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公塔景区展厅布展项目申报方案的意见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苏公塔景区展厅布展项目申报方案的意见

办保函〔2015〕134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苏公塔景区展厅布展项目申报方案〉的请示》(新文物保发[2014]9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立项可行性分析不足,项目定位及内容不清,我局暂不同意该项目立项。

二、对该项目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进一步补充该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内容,加强保护范围内环境现状评估。

(二)明确项目定位属于展厅设计方案还是展陈设计方案。

(三)如属展厅设计方案,应按照我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相关建设项目许可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报批程序。

(四)如属现有建筑内部展陈,应进一步说明展示利用的前期研究及分析评估,明确是否为文物建筑及其现状用途、展示利用方式,并评估相关项目可能对文物建筑产生的影响;进一步梳理拟实施项目内容,明确展厅位置及与文物本体的空间关系,展厅体量应根据展示内容及展品数量确定。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相关单位修改、完善所报方案,经你局核准后,另行报批。

专此函。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2月25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按时入驻市政府政务大厅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白银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