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区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11-2015)》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新政办发〔2011〕191号
颁布日期:2011-12-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自治区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11-2015)》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1〕19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11-2015)》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自治区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11-2015)

一、前言

新疆地处祖国西北边陲,周边依次与蒙古、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等8个国家接壤,陆地边境线长达5600多公里,占全国陆地边境线的四分之一。我区32个边境县(市)的总面积为65万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39%,总人口517.63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334.05万人,占边境县(市)总人口的64.53%。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兴边富民行动开展10年来,各边境县(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利用地缘资源和人文优势,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培育扶持特色产业,带动了少数民族群众增收致富,促进了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兴边富民行动成效显著,边境地区进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但由于特殊的历史、地理和自然等多种因素,边境地区仍然面临着发展条件差、底子薄、欠账多、守边又守穷等诸多问题,经济社会发展依然滞后,各族群众要求改善民生的愿望非常迫切,缩小与其他地区差距的任务仍然艰巨繁重。

“十二五”时期是深入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时期,更是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边境地区是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反分裂”和“反渗透”的前沿阵地,是展示对外形象和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深入实施“稳疆兴疆、富民固边”的总体战略,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加快边境地区发展,逐步缩小边境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发展差距,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再上新台阶、新水平,是落实好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快边境地区发展战略部署的具体行动,是维护边疆稳定、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共同推动中华民族团结发展进步,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根据《国家兴边富民行动“十二五”规划》、《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意见》(新党发〔2010〕12号)要求,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范围为全区32个边境县(市),规划期限为2011-2015年。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按照国家兴边富民行动“十二五”规划总体要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解决边民特殊困难和问题为根本,充分利用边境地区的地缘优势、资源特点和开放条件,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着力改善民生,着力提升发展保障能力,着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努力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为边境地区与其他地区同步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全面发展的原则。要始终把发展作为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的第一要务,统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把边境地区的发展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进行规划,采取特殊的政策措施,加大对边境地区的投入,转变边境地区的发展方式,统筹城乡发展,提升保障能力和发展能力,注重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2.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原则。要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对边境一线的投入力度,想方设法解决边民面临的特殊困难,加快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确保边境地区各族人民群众在改革发展中得到实惠,走向共同富裕、走向现代文明,实现兴边富民的目标。

3.坚持突出重点,协调推进的原则。重点抓好边境沿线的发展问题,使资金和项目向沿边境乡镇倾斜,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改善守边边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扶持发展增收产业,提高边民的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创造生产便利、生活方便、有利家庭发展和后代成长的条件,使边民素质不断提高,守边能力持续增强。在此基础上,解决边境地区发展中的其它突出问题,扎实深入地推进兴边富民行动。

4.坚持自力更生,国家支持的原则。要充分发挥边境地区各族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推进边境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要深入研究边境地区的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各项政策措施,逐步加大自治区投入,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力度。

5.坚持民族团结,和谐发展的原则。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持以发展促稳定,以稳定保发展,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建设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美好家园,构筑边防巩固、社会稳定的坚强防线。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牢牢把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及国家进一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的机遇,结合边境地区实际,重点解决边境地区发展和边民生产生活面临的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使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上达到自治区中等水平。

具体目标: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具备条件的沿边(境)二级及以上公路连接贯通,通往边民互市贸易点、主要边境通道、边防哨所、旅游点的等级公路,行政村公路通畅率达90%以上。农村饮水安全、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基本解决。清洁能源普及率明显提高。信息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边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到2015年贫困人口明显减少,边境贫困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边境其他地区农牧民人均收入达到7000元以上。基本消除农村危房。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

社会事业长足进步。学前入园率达7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8%,教学质量得到全面提高,教育事业发展达到全区中等或以上水平。边境地区医疗卫生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各族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边民上学难、看病难的问题基本解决。加快文化事业建设,基本满足边民文化需求,边境文化安全得到加强。

特色优势产业快速发展。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形成规模,边境县(市)试点逐步扩大推开,县域经济得到较快发展,群众增收渠道不断拓宽,收入大幅增加。

沿边开发开放水平显著提升。口岸功能更加完备,边境贸易稳步发展,边境经济合作区辐射和示范作用增强,边民直接受益人数明显增加,吸引境内外投资大幅增长,经济合作层次和水平不断提高。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防巩固、睦邻友好。各民族干部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巩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入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长久保持。边民的国家意识、国民意识、国防意识更加强化。爱民固边战略深入推进,维稳控边能力进一步增强。与邻国友好往来更加密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边境地区公路建设,全面推进国、省道改造,所有边境县(市)基本通二级及以上公路。大力实施“农村富民畅通工程”,具备条件的乡镇和90%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所有建制村通公路。边防公路全部实现等级化。口岸公路全部实现黑色化,8个重要口岸通高等级公路。

加强重点河流控制性骨干工程及农田水利、防洪减灾工程建设,加快水资源利用,科学调度,合理配置,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企业援建牧区水库工程为抓手,实施好“定居兴牧”工程,建设一批大中型山区水库,提高防洪抗旱能力,尽快惠及边民。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推进跨界河流国土防护与整治。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合理稳妥开发建设水电,因地制宜发展小水电、太阳能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

进一步加强通信设施建设,发展多种形式的宽带接入,实现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高边境地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能力,加快应急指挥系统信息工程建设。支持农村邮政、电信和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中小学及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建设。

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工程,加强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大对公益林的保护力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继续实施退牧还草工程,推进草原生态补偿。抓好土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实施边境地区盐碱化耕地改良治理。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和管护能力建设,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强化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治,加大对外来入侵生物的防治力度,继续实施动植物保护工程。

(二)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继续实施“整村推进”和边境扶贫试点工作,积极推进产业化扶贫,推动边境贫困地区的发展和边民的脱贫。加强边民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提高边民科技致富能力。大力推进边境地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农村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各项公共服务向边境地区延伸。

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解决边境地区农牧民的饮水安全问题。继续实施农村沼气工程,并逐步向边境地区农村推广液化石油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加强边境地区农牧民聚居区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改水、改灶、改厕,切实改变村庄环境面貌。大力实施“富民安居”工程,努力改善边民的居住条件。继续实施牧民定居工程,推进安居住房、牲畜棚圈、饲草料基地和电路气等配套工程,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边境地区农村教师、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周转宿舍、边防单位营房建设。完善边境重点地段的监控设施和执勤点配套设施。

巩固“普九”成果,不断提高义务教学质量,改善农村办学条件,适当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加强远程教育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双语教育,健全各级双语教育评价考核体系,基本普及双语教学。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积极争取内地中等职业学校为我区培养技能型人才。逐步实施国门学校建设等边境地区教育工程,改善边境沿线各类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边境地区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社区服务设施以及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力度建立健全覆盖边境地区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努力缩小边境地区与其他地区卫生事业发展差距。加强边境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国门卫生院(室)。完善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加大实施“少生快富工程”力度。

继续实施“西新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走出去工程”等文化惠民工程,加强边境地区和口岸广播电视设施建设,提高少数民族语言影视译制能力,不断扩大广播电视覆盖范围。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深入挖掘整理边境地区民族文化资源,充分发挥各民族传统文化优势,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力度,净化文化市场环境。加强历史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科技信息服务、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和科学知识的普及,提高边民的科技素质。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建立覆盖城乡的群众体育服务体系。

积极参与做好对口援疆工作,引导援疆资金向边境地区倾斜,重点支持边境地区农村安居、农民致富、双语教育、产业园区建设、人才培养五大工程,使边境农牧民切实得到实惠。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通过双向挂职、两地培训和支教、支医、支农等方式,加快为边境地区培养一批企业经营管理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

(三)大力开发优势资源。

扶持特色农牧产品加工,着力延长农牧业产业链。围绕边境地区的特色优势资源,大力发展高科技含量、高档次、高附加值的农牧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实现农牧产品价格由粗加工型向精深加工型转变。积极培育一批知名品牌,重点扶持一批带动经济发展、增加群众收入的龙头企业。

加强边境地区地质矿产勘查,在保护环境和维护生态的前提下,推进优势资源科学有序开发,深入实施市场为导向的优势资源转换战略。积极发展以水电为主的清洁能源产业。

充分发挥少数民族文化资源优势,在边境地区打造特色文化品牌,重点发展文化旅游、民族工艺等文化产业,推动文化资源产业化和文化产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大力开发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特点的旅游品牌与项目,将生态资源、少数民族文化资源转化为产品优势、产业优势,带动边境地区沿线景区的开发和建设。加强与周边国家的旅游合作,积极稳妥地推进边境旅游。大力开发民族特色旅游商品,不断延长旅游产业链。

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开拓市场、扩大就业、人员培训。扶持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和民族手工艺品发展。

(四)提升沿边开发开放水平。

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全面推进“外引内联、东联西出、西来东去”的开放战略,大力建设喀什、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加快发展边境经济合作区,大力推进国际大通道建设,完善口岸功能,逐步建成一批以能源、原材料、特色农产品等资源性产品为主的国际物流集散中心。积极开展同中亚等周边国家的经贸与技术合作,把边境地区建设成我国向西进出口商品加工基地、商品中转集散地、我国陆上能源资源安全通道。

加强边境口岸、通道配套设施建设,配备先进的边境管理和出入境检查设备,提升工作效率,提高通关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发挥边民互市贸易点的作用,通过分类指导和有效的政策扶持,促进目前运转较好的霍尔果斯边民互市点进一步完善功能,规范交易,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功能运转不正常的,要进行综合分析,因势利导,采取不同的支持措施促进发展。重点建设已有的霍尔果斯、吉木乃、巴克图等边民互市贸易示范点,进一步改善互市通关环境,完善功能规范运作,发挥其对全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已开展的5个边民互市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待时机成熟时向全疆推广。

(五)加强民族团结和边防巩固。

高举维护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伟大旗帜,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面向基层,运用各种载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各民族之间相互离不开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形成各民族之间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的良好社会氛围。以增进民族团结、共建和谐边疆为目标,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大力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扎实推进爱民固边模范县(市)、乡(镇)、村(社区)创建,及时表彰在维护边境稳定中涌现出的优秀护边员。

以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爱民固边模范村为基地,以民族团结进步和爱民固边先进个人为榜样,巩固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和爱民固边先进典型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构筑边境地区民族团结、边防巩固的屏障。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加强爱国宗教人士思想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爱国宗教人士在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引导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为稳边固边和边境地区的发展服务。坚决抵制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打击宗教极端势力,制止非法宗教活动。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宗教工作,着力转变思想观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为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好服务。

四、重点工程

(一)基础设施工程。

1.边境沿线便民工程:解决边境沿线边民生产生活突出困难,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重点建设与边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中小型基础设施,用以解决边民基本出行、用电、清洁能源使用、安全饮用水等问题,方便边民发展生产,提高生活质量,完成好守边任务。

2.沿边(境)等级公路建设工程:以现有沿边境县(市)等级公路为基础,力争“十二五”末连接贯通现有路段。

(二)改善和保障民生工程。

1.边境一线边民守边住房工程:科学合理、高标准建设一线边民守边住房,配套设施基本完备,逐步改善边境一线负有守边任务户的生产生活条件。

2.边境信息下乡工程:针对边境地区的实际情况,重点建设涉边、涉农信息服务平台,加强边境贸易、边境文化交流、气象服务、科技等方面的信息服务,提高边境地区农业生产和农产品销售的信息化水平。

3.边境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霞光计划:利用发行福利彩票筹集的彩票公益金,在边境地区修建改建一批敬老院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以及散居五保对象的集中居住点,集中解决边境地区农村五保供养设施滞后的问题。

4.边境文化固边工程:丰富边民的文化生活,扩大对周边的影响,抵御境外文化渗透,筑成健康、坚实、深厚的文化安全屏障。重点支持普遍使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边境地区,大力开展国产优秀影视作品、科普作品的翻译发行并提高市场投放的时效性和普及性。丰富民族语言广播内容。支持和鼓励优秀民间歌手、民族音乐家传唱和创作内容健康、富有时代内涵的民歌并出版发行予以推广。开展面向少数民族青少年的文学作品、音像制品的创编翻译和出版发行,培养他们的审美能力、健康情趣、对民族文化和家乡的深厚感情。组织文艺团体赴边境进行演出,丰富边民的文化生活。

5.边境少数民族能力培训工程:以增强少数民族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少数民族群众各项技能为主要目的,通过兴边富民补助资金支持并引进国际合作项目,在边境地区培养一批少数民族能人,建立一批经济合作组织,带动少数民族群众增收致富。

6.边境县(市)国门学校工程:依托现有教育资源实施边境县(市)“国门学校工程”,以补充教育配套用房为工程建设目标,以留住学生为办学目的,进一步提高入学率和巩固率,力求达到“教室、办公室、图书室、仪器室、教师宿舍、围墙、大门、开水房”等八个方面的配套。

7.边境县(市)村级卫生室建设工程:全区32个边境县(市)共需建设村卫生室2782个,目前已建设了1053个,尚有1729个村未建设。边境村卫生室建成后,可解决边民就近看病、就医问题,缓解边民后顾之忧,增强守边能力。

(三)特色优势产业工程。

1.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工程:争取国家民委、财政部将我区32个边境县(市)均列入兴边富民补助资金扶持特色优势产业试点县(市),每县培育1-2项具备一定规模、带动性强、辐射面广、市场竞争力强的特色优势产业,带动边民增收致富,推动县域经济的发展。

2.民族手工艺品开发工程:支持边境县(市)挖掘、整理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建立名录,培养传承人,弘扬和发展传统少数民族文化。扶持少数民族工艺品的生产销售,积极开展技术人才培训工作,研发适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提高产品竞争力,扩大生产规模,增强边境县(市)经济实力,增加少数民族群众的收入。

(四)沿边开放工程。

1.边民互市贸易点建设工程:支持建设一批边民互市点,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条件,提高服务水平,促进边民互市贸易发展。

2.承接产业示范区建设工程:支持发展基础好、区位优势明显的地区,以开发区为平台,着力引进具有市场前景的产业和技术装备先进企业,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

3.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工程:

①喀什特殊经济开发区:面积50平方公里,包括喀什市40平方公里左右、伊尔克什坦10平方公里左右。喀什市辖区40平方公里左右重点建设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金融贸易区、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和农副产品加工区。加工和完善伊尔克什坦10平方公里左右口岸功能和基础设施,建设进出口商品物流仓储集散中心、进出口产品加工区。

②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面积83平方公里,包括伊宁市40平方公里左右、霍尔果斯口岸33平方公里(含已经国务院批准的国际边境合作中心13.16平方公里)、清水河10平方公里左右。伊宁市40平方公里左右建设进出口产品加工区、优势资源转换加工区和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霍尔果斯口岸33平方公里左右近一半完善基础设施,加快推进中哈合作中心的中心区和配套区建设。清水河10平方公里左右建设农副产品加工、轻纺、建材、机械组装出口加工基地。

(五)民族团结和边防巩固工程

1.边境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建设工程:在“十二五”期间,按照“试点先行,总结推广”的方针,在32个边境县(市)创建第一批32个(每个边境县市各1个)具有示范带头作用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使之成为维护民族团结、巩固祖国边防的战斗堡垒。创建的总体目标是:模范村组织领导有力,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发展,群众思想道德素质良好,各民族团结和睦,社会秩序安定,村容村貌整洁。

2.爱民固边模范村创建活动工程: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开展以“维护治安、民族和谐、经济合作、服务民生”等为特色的爱民固边模范村创建模式,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将我区目前创建的386个爱民固边模范村作为兴边富民行动示范点来建设,加大项目资金的投入,促进边境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全力维护边境地区的和谐稳定。

五、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和筹措

(一)建设内容。

本规划的建设内容,立足于大力改善边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提高边境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水平,促进边境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根据32个边境县(市)编制兴边富民行动“十二五”规划项目需求,经与自治区兴边富民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项目对接,“十二五”期间,边境地区规划建设项目12156个,涉及农业、畜牧等17个大类。其中:

农业项目涉及新建温室大棚、开发耕地、低产田改造、农田闸口建设、种植基地建设、沼气池、农副产品加工经营场所建设等;

水利项目涉及节水灌溉、新修水库大坝、打机电井、防渗渠、自来水入户、蓄水池、铺设管道、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水闸建设等;

电力项目涉及电网改造、通电入户、太阳能照明、太阳能路灯建设、太阳能发电机购置等;

交通项目涉及路桥建设、乡村公路、通边境县(市)边防公路、客运、货运站场建设等;

畜牧项目涉及退耕还草、草料基地、牲畜暖圈、草场围栏、青储窖、配种站、牲畜品种改良、畜产品加工点、养殖基地建设等;

卫生项目涉及卫生室建设、医务人员培训、交通工具购置等;

计生项目涉及计划生育指导所建设,计生医疗设备购置等;

文化项目涉及文化室、文体广场、民俗博物馆建设、文化设备购置等;

广播电视项目涉及广播电视入户工程等;

通信项目涉及通讯设备购置等;

住房项目涉及富民安居房建设等;

教育项目涉及“双语”幼儿园、学校建设等;

民政项目涉及社会福利院、老年活动中心及敬老院、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建设等;

培训项目涉及培训基地建设、开展技术培训、培训设备购置等;

经贸项目涉及集市建设等;

国防项目涉及边境线铁丝网建设等;

其它项目涉及民族团结模范村、爱民固边模范县(乡、村)创建等。

(二)投资估算和筹措。

按照上述建设内容,本规划2011—2015年建设总投资为1681.31亿元。其中:

农业项目估算总投资285.2亿元;水利项目估算总投资335.9亿元;电力项目估算总投资111.7亿元;交通项目估算总投资809.3亿元;畜牧项目估算总投资38.9亿元;卫生项目估算总投资17.6亿元;计生项目估算总投资3.3亿元;文化项目估算总投资23.2亿元;广播电视项目估算总投资0.1亿元;通信项目估算总投资0.2亿元;住房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11.1亿元;教育项目估算总投资1.1亿元;民政项目估算总投资39.2亿元;培训项目估算总投资1.2亿元;经贸项目估算总投资2.2亿元;国防项目估算总投资0.1亿元;其他项目估算总投资1.01亿元。

根据国家提出的“部门分工负责、省区组织实施,地州协调配合,县市贯彻落实”任务要求,自治区规划项目资金主要依靠国家安排的兴边富民行动专项资金、自治区各部门专项资金、对口援疆资金、各边境地、州、县(市)自筹资金来解决。

六、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加快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事关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事关我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全局。各地、各部门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兴边富民行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领导,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切实抓紧抓好。

(二)争取国家支持,确保规划实施。

争取国家制定特殊政策,加大对我区边境地区的支持,是我区进一步实施好兴边富民行动的关键。各有关部门要充分把握国家高度重视边境地区的发展、继续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以及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的机遇,主动与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对接,争取国家对我区边境地区更大的支持,落实好支持边境地区发展的各项政策、资金、项目,推动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确保规划目标任务的如期实现。

(三)明确任务目标,落实责任分工。

坚持“部门分工负责,地州组织实施,县市贯彻落实”的方针。自治区兴边富民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按照本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建设内容,编制专项建设项目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加大资金投入,落实项目安排,制定具体措施,支持和督促地方相关部门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边境地、州要全面负责本规划组织实施工作,制订配套规划或实施意见,加强指导和协调,落实好支持边境地区发展的政策、项目、资金,确保规划预期目标的实现。边境县(市)要制订兴边富民行动专项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兴边富民行动领导小组的作用,强化各部门责任,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兴边富民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指导协调,强化督促检查。

边境各地、州、县(市)要定期召开兴边富民行动领导小组会议,总结工作,交流情况,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加强对各地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向本级政府报告规划实施和进展情况。

(五)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环境。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开展兴边富民行动的重大意义,宣传规划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争取全社会关心、支持边境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为规划的实施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按时入驻市政府政务大厅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白银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