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行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行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池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池政﹝2014﹞18号 |
|---|---|
| 颁布日期:2014-04-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行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池政﹝2014﹞18号
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站前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推行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业经2014年4月24日第35次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4月30日
推行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市本级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坚持职权法定、简政放权、公开透明的原则,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建立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行“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为推进我市“三区”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职权法定。市直各单位要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三定”方案等规范性文件规定,对照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及其他权力等10类事项,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以清单方式列举(此次清理规范的行政权力事项以2014年5月31日为截止日)。对部门交叉和管理分散的行政权力事项,逐项说明涉及部门、交叉分散情况及原因,并提出归并整合意见;对需要国家、省层面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提出调整建议。
(二)坚持权责统一。要按照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不同类别行政权力的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规范职责权限,明确相应责任。有序开展行政执法裁量权规范试点,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开展行政权力对应的责任事项确认试点,探索建立与政府部门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体系。
(三)坚持公开透明。经过审核确认的行政权力清单、权力运行流程等,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予以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应当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每一项行政权力的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承办机构、实施依据、实施对象、办理程序等基本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高效便民。实行企业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企业依法承诺制,并辅以集中验收、严格问责及全过程监管。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流程,依照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便民高效的要求,绘制运行流程图,优化运行程序,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运行效能。有法定程序的,按照法定要求细化流程;没有法定程序的,按照便民原则设置流程。同类行政权力且运行流程基本相同的,可绘制通用流程图;有关键性差异的,单独绘制流程图。取消和简化前置性审批事项,确需前置审批的,由有关项目审批部门协助办理,减少行政相对人的负担。
(五)坚持有错必究。本着用权必受监督的要求,对权力运行进行全程、实时监控,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建立行政权力行使绩效评估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绩效。健全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按照行使权力承担相应责任的要求,开展权力行使情况检查和评估,对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按有关规定分别做出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行政效能告诫及问责处理。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清理阶段(2014年4月至5月)。成立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清理规范办公室)设在市编办。适时召开动员大会,组建专家组,开展相关培训。各单位分类填写行政权力事项清理有关表格,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于5月底前将自查报告(包括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规范情况、履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意见建议和有关表格等)及电子版一并报送清理规范办公室(联系人:聂龙盛;联系电话:2039902;邮箱:[email protected])。自查报告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没有权力事项的单位实行零报告。
(二)集中审核阶段(2014年5月至8月)。清理规范办公室依据法律法规规章、部门“三定”方案和有关市区事权划分规定,对上报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论证,征求相关方面意见,提出清理规范意见反馈各单位核实,并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公示。有关交叉分散行政权力处理意见,提请国家、省层面调整的行政权力建议等,一并按程序研究办理。
(三)公布运行阶段(2014年9月至11月)。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图经审核并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后,正式对外公布。在此基础上,整合现有电子政务网络资源,建设行政权力“一库四平台”(即:行政权力项目库,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政务公开服务平台、法制监督平台、电子监察平台)。各相关单位与平台建立接口,依托平台固化行政权力行使程序,并结合上网运行、廉政风险防控的需要,优化内部流程,打造集权力运行、民意征集、效能监察为一体的行政权力信息平台。加强行政权力事项科学化、法制化、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和长效保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行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基础工程,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并建立清理规范工作联络员制度。各单位于2014年5月10日前将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报送清理规范办公室。
(二)严格要求,依法清理。按照全面部署、分步推进、重点突破、依法实施的要求,抓好实施落实。各单位要严格对照实施依据,认真开展清理规范,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全面、真实、合法、有效,不得擅自增加、扩大或放弃、隐瞒所行使的行政权力。涉密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广泛宣传,强化督查。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营造氛围、形成共识,并接受社会监督。市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适时组织监督检查,落实行政问责制度,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1.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其
成员单位职责
行政权力清理单位名单
行政权力事项总表
行政权力事项分表
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示例
部门行政权力事项交叉分散情况登记表
7.提请国家、省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登记表
附件1
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及其成员单位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夏林
副组长:笪久富
汪茂耀市编办主任
李用林市监察局局长
成员:汪庭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信息办主任
丁志友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建华市财政局局长
陆启舟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黄学友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雄关市质监局副局长
姜进市编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编办,汪茂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姜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编办。负责清理规范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承担市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具体审核工作;负责行政权力对应责任确认试点工作;负责市级行政权力项目库的使用和维护。
(二)市信息办(市政务公开办)。负责市级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建设和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市级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政务公开服务平台的使用和维护。
(三)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企业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试点工作。
(四)市监察局。负责清理规范工作的监督、检查;承担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点审核工作;负责市级行政权力电子监察平台的使用和维护。
(五)市财政局。负责清理规范工作相关经费保障;负责财政资金管理职权事项的相关审核工作。
(六)市质监局。负责制定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编码规则和标准等工作。
(七)市政府法制办。负责行政权力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负责行政执法裁量权规范试点工作;负责市级行政权力法制监督平台的使用和维护。
(八)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与行政权力清理规范有关的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工作;协同负责市级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的使用和维护。
附件2
行政权力清理单位名单(39家)
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宗教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审计局、市旅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外事侨务办、市统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粮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人防办、市物价局、市档案局、市供销社、市金融办
附件3
行政权力事项总表
单位:×××(公章)
序号
类别
项目名称及数量
一
行政审批
共×××项
1
……
……
…
……
……
二
行政处罚
共×××项
1
……
……
…
……
……
三
行政征收
共×××项
1
……
……
…
……
……
四
行政给付
共×××项
1
……
……
…
……
……
五
行政奖励
共×××项
1
……
……
…
……
……
六
行政强制
共×××项
1
……
……
…
……
……
七
行政确认
共×××项
1
……
……
…
……
……
八
行政裁决
共×××项
1
……
……
…
……
……
九
行政监督检查
共×××项
1
……
……
…
……
……
十
其他权力
共×××项
1
……
……
…
……
……
注:行政审批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应在类别栏注明。
附件4
行政权力事项分表(×××类)
单位:×××(公章)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承办机构
公开范围
办理数量
廉政风险点
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
前置条件
调整意见及理由
注:1.“实施依据”应写明具体条款及内容,同一事项有不同位阶依据的,从高到低依次列举。
2.“实施对象”是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
3.“承办机构”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受委托的事业机构或其他组织等。
4.“公开范围”是指向社会公开、向申请人公开、部门内部公开或不予公开。
5.“办理数量”是指行政权力事项在近三年内的办件量。
6.“廉政风险点”是指与行政权力事项相对应的廉政风险点数量和等级,具体按池办发〔2012〕25号文件执行。
7.“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是指行政权力事项收费(征收)的具体依据和标准,不收费(征收)的写“无”。
8.“前置条件”是指行政权力事项存在的前置审批等条件,没有前置条件的写“无”。
9.“调整意见及理由”应注明取消、下放、整合、优化、转移、冻结等具体意见,并说明主要理由。
附件5
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示例
××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
注:1.流程图中应明确办理程序、承办岗位、办理期限、相对人权利等。
2.流程图下放应注明承办机构、服务电话和监督电话。
附件6
部门行政权力事项交叉分散情况登记表
单位:×××(公章)
序号
项目
名称
实施依据
涉及部门
交叉分散情况描述
理顺权力意见建议
主要
理由
备注
注:部门行政权力交叉是指本部门与外部门之间存在行政权力交叉的情况,不包括明确由一个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的情形。
附件7
提请国家、省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登记表
单位:×××(公章)
序号
实施部门
权力类别
项目名称
实施依据
调整意见
主要理由
备注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