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演唱组合“Super Junior”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文市函〔2010〕89号
颁布日期:2010-01-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演唱组合“SuperJunior”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89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10]5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白玉兰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与蓝海华谊兄弟国际文化传播江苏有限责任公司共同邀请韩国演唱组合“SuperJunior”一行12人,于2010年3月6日至7日到上海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按时入驻市政府政务大厅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白银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