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专委会2015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国企专委会发〔2015〕1号
颁布日期:2015-04-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企专委会发〔2015〕1号

关于申报专委会2015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各委员单位:

根据全国党建研究会的总体部署和国务院国资委党委2015年党建工作安排,经秘书处研究,专委会2015年共设重点课题3项,调研课题(即自选课题)6项(附件1)。现请你们根据实际情况申报准备参与研究的课题,每个单位申报重点课题不超过1项,调研课题不超过2项。各单位也可以结合工作实际自行拟定课题。请分别填好重点课题申报表(附件2)和调研课题申报表(附件3)于5月30日前报送专委会秘书处办公室。

各委员单位完成课题立项后,请积极筹备调研及报告起草工作,并于2015年12月底前将课题报告报送至专委会秘书处办公室。

联系人:刘正鸿

电话:010-64471392

手机:18600268306

传真:010-64471300

信箱:[email protected]

QQ群:344987523

附件:1.国企专委会2015年重点课题和调研课题

2.国企专委会2015年度重点课题申报表

3.国企专委会2015年度调研课题申报表

http://www.sasac.gov.cn/n85881/n85911/c1993364/content.html

国企专委会秘书处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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