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地区边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阿勒泰地区开展稳边控边严厉打击乱采滥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6-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地区边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阿勒泰地区开展稳边控边严厉打击乱采滥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行办发[2012]7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行署有关部门,地直有关单位:

地区边防委员会办公室《阿勒泰地区开展稳边控边,严厉打击乱采滥挖行动实施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阿勒泰地区开展稳边控边严厉打击乱采滥挖行动实施方案

地区边防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

为严厉打击乱采滥挖行为,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坚决防范非法抵边和越界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边境地区安全稳定,从2012年6月起在全地区开展稳边控边,严厉打击乱采滥挖行动,现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贯彻落实阿勒泰地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地区依法治理乱采滥挖、维护生态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阿地党办发〔2010〕54号)和阿勒泰边防委员会《关于阿勒泰区域加强边防管控工作的意见》(阿地边防委〔2012〕2号)精神,有效遏制非法越界、狩猎、乱采滥挖、跨界盗畜、边境走私等活动,进一步加强边境管控,解决好影响边境安宁和秩序稳定的突出问题;坚决打击在地区所辖范围内的林区、山区、河谷、草原、荒漠戈壁等区域进行违法采药、采金、采石等乱采滥挖、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进一步维护生态安全,保障边境稳定;充分发挥边防、国土、林业、草原等部门的联动作用,努力营造对违法行为共同打击、人人监管的良好氛围,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促进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地区稳边控边,严厉打击乱采滥挖行动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邓章武(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

副组长:杨振海(地委委员、地区纪检委书记、地委政法委书记)

李民勤(阿勒泰军分区副司令员)

石勇(十师北屯市党委常委、十师副师长、政法委书记)

于江(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局长)

张良(武警阿勒泰边防支队支队长)

成员:杨葆顺(兵团农十师武装部部长)

简庭卫(行署副秘书长)

赵良波(地委宣传部副部长)

俞光新(地区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边防委员会办公

室主任)

徐鹏(阿勒泰军分区副参谋长)

高明(地委政法委副书记、地区综治办主任)

买卫杰(地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哈力克·阿力马赞(地区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

阿德勒汗·木海(地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郑象礼(地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任臻平(地区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

哈德别克·库西肯拜(地区林业局局长)

程勇(地区公安局局长)

柳陲(阿勒泰海关关长)

高林(阿勒泰国家安全局党委书记、局长)

霍晓林(吉木乃口岸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

程文君(塔克什肯、红山嘴口岸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

阿玛太·西热牙孜旦(阿勒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李惠杰(吉木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刘晓峰(塔克什肯边防检查站站长)

方良(吉木乃边防检查站站长)

许章勇(红山嘴边防检查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边防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主要整治区域

阿勒泰市:耶轮根切克、乌尊那瓦、波托莫因、乌尔莫盖提达坂、苏木达依列克河流域、克木齐清沟、中蒙9至11号界标等区域。

布尔津县:中蒙2—3号界标区域、冲乎尔东山、181牧场等区域。

哈巴河县:阿克阔勒喀、大萨孜、玉峡峡、登盖克、乌尊诺瓦、奇本德、科克托海、南湾、卡拉克其等区域。

吉木乃县:杰勒得、阔克别特、霍依塔斯、北沙窝、冰山等区域。

福海县:辉腾阿尔善山口、新老金沟、中蒙12-13号、中蒙22-26号界标等区域。

富蕴县:中蒙27号界标、巴特尔夏沟、捷克陶、森塔斯、诺尔特湖区域、东沟巴斯、大小杜尔贡等区域。

青河县:套查干郭勒、三道海子、萨尔布拉克、中蒙132-151号界标等区域。

喀纳斯景区:那尔森、阿合欧勒滚、白哈巴、大草山、禾木巴斯、那仁、宝塔美因、阿克塔因卡和中哈2-3号界标等区域。

四、具体任务

行动时间为2012年6月至2012年11月。各县(市)、喀管委对辖区边境管理及打击乱采滥挖工作负总责,提供必需的工作经费和物质保障,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清山清边活动,开展拉网式清理,依法查处抵边非法采药、采金、采石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抵边乱采滥挖行为。边境形势严峻时,可酌情增加清山清边活动频次。严密监控重点部位、时段和人员,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各县(市)、喀管委主要领导是稳边控边、严厉打击乱采滥挖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加强协作,细化责任,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阿勒泰军分区:负责加强边境一线特别是重要敏感地段的管控,严防涉外事件发生。加大重点地段的巡逻密度,切实发挥各执勤哨所及临时执勤点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的巡逻方式,严防不法分子在边境一线乱采滥挖。配合各县(市)、喀管委开展清山清边活动,及时清理非法抵边采挖人员。加大夜间执勤力度,严防非法人员在边境地区潜入潜出,制造事端。定期召开联防会议,积极开展联防巡逻工作。

武警阿勒泰边防支队:负责加强边境管理区的管理,加大进入边境管理区人员、车辆的查验力度,严把进山通道,堵截非法抵边车辆、人员。掌握和监控边境管理区的外来人员情况,了解动向,及时劝返企图进入边境地带的外来人员。加大对边境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密切监控边境前沿动态。配合各县(市)、喀管委开展清山清边活动。

兵团农十师:负责做好兵团协管段的稳边控边,严厉打击乱采滥挖行动,加强对辖区内外来人口的管理,掌握人数、摸清意图,严防不法分子混入边境地区。

地委宣传部:组织开展边防政策法规、森林草原防火、禁止乱采滥挖、保护生态环境等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守法意识、国界意识、资源保护意识和边民依法护边的能力,营造科学有序开发矿产资源、切实保护生态安全和维护边境稳定的氛围。

地委政法委、地区综治办:负责抓好稳边控边,严厉打击乱采滥挖行动的督查考核工作。

地区公安局:负责加大维护边境地区社会秩序的工作力度,加强城镇、乡村区域的外来人员的摸排,掌握人数、摸清意图,严防不法分子混入边境地区。加强民爆物品的管理,严厉打击乱采滥挖、捡拾鹿角、淘沙金等进行。对组织人员非法抵边、越界的地方“蛇头”、非法收购倒卖虫草、鹿角的窝点,要加大打击和整治力度,坚决遏制因采挖虫草、捡拾鹿角等行为导致非法抵边、越界事件高发的势头。

国家安全局:负责通过隐蔽战线发现和掌握敌对势力及危害边境地区安全的境内外人员动向,防范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边境管理工作。

地区边防委办公室:负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落实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任务。组织有关单位召开边情分析会,研究解决稳边控边,严厉打击乱采滥挖行动方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负责配合各县(市)、喀管委开展清山清边工作,把护林防火与护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做好护林护边工作。充分发挥护林站和护林员在稳边控边,严厉打击乱采滥挖行动中的作用,阻止非法进入林区的采挖人员,并及时向辖区边防大队报告。

地区财政局:负责做好稳边控边,严厉打击乱采滥挖行动经费的保障工作,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地区国土资源局:严格边境地区采挖手续审批,对无证开采、破坏矿产资源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协同公安、环保、林业、畜牧、工商等部门依法没收从事乱采滥挖非法采矿的机械、车辆等设备,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草原森林植被的行为。

地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规范边境地区交通项目的管理,严防施工人员在边境地区乱采滥挖,跨界作业。

地区林业局:负责落实《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准入制度。对非法采挖、收购、销售野生药用植物,以及为非法采挖行为提供食品、工具、运输等便利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惩。

地区畜牧兽医局:负责落实《草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惩处乱采滥挖、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

地区环境保护局:负责落实《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惩处乱采滥挖破坏生态安全的违法行为。

各口岸管理委员会、边防检查站及阿勒泰海关:负责加强对口岸出入境人员、车辆、货物的监督管理,严防武器弹药、毒品和非法宣传品进入阿勒泰,严厉打击走私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相关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机构。稳边控边,严厉打击乱采滥挖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县(市)、喀管委要尽快成立领导小组,抽调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工作人员参与此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坚决制止和严厉打击非法抵边、乱采滥挖、破坏森林草原等行为。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信息,加强协作,深化联合执法成效,确保此项工作深入推进。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清理工作。2012年6月至11月,地区稳边控边,严厉打击乱采滥挖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市)、喀管委及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和重点抽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地区进行通报,重点督查是否仍有非法抵边采药、采金、采石等乱采滥挖情况,现场是否有挖掘机、铲车和运输车辆等设备,以及相关人员等。

(三)强化考核,狠抓责任责任。地区稳边控边,严厉打击乱采滥挖行动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喀管委边防管控、乱采滥挖、护林防火等工作进行统一考核,凡一项工作未达标,其他工作均不得评优;对态度不认真、整治不得力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总结经验,及时收集整理信息。各县(市)、喀管委要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图片信息,注重总结好经验、好做法,能够反映行动时间、区域、带队领导及队伍,行动成果和费用支出。要实行月报制,每月15日、30日向地区稳边控边,严厉打击乱采滥挖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简报,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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