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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单位: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衢政发〔2014〕6号 |
|---|---|
| 颁布日期:2014-01-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江山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江山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14〕7号)精神,现将江山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同意撤销双溪口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张村乡。调整后,张村乡辖11个行政村,乡政府驻秀峰村秀峰路61号。
江山市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精简、效能”的机构设置原则,周密组织实施,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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