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政府文号:宜政秘〔2015〕87号
颁布日期:2015-07-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的意见》(皖政〔2015〕48号,以下简称《意见》),培育壮大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是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是推进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的强大动力。坚持“战略思维、遵循规律、立足现有、放眼前沿、市场引领、政策支持”的基本原则,依托我市现有产业和园区基础,从产业领域、产业基础、龙头企业、创新能力、支撑项目等5个方面开展建设、培育和发展,鼓励和支持现有各类园区积极申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通过基地建设带动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17年,有3个以上的园区被省政府认定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单个基地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总产值3年(2014-2017年)翻一番,税收累计增长不低于50%。到2020年,有6个以上的园区被省政府认定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单个基地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总产值3年(2017-2020年)再翻一番,税收累计增长不低于30%。通过加大建设力度,力争在若干重点领域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并实现产业化,建立一批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产业联盟,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领军企业,打造一批安庆制造的知名品牌,形成支撑安庆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三、重点任务

(一)积极组织申报。加快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既是我市转型发展的重大机遇,又是一项艰巨的工作任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积极组织所在园区,按照《意见》要求,加强基地规划、建设管理。以园区为单位,对照《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申报指南》,补缺补差,认真编制基地实施方案,积极主动申报争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完善产业配套基础。完善园区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技术研发、检验检测、金融服务、市场开拓、现代物流、人才培养、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园区区内企业项目对水、电、气、专用输送管网、道路、码头等的需求总量,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形成供水、供电、供热、供气、专用输送管网、道路、码头为一体的公用工程体系。(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三)培育龙头企业。建立龙头企业培育库,围绕产业链中的龙头企业、关键企业、配套企业,建立产业链补链、强链和培育库;围绕产业链招商,针对产业链的发展,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招商,引进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带动力强的大企业和战略投资者;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龙头企业和优势骨干企业,加大政策扶持,多渠道增强企业融资能力,鼓励企业开展兼并重组;鼓励企业创新,鼓励企业开展产品技术、体制机制和商业模式创新,引导企业进入新兴、高端产业领域,促进企业由生产制造向营销服务延伸,从产品经营向品牌经营转变。(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直各有关部门)

(四)提高科研能力。瞄准产业前沿和发展趋势,引进国内外高端研发机构、科研院所和高层次研发人员,建立研发、孵化器、加速器、检验、检测平台,推动创新发展;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专利申报力度,鼓励企业参与国家、行业标准起草,不断提升园区内企业的创新能力;推动园区内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技术中心,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建立科研院所成果转化风险共担机制,开展大型产学研对接活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五)加快项目建设。加强项目谋划,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围绕石化及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环保、电子商务、生物医药等产业,谋划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建立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库;加强项目调度,加大对园区内项目建设情况的跟踪调度力度,适时召开项目建设调度会、汇报会,协调解决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为项目顺利推进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加强项目融资,开展政银担企对接活动,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采取上市、发行集合债、私募债、扶持债、中期票据等方式扩大融资渠道;支持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创新,满足不同层次融资需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政策制定、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具体承担协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各项任务和日常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争取资金支持。为支持基地内企业做大做强,建立产业投资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产业发展;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主导的“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认真落实国家、省扶持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统筹使用工业振兴等相关各类专项资金,在不改变现有管理权限和管理渠道的前提下,向基地倾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三)强化考核评估。将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培育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市直机关争先创优目标绩效考核。基地获批后,按照实施方案,市领导小组与所在县(市)、区政府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进行建设,形成示范带动效应。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建设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的管理,每年底对基地的建设工作和产业发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评估,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责任单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庆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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