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测绘院等9家甲级测绘资质单位新增专业范围审查意见的公示

颁布单位: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4-07-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测绘院等9家甲级测绘资质单位新增专业范围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测绘院、福建省地质测绘院、山东省国土测绘院、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青岛市基础地理信息与遥感中心)、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海南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四川省地质测绘院、四川旭普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四川中水成勘院测绘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测绘勘查院等9家甲级测绘资质单位新增专业范围的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7月7日至2014年7月15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司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行业管理处

邮政编码:100830

联系电话:010-63882213,2217

传真:010-6388223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公示意见表

http://www.sbsm.gov.cn/article/gsgg/jjchzz/201407/20140700012501.shtml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

201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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