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茂名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茂名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茂府办〔2010〕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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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12-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印发《茂名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茂府办〔2010〕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茂名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茂名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反映。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茂名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积极推进市场价格调控监管工作,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粤府〔2010〕15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茂名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㈠研究、部署全市推进市场价格调控工作的重要决策和事项,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㈡指导、督促各县级人民政府及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市场价格调控工作。
㈢协调解决开展市场价格调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㈣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落实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决定。
㈤建立各成员单位信息交换、情况通报机制;加强对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有关部署情况的舆论宣传,增强社会对稳定消费价格水平的信心。
㈥促进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建立茂名市市场价格调控工作长效机制。
㈦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下:
总召集人:林日娣市委常委、副市长
召集人:邓永明市长助理
成员:朱振球市物价局局长
周华林茂南区政府副区长
吴穆继茂港区政府副区长
黄业忠市经信局局长
黄胜市发改局副局长
杨德贤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一才市农业局局长
张迺强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郑忠强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厚毅市粮食局局长
陈世雄市供销社主任
许兆伟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成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吴金汉市市场物业管理处主任
江辉健市工商局副局长
郭亿万市应急办主任
三、联席会议工作机构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朱振球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㈠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也可按程序请示召集人同意后适时召开。
㈡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成员召集。
㈢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会议决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同时报市政府。
㈣组织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工作推进及配套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指导和帮助各部门研究解决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
㈤向市政府汇报我市市场价格调控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
五、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市场价格调控工作的有关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按要求准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各成员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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