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嘉兴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嘉兴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7-09-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嘉政办发〔2007〕141号
关于印发嘉兴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嘉兴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前言
消防事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保障经济社会安全、保卫发展成果的重要任务,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平安嘉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维护经济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环境的重要保障。
为了推动“十一五”期间全市消防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嘉兴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消防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依据
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公通字〔2006〕59号)、《财政部、公安部关于印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防字〔2004〕300号)。
浙江省:《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征召地方合同制消防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87号)、《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通知>》(浙公通字〔2004〕116号)、《浙江省公安消防部队消防场站建设标准(试行)》、《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公安厅消防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事业“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06〕1030号)。
嘉兴市:《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嘉政发〔2006〕30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若干意见》(嘉政发〔2007〕46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嘉政发〔2007〕58号)、《嘉兴市城市总体规划》。
(二)规划范围
本规划内容含嘉兴市所辖的各县(市、区)。
(三)规划期限
2006年至2010年。
一、嘉兴市消防事业发展的现实基础
(一)“十五”实绩
“十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消防事业围绕建设“平安嘉兴”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入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消防专项规划进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消防技术装备得到进一步改善,消防队伍建设进一步发展,社会消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主要体现在:
1.消防专项规划进一步完善。
根据《消防法》、《城市规划法》等法律,各县(市、区)对本地《城市消防专项规划》作了相应的修订,明确了城市消防总体布局、道路交通、给水排水、消防供电等建设要求,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其中12个中心镇(街道)在2005年底基本完成了城镇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其他建制镇也基本完成了城镇总体规划防灾篇的编制。通过这些城镇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城镇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也得到明确的规划,为消防事业的健康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
各级政府积极筹集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工作,做到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消防站点布局日趋合理,相继迁建完毕并投入使用平湖、海宁、海盐、桐乡公安消防站,并明确了“十一五”期间消防站点的规划编制。截至2006年底,全市已建成12个公安消防站。同时,进一步加大了消火栓建设力度,截至2006年底,县级以上城市的市政消火栓达到6798只,消火栓应有量达到了《浙江省城市公共消防设施三年规划(2005-2007)》应有量的90%。在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同时,各地结合“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作,加强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促进了城镇的公共消防设施向农村延伸。
3.消防技术装备设施进一步改善。
各级政府结合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切实加大投入,改善消防装备。“十五”期间,我市的消防车辆装备实现了新的突破,全市购置、更新了各类消防车辆及战斗员个人防护装备,全市公安消防执勤车辆由32辆增加到45辆(其中举高车6辆、抢险救援车7辆、干粉泡沫车13辆、其他消防车19辆);消防员11项个人防护装备也基本配备到位,特勤器材装备在原来的基础上逐步得到了完善。消防装备的数量和质量的有效提升,为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保证。
4.消防队伍建设进一步发展。
全市消防部队立足实战,强化官兵体能、技能训练和对新技术、新装备的掌握和运用,强化官兵对辖区情况的“六熟悉”,制定全市重特大火灾处置预案并定期实施演练,部队灭火救援能力不断增强。五年来,全市消防部队经受了一大批“急、难、险、重”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的严峻考验,共接警出动12403起,出动警力8.25万余人(次),车辆1.63万多台(次),抢救群众491人,保护财产11.06亿元。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成效显著。2004年以来,全市各乡镇按照“政府组建、公安管理、消防指导”的建队模式,在全市所有乡镇建立有执勤车辆、有固定队址、有必备器材、有人员执勤、有组织训练的“五有”专职消防队58支,共有队员436名,配备消防战斗车63辆、消防检查(宣传)车18辆、消防手抬泵61台,乡镇建队率达到100%。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进一步健全。建立“有组织、有人员、有消防三轮摩托车、有消防泵、有固定队址”的村级义务消防队217支,逐步形成了“城市有公安消防队、乡镇有专职消防队、村组有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力量新格局,实现了“初起火灾不出组、小火不出村、一般火灾不出镇”的农村灭火救援体系。
(二)主要问题
“十五”期间,我市消防事业在火灾防控、队伍软硬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消防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消防事业发展水平还不平衡。
我市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够协调,消防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个别地区、少数乡镇对消防事业重视程度不够,消防安全责任制还未得到有效落实;消防工作社会化程度不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不高,服务社会的消防产业尚未充分发育;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机制尚未形成,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还不够强。
2.消防安全布局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当前,消防工作服务范围重点在城镇区域,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加速推进,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加快,消防服务范围将从原来以城市为主要服务区域,逐步向城郊及农村拓展。特别是城市建成区的不断扩大,市本级从“十五”初期的32平方公里,扩大至“十五”末期的60.8平方公里,并还将扩大到规划的100平方公里。但公安消防站仍然维持原有现状,无法满足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中明确的“城市规划区内消防站布局,一般应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和“普通消防站一般不应大于7平方公里;设在近郊区的普通消防站仍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辖区面积,其辖区面积不应大于15平方公里”的要求。城市建成区内消防站缺口较多,导致消防车到达火场时间较长,失去了第一时间到达火灾现场进行处置的优势,致使火灾蔓延时间长,得不到快速控制消灭。
3.公安消防装备技术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虽然我市消防队伍在一般消防安全事故中的处置能力已达到了较高水平,但在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易燃易爆等特殊灾害事故日益增多、处置难度增大的背景下,消防部队应对复杂的化工灾害事故、高速公路事故、社会意外事故等难度高、规模大的灭火抢险救援方面还需进一步提高,现有消防车辆装备还难以满足应对重特大灾害事故处置的需要,尤其是登高车、高喷车、特种抢险救援车等高科技高性能的消防装备还较为缺乏。
(三)发展背景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加快建设长三角经济强市、杭州湾滨海新市、江南水乡文化大市的重要时期。科学编制并实施消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意义重大。
1.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需要消防工作重点随之调整。
“十一五”时期,我市将深入实施接轨上海扩大开放、滨海开发、新型工业化、城乡一体化、科教兴市、和谐发展六大战略,加快推进富民强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基本形成“一主五副一新城”为主体、中心镇为节点、功能互补的现代网络大城市,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化工企业将不断增多。目前,全市共有化学危险品生产贮存经营单位1712家,歌舞娱乐场所307家,高层建筑334家。尤其是我市小型化工企业较多,不少企业生产工艺落后,设备陈旧,已成为危险源。同时,随着我市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化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事故明显增多,各类化学危险品爆炸、泄漏事故时有发生,现有消防装备难以应对处置。在这样的背景下,消防部队的主要任务要向重特大火灾扑救和处置各类化工事故、抢险救灾、突发事故等抢险救援为主转变。同时,对消防队伍的建设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更加专业的训练以及相关的设施和基地。
2.人民群众对新时期的消防事业有了更高的要求。
当前嘉兴消防事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对于消防安全的高要求与相对滞后的消防事业之间的矛盾。当前嘉兴人均生产总值已经超过5000美元,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富裕起来的人民群众对于消防安全问题也格外关注,这就要求政府在努力发展经济的同时也要注重安全问题。嘉兴的社会消防事业虽然在“十五”期间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嘉兴消防事业必须在“十一五”期间得到更加快速的发展,以满足日益富裕的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我市消防事业有一个新的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因此也是政府工作的重点。长期以来,消防事业的工作重心在城市,对农村重视不够,这也是近几年农村消防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我市未来几年的消防工作要着重加强农村的消防事业,加快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增加农村消防站和专兼职消防队员的数量,提升已建专职队伍质量,确保第一时间救人、第一时间灭火,真正构建起城乡一体的消防防护体系。
4.建设“平安嘉兴”、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我市消防事业加快发展。
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设“平安嘉兴”的战略部署,其主旨就是在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要保障社会生命财产的安全,这是“以民为本、以人为本”指导思想的根本体现,要求各级政府积极推动全市社会化消防工作进程,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查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和组织人员疏散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减少火灾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安全保障,需要我市消防事业得到协调、持续的发展。
二、“十一五”期间消防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我市消防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为主线;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解决重大消防问题为重点;以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为动力,遵循现代火灾预防、灭火、救援的客观规律,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三大体系”建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综合素质,增强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全面提升消防工作水平,为建设“平安嘉兴”、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和有序推进的发展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消防事业发展的全局,坚持协调发展,有效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将消防事业的发展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之中。立足于嘉兴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变迁的实际需求,着眼于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安全保障要求,统筹协调发展;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加强新农村消防工作;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不断改善城乡防火安全条件;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入开展全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构建公共消防政府负责、企业消防企业负责、区域消防区域合作联建共享、行业消防行业统筹联建共享的消防体系和消防体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2.注重整体和突出重点的建设原则。
一方面要立足于消防事业的实际需要,注重整体业务水平的提高,按照城乡一体化的建设要求,统筹配置全市的消防力量,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不断改善城乡防火安全条件。另一方面要以抢险救援工作体系为重点,整合社会各界力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强消防体系建设,切实增强消防综合保障能力。
3.统筹规划和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的原则。
以政府为主导,统筹规划“十一五”期间的消防事业发展,将消防事业发展投入作为各级政府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内容,形成分工明确、责任落实、资金保障有力、工作到位的消防建设推进体制,积极探索消防事业社会化发展的形式和途径,力争做到消防建设科学化、集约化、合理化和适度化。
(三)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十一五”消防规划,到“十一五”期末,全市基本建立以落实消防责任制为核心的新型消防管理体制,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显著增强,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大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一般火灾得到遏制,人民群众有较高的消防安全感;基本建立健全包括水、陆于一体的各类灾害事故救援体系和城乡一体化的火灾防御体系,全社会对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的抗御能力明显提高,基本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2.具体目标。
——公共消防设施进一步完善。坚持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消防人员的增加、消防设备的配置与消防规划相一致,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将城市消防建设纳入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进一步完善消防配套设施,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保障城市和乡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公共消防设施“欠帐”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消防安全布局更趋合理。从灭火救援的实战出发,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加快消防站建设步伐,使消防站建设辐射至乡镇和农村地区,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消防救援格局,形成城乡立体化的消防救援网络体系。消防站建设应按照接警后城区5分钟、郊区和发达乡镇8分钟、农村15分钟(含以上)赶到责任区最远点原则进行建设。力争在“十一五”期间,新增消防站9个,改扩建消防站2个。
——消防车辆装备进一步提升。坚持走“科技强消”战略,紧密结合“十一五”时期嘉兴重点培育的“临港型工业、高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特色优势产业”的四大产业集群区域消防保卫工作需要和各县(市、区)不同的产业结构、生活环境,配置相应的基础消防设施和消防车辆装备。至2010年,各县(市、区)按规划要求新增的消防站按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浙江省消防部队消防装备配备标准》配置相应的消防车辆和装备;现有公安消防站在确保按标准配备消防车辆、器材装备的基础上,不断优化装备结构,逐步向“高、精、尖”方向发展。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力量进一步壮大。积极争取现役消防力量,大力发展地方消防力量。认真贯彻《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深入开展专职消防队达标建设活动,乡镇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战斗队、消防安全检查队、消防知识宣传队”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行政村义务消防队建设得到全面发展,至2010年,全市所有行政村建立“五有”义务消防队。积极推进合同制消防员和消防监督文职雇员队伍建设,努力缓解公安现役消防警力不足的矛盾。
——消防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高度重视消防信息网络的建设,以信息服务为纽带,实现无线调动、网络调度、统一指挥、互相配合,调度指挥系统最终达到“一体化设计、多信息融合、多部门联动”实战管理目标,着力提高火场态势的感知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通过加快消防信息化的建设,提高灾害的监督管理和信息的收集、处理、传输、共享能力,提高信息的综合利用率,为部队的快速反应、协同作战、指挥决策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撑,构筑一个突发灾害救助体系。
三、“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促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消防水源和消防车通道建设。
按照城镇消防规划,加快消防水源和消防车通道建设。根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城市道路每120米内设置1个市政消火栓,消火栓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米。消火栓的设置应与城镇开发、老城区改造、新建工业小区和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市政供水主管部门负责市政消火栓等消防供水设施建设,并着力解决消防给水管道因水量、压力不足达不到管网供水要求的问题,确保市政消火栓完好,满足消防灭火救援的供水要求。村镇应充分利用天然水体作为消防水源,并结合农村供水、水利建设和改造,因地制宜修建消防水池、消火栓、天然水源取水码头等消防取水设施,树立消防水源标牌,提高村镇消防供水能力。要结合农村道路建设,畅通乡镇、村消防通道。
2.加快消防站建设。
根据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浙江省财政厅、公安厅、发改委联合下发的《浙江省公安消防部队消防站建设标准》要求,按照“符合标准、功能配套、满足需要、适度超前”的原则,2007年市消防指挥中心完成立项等前期工作、市战勤保障中队修整建设;充分结合南湖景区旅游集结区游船、古建筑群日益增多的实际,利用江南水乡水网优势,2008年建成南湖景区水上救援消防站(与市消防战勤保障中队合驻);2009年建成市城南消防站。至2010年,嘉善县新增西塘景区消防站1个(与原有西塘专职队实行资源整合);平湖市新增开发区消防站(与钟埭专职队实行资源整合)和独山港区消防站各1个;海盐县暂不规划新增消防站,如条件成熟,可在大桥新区新增消防站1个;海宁市新增开发区消防站和尖山消防站各1个;桐乡市新增城南、乌镇景区消防站(与乌镇专职队实行资源整合)各1个;嘉兴港区新增特勤消防站(与现有专职队实行资源整合)1个;秦山核电消防特勤站进行扩建。
3.发挥市场调控作用。
各级政府要推动建立消防保险、金融调节机制,使保险承保、金融信贷与投保、借贷单位的消防安全条件互相制约,促进保险、金融和消防良性互动。加快火灾公众责任险的落实工作,尤其是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的投保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单位消防安保人员的配备工作,至2008年,大型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安保人员配备率达到100%,到2010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保人员配备率达到100%。对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应安装火灾报警远程监控系统。
(二)完善城镇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
按照“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城镇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抓好城市和城镇消防规划的制订、修订工作,并将消防规划纳入县(市)域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镇和乡村建设同步实施;对缺少消防规划或消防规划不合理的城市总体规划、乡村和集镇建设规划,不得批准。新建城区、开发区、工业区等在抓好总体规划的同时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同步抓好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做到一步到位。建制镇消防规划在2007年编制完成。农村的消防规划要根据农村的特点和城乡一体化的进程,抓好消防水源、消防道路、消防安全布局等规划建设。
(三)进一步提高消防装备现代化程度
要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十一五”期间的消防装备,市本级与各县(市、区)要加大投入,按照“种类齐全,结构合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适度超前”的原则进行配备,努力改善消防装备结构,提高消防装备水平。根据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装备配备标准,目前,我市12个消防站的消防车(艇、舟)应配81辆(艘),现有45辆,缺配36辆(艘);规划新增的9个消防站的消防车(艇、舟)应配46辆(艘),现有6辆,缺配40辆(艘)。综合考虑我市的财政情况、交通环境及各县(市、区)的产业结构和灭火救灾、抢险救援特点,规划在“十一五”期间新增60辆(艘)(具体见附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完善消防调度指挥系统,完成消防无线通信网改造。
(四)强化消防队伍建设
1.大力加强和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按照“现役为主、多种力量、多策并举、综合治理”的建设思路,全面构筑“以公安现役消防部队为主力,以专职消防队为骨干,以义务消防队为基础”的社会消防力量新格局。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要建立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训、管、用、养”机制;要大力开展乡镇专职消防队达标活动,各县(市、区)要实现“2007年30%达标,2008年60%达标,2009年80%达标,2010年100%达标”的目标。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消防员实施意见的通知》(嘉政办发〔2006〕148号)精神,全市2007年全面完成255名合同制消防队员征招工作。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若干意见》(嘉政发〔2007〕46号)和《浙江省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等七部门转发中央综治办等七部门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全市村级义务消防队要按照“五有”标准建立队伍,到2008年底,全市行政村村级义务消防队要达到50%,到2010年全市所有行政村基本完成村级义务消防队组建工作,并积极推广“多员合一”模式,力争在2010年底前每村设立一名专(兼)职消防管理员,具体抓好日常消防工作。
2.整合社会救援力量,提升消防应急水平。
根据《嘉兴市处置特大爆炸和火灾事故预案》(嘉政办发〔2004〕64号)要求,为提高社会抗御灾害事故的预警能力,发挥政府及职能部门应对事故的处置能力,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应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的由消防部门和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灭火演习。通过演习,逐步形成和建立起包括公安、安监、人防、地震、环保、卫生、消防等部门在内的社会综合救援联动机制,提高组织和指挥水平。要按照“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和“从难从严”的训练要求,改进训练内容、方法和手段,加强对基层官兵的灭火基础理论教育以及使用操作各类消防装备的应用性训练,强化在高温、有毒、缺氧、浓烟等复杂危险情况下的实战模拟训练。
(五)大力整治以“三合一”场所为重点的火灾隐患
各地要对重大火灾危险源、重点场所和区域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评估、挂牌督办和公示公告机制,严格执行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制度,落实整改责任。对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由当地政府负责解决,上级政府负责督办。对“三合一”场所等易造成人员伤亡的行业、场所以及火灾隐患严重的区域,必须采取高压整改措施,大力开展治理,2008年前彻底消除“三合一”场所隐患。同时,要加快消防安全型住宅建设,从源头上消除隐患,建立新的火灾防范长效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大力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
(六)着力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通过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探索针对不同社会人群而开展不同的宣传教育培训内容,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方法,建立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宣传教育培训组织保障机制和长期有效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制度。
1.高度重视消防宣传工作。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消防宣传教育的职责任务,积极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要制订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把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工作议程,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宣传橱窗和专栏进行宣传,并定期刊播消防公益广告,义务宣传消防知识,努力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大力推进消防安全知识“进机关、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的“六进”活动。
2.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力度。
各中小学要开展消防知识安全教育。科技、司法行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和单位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教育工作内容。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要切实承担起依法维护相关人员消防安全权益的责任。公安消防等部门和单位要有计划地开展消防工程设计、施工、中介审图机构、监理等单位人员的技术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力争到2010年,消防管理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检查维护、操作人员以及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人员密集的营业性场所工作人员和导游、保安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率达到9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培训率达到100%。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公发〔2004〕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把“十一五”消防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发展。定期召开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会议,及时通报规划实施情况和进度,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二)制定实施方案
切实加强消防规划实施的计划性,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具体的规划实施方案。在市区、县级城市(城关镇)和中心镇贯彻落实消防规划年度实施工作要求,并逐步向各建制镇和开发区推广。对规划中确定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与有关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签订责任状,明确进度、明确要求、明确责任。
(三)保证经费投入
按照财政部、公安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管理办法》(财防〔2004〕300号)规定,完善消防事业经费保障机制,明确经费保障标准,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将消防事业经费纳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全面落实市、县、镇三级消防业务经费财政单列。要逐步加大消防经费投入,保障经常性业务经费和专项性业务经费有较快增长。对消防工作的基本建设经费、消防装备经费、合同制消防队经费、专职消防队经费,要有计划地安排,有效支撑消防事业发展。同时,结合规划要求,合理利用现有资源,安排落实项目经费,确保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四)定期监督检查
上级政府要将下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划实施进度和年度实施情况作为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健全规划实施报告制度、奖惩考评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县(市、区)政府每年要将规划实施情况向市政府报告。
附件:嘉兴市“十一五”期间消防车辆配备标准
附件:嘉兴市“十一五”期间消防车辆配备标准
单位车型应配现有“十一五”新增2006年配备数2007年配备数2008年配备数2009年配备数2010年配备数
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
市级市消防特勤中队中型水罐车11
重型水罐车111
重型泡沫车11
重型泡沫车11
A类泡沫车111
防化救援车11
高喷车11
云梯车11
通信指挥车11
干粉车111
合计(辆)1073111
嘉兴市“十一五”期间消防车辆配备标准
单位车型应配现有“十一五”新增2006年配备数2007年配备数2008年配备数2009年配备数2010年配备数
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
市级市消防战勤保障中队(景区水上救援站)泡沫传输车1
后援保障车1
大功率移动供气车111
重型水罐车111
冲锋舟2
消防艇1
城南消防站中型水罐车111
中型泡沫车111
重型水罐车211
重型泡沫车111
高喷车(16米)1
合计(艘、辆)13061122
嘉兴市“十一五”期间消防车辆配备标准
单位车型应配现有“十一五”新增2006年配备数2007年配备数2008年配备数2009年配备数2010年配备数
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
南湖荷花堤消防中队中型水罐车111(重型)
中型泡沫车11
抢险救援车11
32米登高平台车111
南湖消防中队中型水罐车1
中型泡沫车1
重型水罐车111
重型泡沫车11
合计(辆)8511辆1辆1
嘉兴市“十一五”期间消防车辆配备标准
单位车型应配现有“十一五”新增2006年配备数2007年配备数2008年配备数2009年配备数2010年配备数
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
秀洲区秀洲消防中队中型水罐车111
中型泡沫车111
重型水罐车11
重型泡沫车111
抢险救援车11
高喷车111
合计(辆)642111辆1辆
嘉兴市“十一五”期间消防车辆配备标准
单位车型应配现有“十一五”新增2006年配备数2007年配备数2008年配备数2009年配备数2010年配备数
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
嘉善县嘉善消防中队中型水罐车111
中型泡沫车11
重型水罐车11
重型泡沫车111
抢险救援车11
举高车111
嘉善经济开发区消防中队中型水罐车111
重型泡沫车111
重型水罐车111
嘉善西塘景区消防站中型水罐车1
中型泡沫车111
重型水罐车111
消防艇111
合计(辆、艘)13481211辆4
嘉兴市“十一五”期间消防车辆配备标准
单位车型应配现有“十一五”新增2006年配备数2007年配备数2008年配备数2009年配备数2010年配备数
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
平湖市平湖消防中队中型水罐车11
中型泡沫车11
抢险救援车11
重型水罐车11
重型泡沫车111
高喷车11
云梯车111
平湖经济开发区消防站中型水罐车1
中型泡沫车111
重型水罐车111
独山港区特勤消防站中型水罐车111
重型水罐车11
重型泡沫车11
重型泡沫车11
泡沫储罐车11
干粉车111
抢险救援车111
高喷车11
合计(辆)181071222
嘉兴市“十一五”期间消防车辆配备标准
单位车型应配现有“十一五”新增2006年配备数2007年配备数2008年配备数2009年配备数2010年配备数
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
海盐县海盐消防中队中型水罐车111
中型泡沫车11
重型水罐车11
重型泡沫车111
抢险救援车11
举高车111
合计(辆)642111辆
嘉兴市“十一五”期间消防车辆配备标准
单位车型应配现有“十一五”新增2006年配备数2007年配备数2008年配备数2009年配备数2010年配备数
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
海宁市海宁消防中队中型水罐车111
中型泡沫车11
抢险救援车11
重型水罐车11
重型泡沫车11
高喷车111
云梯车11
海宁经济开发区消防站中型水罐车111
中型泡沫车111
重型水罐车111
海宁尖山特勤消防站中型水罐车111
重型水罐车111
重型泡沫车1
重型泡沫车111
干粉车1
抢险救援车1
高喷车111
合计(辆)1768121辆32
嘉兴市“十一五”期间消防车辆配备标准
单位车型应配现有“十一五”新增2006年配备数2007年配备数2008年配备数2009年配备数2010年配备数
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
桐乡市桐乡消防中队中型水罐车111
中型泡沫车11
重型水罐车11
重型泡沫车111
抢险救援车11
高喷车111
云梯车11
桐乡城南消防站中型水罐车1
中型泡沫车111
重型水罐车111
乌镇景区消防站中型水罐车1
中型泡沫车111
重型水罐车111
消防艇111
合计(辆、艘)14571211辆3
嘉兴市“十一五”期间消防车辆配备标准
单位车型应配现有“十一五”新增2006年配备数2007年配备数2008年配备数2009年配备数2010年配备数
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
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经济开发区消防中队A类泡沫车111
重型水罐车2211
重型泡沫车111
高喷车111
合计(辆)5511211
嘉兴市“十一五”期间消防车辆配备标准
单位车型应配现有“十一五”新增2006年配备数2007年配备数2008年配备数2009年配备数2010年配备数
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
嘉兴港区嘉兴港区特勤消防站重型水罐车312
重型泡沫车111
干粉泡沫联用车111
化学抢险救援车111
防化洗消车111
高喷车111
合计(辆)8173211
嘉兴市“十一五”期间消防车辆配备标准
单位车型应配现有“十一五”新增2006年配备数2007年配备数2008年配备数2009年配备数2010年配备数
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新增数更新数
核电公司秦山消防中队中型水罐车11
重型水罐车11
重型泡沫车111
A类泡沫车11
抢险救援车111
防化洗消车111
排烟车111
高喷车11
干粉车11
合计(辆)95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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