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 颁布单位:教育部 | 文号:教基一厅函[2015]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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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4-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教基一厅函[2015]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部定于2015年6月26日至27日在江苏省泰州市召开全国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交流近年来各地深化义务教育综合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做法和经验;检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落实情况和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相关试点项目实施情况;公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优秀案例;实地考察江苏省泰州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效;研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我国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工作思路;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参加人员
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分管基础教育的负责同志1人、相关处室负责同志1人,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负责同志1人,介绍经验的市、县政府负责同志,部分国家教育咨询委员,教育部相关领导及有关司局、直属单位负责同志。
三、其他事项
1.请于5月15日下班前将会议回执传真至泰州市教育局。
2.请各省准备会议交流材料,认真总结近年来,特别是2013年山西晋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召开以来,在深化义务教育综合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典型经验,字数在3000字以内;请各省在辖区内择优推荐1个市域均衡发展和1个县域均衡发展典型经验,并分别准备2000字以内的经验介绍材料。上述材料,请于5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3.会议将制作反映各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效的视频片,请各地认真遴选本地有代表性的高清视频和图片资料(MPG4或WMV视频格式),视频内容要尽量生动、鲜活,并于5月8日前将视频和图片资料刻成光盘报送至中国教育电视台。
4.请与会人员于6月25日下午到泰州市锦泰宾馆报到(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南路302号,联系电话:0523-86888187,86888188,86888189)。会议统一安排在南京禄口机场、扬州泰州机场和镇江高铁站接站。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江苏省泰州市教育局朱尧
电话/传真:0523-86999816/86999819
手机:13852619878
Email:[email protected]
(2)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李静波
电话/传真:010-66096977/66097346
手机:13810219963
Email:[email protected]
(3)中国教育电视台张淑萍王寅子
联系电话:58611886,15811100510
Email:[email protected]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8号高和蓝峰大厦10层1005室。
附件:1.全国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回执.doc
http://www.moe.gov.cn/ewebeditor/uploadfile/2015/04/27/20150427104714950.doc
2.各地会议交流材料格式要求范例.doc
http://www.moe.gov.cn/ewebeditor/uploadfile/2015/04/27/20150427104755280.doc
教育部办公厅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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