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州119消防宣传活动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4-11-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延州政办发〔2004〕47号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州119消防宣传活动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局室,州直各企事业单位: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的《全州119消防宣传活动月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全州119消防宣传活动月工作实施方案

州消防安全委员会

(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为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抗御火灾的能力,为全州经济及社会发展营造的良好消防安全氛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结合消防宣传“四进”活动和我州实际,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119消防宣传活动月”为载体,以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为目标,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为全州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119消防宣传活动月”工作的领导,州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副州长隋清江为组长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各县(市)要参照州里格局,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县(市)“119消防宣传活动月”的各项工作。

三、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从11月1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其中11月6至11月13日为消防宣传周,11月9日为消防宣传日。

四、活动内容

“119消防宣传活动月”期间,各县(市)、各部门和单位要以消防法律法规为重点,加大《消防法》、《吉林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宣传力度,强化全社会依法治火的意识和观念,树立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自负,隐患自除,风险自担”的主体意识,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政府、社会和消防部门“三位一体”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紧密结合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活动,认真组织并扎实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要动员社会各界,特别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普遍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宣传工作引向深入。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各级人民政府的宣传活动

1.11月9日前,各县(市)主管负责人要根据本地的火灾形势,结合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活动,发表电视讲话,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了解当前的火灾形势,提高自觉消除火灾隐患的积极性,确保本地火灾形势稳定。

2.11月9日前,各县(市)要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发出“人人参与消防,共建小康家园”的公开信,提高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和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3.11月9日,在主要街道开展“消防宣传横幅一条街和消防宣传板报一条街”活动,组织街道两侧的单位悬挂大型消防安全宣传横幅、标语、竖幅和有消防宣传口号的大型彩气球、拱门等,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

4.11月20日前,结合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活动,对久拖不改的单位予以挂牌督办。

5.11月15日前,由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安部门领导带队,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公众聚集场所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大检查。

6.活动月期间,开展“电影下乡”活动,在全州各有关乡(镇)、村(屯)巡回放映《极度险情》、《人命关天》等消防警示电影,增强农村百姓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宣传活动

1.11月9日前,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集中对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利用板报、宣传栏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乡(镇)、村(屯)要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等媒体,采取悬挂防火旗和条幅、出板报和墙报等形式,对广大村民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各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部门要以社区为宣传阵地,在墙报、板报张贴宣传标语、宣传图片等,切实提高社区广大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2.11月9日,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制作消防宣传横幅和消防宣传板报,分别在“消防宣传横幅一条街”和“消防宣传板报一条街”悬挂和摆放。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大型公众聚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要组织开展紧急疏散和灭火演习活动,切实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3.11月6日至25日,电信部门要对移动用户、联通用户和小灵通用户发送有关消防安全的短信,11月9日之前的一个星期,每天要发送三条短信,之后每天一条。

4.11月6日至13日,各车站、机场、客运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利用广播、电视等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常识和消防科教片。

5.11月6日至13日,教育部门要为中小学生上一堂生动活泼的消防安全理论课,讲解火场逃生自救、各类火灾的正确处置和预防方法,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推动整个社会”的目的。各中小学校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充分利用校园文化天地、班报、墙报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警醒师生珍爱生命,注意防火。共青团组织要在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征文、消防漫画或演讲比赛,全面提高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6.11月6日至13日,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普遍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普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自查自纠火灾隐患;普遍开展一次班前、课前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活动,掌握岗位防火安全要领和日常防火逃生常识;举行一次消防安全演练;发放一批消防宣传资料;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座谈会。

7.活动月期间,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及消防法律法规。电视台在晚间节目中要插播消防宣传标语字幕,电台、报纸要播放、刊登消防宣传公益广告。同时,要跟踪报道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活动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营造全社会“整改火灾隐患,珍爱生命安全”的良好氛围。

8.11月15日前,安全生产部门要对全州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风险自担,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法制意识。

9.11月25日左右,由州总工会牵头,文化、公安、民政、教育、团州委等部门共同参与,组织全州大型厂矿、企事业单位举行大型广场文艺演出,宣传消防知识和消防法律法规。

10.活动月期间,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区要分期分批组织人员参观本地的消防站。

(三)公安机关的宣传活动

1.11月9日前,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一次消防业务培训。

2.11月9日,交警、巡警等相关警种要维护好“119宣传活动日”的现场秩序。

3.11月9日,基层派出所要在社区警务室、村委会设立消防安全咨询站,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向群众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解答群众疑问。

4.11月6日至25日,基层派出所要对辖区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居民住宅区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认真组织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订详细的整改计划,并抓好落实。

(四)消防部门的宣传活动

1.11月9日上午,在各地人员流动较多的广场、街道举行大型消防法规知识咨询活动,采取设置消防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设立消防安全知识咨询台、进行现场演示、播放录像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消防知识,解答市民疑问。同时,要在现场开展万人签名活动,组织群众在“整改火灾隐患,珍爱生命安全”大型横幅上签名。

2.11月9日,组织公安部门和有关企业的消防车辆组成宣传方队,在各县(市)的主要街道进行巡回宣传。

3.11月9日,根据实际,在有较大影响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举行大型灭火实战演练。

4.11月10日至17日,到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巡回讲解消防安全知识,深入宣传《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公安部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及《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醒目处悬挂消防安全宣传挂图,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推进消防安全工作社会化。

5.11月6日至23日,督促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普遍开展灭火实战演练活动。

6.活动月期间,各消防站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基地的作用,全方位、全天候对外开放,加大对群众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力度,做好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参观消防站的组织、咨询和服务工作。

7.11月10日至25日,结合“119消防宣传活动月”,认真组织对各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大型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大检查。通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有关要求

(一)围绕主题,及早策划部署。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119消防宣传活动月”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以“整改火灾隐患,珍爱生命安全”为主题,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订具体的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满足社会需要、群众喜闻乐见和具有良好效果的宣传活动。公安、安全生产、劳动、教育、新闻、文化、民政、城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单位要紧密配合,明确工作职责,全面落实活动的各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营造宣传声势。各县(市)、各部门和单位要扎扎实实地开展宣传活动,充分调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各行业参与消防宣传工作的热情,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更新观念,改变过去由公安消防一家唱“独角戏”的局面,努力将消防宣传工作纳入社会化轨道。各级人民政府要责无旁贷地做好领导工作,确保消防宣传经费的投入,形成齐抓共管、多方联动的消防宣传格局和整体协同作战的优势;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以动员群众参与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活动为重点,在全社会掀起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的高潮,形成“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舆论导向,形成全社会全面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全力防控重特大火灾的强劲态势和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大力度,扎实推进消防宣传“四进”工作。“119消防宣传活动月”期间,各县(市)要大力推进消防宣传“四进”工作。一方面,组织被确定为试点单位的社区、学校、企业、村屯自行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另一方面,组织公安消防部门深入社区、学校、企业、村屯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和进行灭火、逃生自救演练,使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火灾隐患的危害,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要深化消防宣传“四进”工作,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努力扩大社会效果,营造浓重的宣传氛围。

(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县(市)、各部门和单位要总结经验,本着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与时俱进,勇于实践,把握公众对消防安全的现实需求,采取富于时代气息、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有的放矢、生动活泼地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活动月期间,州“119消防宣传活动月”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市)、各部门的消防宣传工作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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