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纪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3周年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纪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3周年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汴政办〔2007〕30号 ---|--- 颁布日期:2007-03-16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纪念《全面推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纪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3周年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汴政办〔2007〕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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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7-03-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纪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3周年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汴政办〔2007〕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法制机构: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精神,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年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豫政法〔2007〕16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纪念《纲要》颁布3周年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7年3月19日到3月25日,为“纪念《纲要》颁布3周年宣传周”,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及其法制机构要充分利用简报、网站、报纸、电台、电视台以及其他舆论宣传阵地,全方位、多层次、多视角地组织开展宣传纪念活动。宣传的主题应围绕“贯彻《纲要》精神,推进依法行政,弘扬法制理念,建设法治政府”进行,采取的形式可以是理论文章、科研课题、调研报告、经验材料、采访报道、新闻专题、网站论坛,也可以是法制讲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执法观摩、案卷评比、广场活动以及戏曲晚会、电影专场、送法下乡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样式,宣传活动要密切联系实际、广泛发动群众、积极营造氛围,切实产生效果。
二、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及其法制机构要根据本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搞好宣传纪念周活动。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活动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并于3月底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办公室将对组织开展宣传纪念周活动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对行动不力、推诿敷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OO七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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