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10-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府办函[2013]1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内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内江市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推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31日

内江市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推进工作方案

为加快全市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根据10月25日召开的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培训会和10月28日全市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专题会议精神,结合内江实际,制定如下推进工作方案。

一、建设思路

我市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总体遵循省统一平台的建设思路,按照“整体规划、统一部署、分级实施、有序推进”原则,依托内江市电子政务外网基础网络,部署统一系统软件,构建上下协调联动、广泛适用的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

二、总体架构

我市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遵循省统一平台的总体架构,建设“一目录、一厅、二平台”,即:“行政职权目录、网上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实现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行政职权目录、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与我市网上政务大厅进行数据交换,系统运行产生的数据与各行业专网业务系统进行应用对接和数据交换。

三、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

(一)市级行政权力清理

1、具有行政权力的市级部门(详见附件1)对口联系省级主管部门,学习了解掌握省级主管部门在平台建设中的各项工作,包括:行政权力内部运行流程、文书格式、运行编码和自由裁量权,廉政风险点查找方法及模板设置、监察点位的确定方法及模板设置。

完成时限:2013年11月5日前。

责任单位:具有行政权力的市级部门。

2、开展行政权力内部运行流程、文书格式、运行编码和自由裁量权,廉政风险点查找方法、监察点位的确定方法、模板设置及业务操作培训。

完成时限:2013年11月9日前。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

3、具有行政权力的市级部门参照省级主管部门工作开展流程及要求,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及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本部门行政权力内部运行流程、文书格式、运行编码和自由裁量权清理工作,同时开展查找确认廉政风险点、认定监察点位等工作,合理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编制本单位“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并将结果报送市政府法制办。

完成时限:2013年11月12日前。

责任单位:具有行政权力的市级部门。

4、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监察局,对市级有关部门上报的行政权力清理结果、廉政风险点及等级、监察点位等情况进行逐项会商审定。

完成时限:2013年11月22日前。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具有行政权力的市级部门。

5、组织具有行政权力的市级部门,对审核后的行政权力基础数据进行录入。

完成时限:2013年11月26日前。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具有行政权力的市级部门。

(二)市级平台建设

1、完成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平台部署方案,报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处审核。

完成时限:2013年11月20日前。

责任单位:市电子政务办。

2、对系统平台所用设备进行招标采购。

完成时限:2013年11月30日前。

责任单位:市电子政务办。

3、草拟《内江市政务外网安全管理客户端安装通知》(行权部门用户名单由市政府法制办提供),具有行政权力的市级部门按通知要求各自安装安全客户端软件。

完成时限:2013年12月10日前。

责任单位:市电子政务办,具有行政权力的市级部门。

4、安装调试平台软硬件设备。

完成时限:2013年12月10日前。

责任单位:市电子政务办。

5、完成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中心平台搭建。

完成时限:2013年12月15日前。

责任单位:市电子政务办。

6、市级行政职权目录、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全面运行。

完成时限:2013年12月20日前。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电子政务办,具有行政权力的市级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牵头部门要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和10月28日全市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专题会议要求,明确责任领导和承办科室责任人,制定工作方案,分解任务,及时协调和督促指导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二)有关部门要按牵头部门的要求,明确责任领导和承办科室责任人,采取有力措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相关工作。同时,市级各部门按照“纵向到底”原则,在做好本部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相关工作过程中,加强对县(区)的同步指导,确保县(区)参照市级工作安排,顺利完成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工作。

(三)严格实行责任问责制,市政府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市级各部门、各县(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的进展情况,对照任务落实时限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将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因工作不力影响全市工作进度的,将严肃问责,切实保障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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