物质燃气、生物质液体燃料。扎实推进地热资源调查评价和开发利用。加强电源与电网统筹规划,科学安排调峰、调频、储能配套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国网内江供电公司)
(二)推进能源转化利用方式变革。
1.优化煤电发展方式。推行“煤电一体化”综合利用,实施“上大压小”,关停小火电机组。转变煤炭使用方式,着力提高煤炭集中高效发电比例。提高煤电机组准入标准,优化火电建设时序,在铁路沿线和负荷中心建设单机百万千瓦级高效环保机组燃煤电厂,新建燃煤发电机组煤耗控制在每千瓦时300克标准煤以下。实施煤电机组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工程,现役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力争供电煤耗降至每千瓦时300克标准煤左右,污染物排放接近燃气机组水平。在“十三五”期间淘汰华电白马电厂2台20万千瓦发电机组,适时开工建设1台66万千瓦超超临界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到2020年,煤电装机控制在170万千瓦以内。(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
2.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加快能源结构“气化”进程。落实天然气利用产业政策,优先发展城镇燃气,确保城镇燃气用气需求。加快完善城市燃气管网、储备站场等燃气设施,进一步提高用气普及率,逐步实现气化全市目标。加强城镇供气储气调峰及应急设施建设,提高储气规模和应急调峰能力。推广使用以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为燃料的新能源汽车,重点发展远程运输、城市公交、出租车和环卫等专用车辆。优化发展天然气化工,延长天然气化工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调整工业燃料结构,减少污染排放。保障冶金、建材、重大装备制造、新材料等用气需求。适度发展天然气发电,大力推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提高天然气利用效率。到2020年,全市用气量达到8亿立方米,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推动城乡用能方式变革。优化城镇用能方式,加快城乡电网改造升级,提高电气化水平。在边远地区实施分散式光伏电站工程。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发展农村水电,完善农村电力服务体系,加强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积极争取更多城市纳入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计划、绿色交通行动计划,稳步发展天然气汽车运输。科学编制燃气发展规划,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燃气输配管网及设施,逐步保障边远城镇居民生活用气。鼓励有条件的城镇发展分布式能源和地热能集中供暖。拓展城镇管道燃气服务范围,逐步解决周边乡镇村庄居民用气问题,提高燃气普及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国网内江供电公司)
(三)加强能源输送通道建设和能源战略储备。
1.加快建设电力输送通道。推动电网发展再上新台阶,构筑坚强智能电网。完善输配电网,巩固市内和受端负荷中心电网骨干网架,将威远1000千伏、东兴区500千伏输变电站项目纳入“十三五”规划并适时开工建设,完善500千伏、220千伏骨干电网和110千伏及以下输配电网络。加快城乡电网升级改造,增强城乡用电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国网内江供电公司、资中龙源电力公司)
2.完善天然气长输管线。加快完善主干输气管道配套工程,扩大管道供气覆盖范围,继续推进实施“高低压分设、输配气分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安监局)
3.完善输油管道和加油设施。建设内江一简阳等成品油管道,改造史家油库,提升成品油储备能力。融入国家石油储备体系,积极推动成品油消费中心区域国家战略能源储备建设,鼓励石油营销企业增加商业储备。加快完善成品油管网及储油设施建设,提高油品供应保障能力。科学规划布局加油设施,提高油品消费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加强能源科技创新应用。
1.加强能源科技攻关。大力支持主要耗能领域节能关键技术研发。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技术创新,积极发展复杂地质油气资源和非常规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利用技术,发展替代能源技术和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技术。开展高效清洁煤电、风电、太阳能、核电、燃机等重大装备制造核心技术攻关,加强对能源装备技术引进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提升装备制造水平。提高能源区域优化配置技术能力,重点开发安全可靠的特高压交直流输配和智能电网。(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安监局)
2.完善能源科技进步机制和能源支持服务系统。逐步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和管理制度。大力组织先进能源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通过市场机制引导企业加快技术进步。加强能源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加强能源科技人才培养,完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加快能源情报信息的收集、存贮、检索和咨询服务手段现代化。培育能源专业化服务企业,加强能源协会、学会和技术开发服务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各种科技团体的协调作用,广泛开展学术交流与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引领。研究制订《内江市“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明确“十三五”能源发展总体要求、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快编制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页岩气、城镇燃气发展等专项发展规划。加强中长期能源发展战略研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深化体制改革。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全面取消县级电网企业“代管体制”,建立新型农电体制。完善“直购电”政策,建立电煤供应保障机制。推动能源市场开放,探索扩大电网投资渠道的市场机制和长效机制。推进能源企业兼并重组,鼓励大型能源企业产业延伸,培育大型能源企业集团。积极稳妥推进能源价格改革。规范创新能源资源管理,推动以“资源有偿使用、生态环境补偿、利益效益共享、依法合理入股、产品当地留存、资源就地转化、财税倾斜地方”为主要内容的资源有偿使用和补偿机制,有序推进能源资源资产化、市场化改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国网内江供电公司、资中龙源电力公司)
(三)推动区域合作。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和机制,与省内其他市(州)建立多边或双边能源合作机制。加强电力区域合作,继续深入实施“西电东送”战略,大力推进跨市跨区域电网建设。深化与产煤市(州)合作,确保电煤保障。加强油气区域合作,提高油品供应保障能力。鼓励油气企业与国外能源公司合作引进先进技术,支持能源企业“走出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安监局、国网内江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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