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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文化部关于同意芬兰、拉脱维亚乐队到湖南省演出的批复
| 颁布单位:文化部 | 文号:文市函〔2011〕1562号 |
|---|---|
| 颁布日期:2011-08-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文化部关于同意芬兰、拉脱维亚乐队到湖南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1562号
湖南省文化厅:
你厅湘文报〔2011〕11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湖南省演出公司邀请芬兰TODIEFOR乐队一行7人、拉脱维亚VICANSELMO乐队一行5人,于2011年9月3日至4日到湖南省长沙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附件:乐队和演出曲目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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