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州深入开展语言文字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在全州深入开展语言文字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克政办发〔2009〕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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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3-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在全州深入开展语言文字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克政办发〔2009〕2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语言文字工作机构)、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各有关单位:
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下发《关于在全疆开展语言文字执法年活动的通知》(新语发〔2009〕6号)文件,将2009年确定为全疆“语言文字行政执法年”,为了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加强语言文字管理,有效推动克州“语言文字行政执法年”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做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语言文字行政执法年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二法一条例”,加大依法管理语言文字工作力度,提升各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提高语言文字工作者执法水平,规范社会用语用字,营造和谐语言环境,为自治州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语言文字行政执法年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成立克州语言文字行政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刘军海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州委秘书长
副组长:侯全义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吐尔地·吾斯曼阿图什市副市长
凯沙尔·尼加提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吐逊江·买买提州政办副主任
热木提拉·托合提州人事局局长
卡尔曼·赛丁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陈广礼州文化体育局局长
阿曼吐·阿不都热苏力州广播电视局局长
邵东山州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检组长
雷秀莲州师范学校党委书记
吐尔达力·托乎达洪州职业教育学校副校长
韩梅州文明办主任
三、工作目标
主要任务和目标是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用字的通知》(新政办发〔2005〕159号)、自治区民语委和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加强自治区商业领域社会用字及少数民族文字翻译管理工作的通知》(新语发〔2008〕17号),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克州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克政办发〔2005〕2号),结合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社会公共服务行业等领域为重点,加大语言文字政策法规的宣传,开展语言文字评估,创建语言文字示范校,推进双语学习,加强翻译工作,纠正不规范用语用字,进一步提高对全州语言文字工作的行政执法意识,充分发挥语言文字执法队伍的作用,加大语言文字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健全以政府主导,语言文字主管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机制,从更深层次推进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克州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工作步骤和措施
为扎实开展语言文字行政执法年活动,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2月—2009年5月)。
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开展语言文字行政执法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做好语言文字行政执法年活动的宣传和动员,提高开展此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可采取主管领导电视讲话,在报刊发表宣传文章、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画、设置公益广告牌、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开展街道宣传咨询活动等,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开展语言文字行政执法年活动的实施方案。阿图什市可纳入迎接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来开展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6月—2009年8月)。
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动员安排做好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语言文字主管部门牵头组成执法检查组对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检查指导,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2009年9月—2009年10月)。
整改落实阶段是开展语言文字行政执法年活动是否取得时效的关键阶段。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完善依法管理语言文字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语言文字规范管理的制度措施,通过宣传教育、行政处罚等手段有效治理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不规范现象,进一步净化社会用语用字环境。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09年11月)。
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开展语言文字行政执法年活动的总结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思想重视,周密部署。开展语言文字行政执法年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两法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全州语言文字工作者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的重要抓手,是进一步促进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职责,把行政执法作为2009年语言文字工作的一项中心工作,列入本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点内容。
2、精心组织,落实到位。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既要完成规定的任务,又要创新活动思路。一要认真组织,采取措施,严格执法,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将语言文字行政执法年活动与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相结合,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活动相结合,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确保此项活动健康、有序、深入扎实地开展,取得实效;二要加强语言文字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应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三要坚持文明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要使用文明用语,树立语言文字工作者和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3、坚持原则,注重宣传。语言文字行政执法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分级组织,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语言文字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协作的原则,切实抓好执法年活动。要利用多种有效形式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关心、支持语言文字执法年活动的浓厚氛围。
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将开展这项活动的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报自治州政府办公室。自治州将组成检查调研组对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进行检查指导。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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