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十堰市教育局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教育局文号:十教字[2006]1号
颁布日期:2006-01-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十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十堰市教育局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十教字[2006]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单位:

现将《十堰市教育局2006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十堰市教育局2006年工作要点

十堰市教育局

二○○六年一月九日

附件:

十堰市教育局2006年工作要点

2006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目标,进一步巩固“普九”成果,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重点发展职业教育,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健康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巩固提高“普九”成果,稳步发展高中教育

1.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管理体制。认真组织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基础教育责任目标考核,确保县级政府基础教育管理责任落实到位。按照“普九”验收的各项要求,查找不足,督促整改,确保通过国家对我市的“普九”复查验收。

2.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根据人口变化规律和城镇化发展趋势,按照科学预测,注重效益的原则,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增强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切实解决城区特别是中心区教育资源严重不足的矛盾,完成北京路沿线学校的规划布局及其土地规划和征用手续,力争2所学校开工建设,抓紧进行中心区学校的改建、扩建和联合办学。

3.大力开展贫困生资助。认真落实国家“两免一补”政策,督促县市区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纳入财政预算。争取将张湾、茅箭、十堰高新区、武当山特区贫困学生纳入“两免一补”范围,使全市享受“两免一补”的贫困学生达到10万人。建立全市中小学贫困生电子档案,对贫困生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做好救助工作。

4.稳步发展高中教育。稳定高中现有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高中教育的需求。

5.加快发展幼儿教育。利用闲置校舍,采取多种方式,扩大办学规模。充分发挥示范幼儿园和各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公办、民办幼儿园共同发展。

二、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6.认真贯彻全国职教工作会议精神,以政府名义召开全市职教工作会议,出台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政策。

7.整合教育资源,增强职业教育发展后劲。切实加强重点学校建设,办好一批职教名校,加快职业教育集团化、规模化和品牌化进程。继续加快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建设步伐。以国家“十一五”期间投入100亿元加强1000所县级职教中心建设为契机,督促县(市)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力争一所县级学校列为项目学校。

8.高度重视实践和实训教学。注重学生动手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加快实训基地建设,力争中央财政支持的大型区域性综合实训基地和郧阳科技学校的专业实训基地申报成功。

9.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合理调整专业结构。根据市场需要,适时调整专业设置,重点建设好数控技术、汽车维修、计算机应用、工民建筑等九大专业。加强校企联合办学,大力开展“订单培养”。

10.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术培训。抓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城市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充分发挥乡镇初中的作用,继续开展初二后分流和初三后培训。

11.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深化职业教育办学机制改革,加大统筹力度,进一步促进中职学校与普通初中学校联合办学,全面推行“1+1+1”学制,完善弹性学分制,为职业教育营造良好招生环境,逐步实现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12.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争取各级政府落实省制定的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和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完善职业学校助学贷款机制,推广“金融机构贷款、政府补贴利息、就业收入还贷”的贫困生助学贷款办法。

三、改善民办教育投资环境,促进民办教育快速发展

13.出台民办学校土地征用、资金筹集、教师管理、招生考试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民间资本投资中小学建设,以缓解优质教育资源严重不足的矛盾。

14.指导民办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服务与监督管理。

四、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15.建立健全德育工作有效机制。结合中小学“两课”,加强养成教育和法制教育。以丰富多彩的德育实践活动,创新德育方式,提高德育水平。重视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

16.继续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综合实践活动、校本课程建设、初中渗透职业技术教育等研究。总结基础教育课改经验,为普通高中实施课改做好准备。

17.深化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完善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深化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改革,引导初中学校由考试成绩的竞争转向办学水平的竞争。

18.继续抓好学校体育、艺术和国防教育。对全市农村学校体育教师现状进行调查,组织城区体育教师到农村开展送教活动,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分析。全面实施音乐、美术新课程标准,大力开展校外艺术活动,提高中小学生艺术素质。

19.加强教育科研工作。加大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难点问题研究,加强对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控,建立起长效的、切合我市实际的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确保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的成效。以提高高中办学质量为突破口,提高高中备考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上线率”和“精品率”的同步增长。加强对教育科研课题的检查指导力度,强化研究过程,使我市形成一批在全省有一定影响力的教育科研成果。

20.加快教育信息化发展步伐。进一步完善市县(市、区)教育信息网功能,加快中小学校园网建设速度。大力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积极开发、引进远程教育资源。

21.继续推进语言文字工作。进一步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湖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学习宣传,促进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继续开展各类人员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启动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

五、努力建设一支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师资队伍

22.实施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加大实施农村教师专业发展绿色通道建设力度,统筹城乡教师资源,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创新师德教育模式,扎实抓好师德全员培训。规范师德档案制度建设,强化师德考核结果在教师管理中的运用。全面推进第二周期教师、校长培训工作,重点抓好信息技术高级培训、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新课程培训和学历提高培训。启动中小学教师多元发展性评估。抓好名师队伍建设,组织第三批星级教师选拔和名校长评选。做好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和外教管理工作。加强对竹溪、房县创建国家示范性教师培训基地工作的指导。

23.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继续实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合同制,规范教师轮岗、支教制度,加强边远乡镇师资调配。争取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在部分学校进行编制总额和工资总额动态管理改革试点。积极推行校长(书记)职级制,取消校长(书记)和学校行政级别。在政府的统筹下,会同编制、人事部门试行教师职称评聘合一(即以聘代评)制度。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体制,推行教师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制度。

六、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卫生工作

24.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25.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抓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以及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

26.制定《十堰市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十堰市学生食物中毒、重大传染病流行等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和《十堰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七、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27.继续实施“危房改造工程”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改善寄宿生食宿条件,采取多种形式,切实解决学生吃青菜难问题。

28.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发展费,确保按规定用于教育。拓宽城区教育筹资渠道,吸引民间资本发展教育。

八、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

29.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和高中招生“三限”政策,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通过学校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征订教学辅助资料和课外读物,禁止中小学举办面向学生并收取费用的各类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外语班、实验班,禁止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利用双休日和节假日补课并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对违规收费、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

九、加强教育督导,优化教育改革和发展环境

30.继续推进中小学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认真抓好省级示范学校和市级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

31.继续开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主题创建活动,积极向省推荐“湖北省人民满意的教育县(市区)”。

32.开展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督查。

十、抓好教育法制和教育宣传工作

33.制订十堰市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及实施方案,加强直属单位(学校)普法队伍建设,抓好普法专兼职干部培训和机关普法工作。

34.进一步规范局机关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程序,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手续。

35.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教育报刊、教育电视台、十堰教育信息网以及其他新闻媒体的作用,宣传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引导人民群众关注、理解、支持教育,促进教育战略地位的落实。

十一、抓好教育战线党的建设,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3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确保教育系统稳定。规范学校财务管理,抓好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做好群众信访和“阳光投诉”工作,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

37.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建立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制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努力为基层和学校办实事。树立学习新风,创建学习型机关。

38.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发(2005)18号文件和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协调好高校自办、联办的供需见面会。加强毕业生就业推荐力度,鼓励、引导、支持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

39.大力推进办公自动化。继续完善办公自动化网上操作和管理办法,确保网络安全。利用省教育厅提供的优惠条件,推动县市区教育局与乡镇中心学校、直属单位之间信息网上传输,实现办公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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