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秩序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秩序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六政办秘〔2009〕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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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7-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秩序的通知
六政办秘〔2009〕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市烟草市场秩序总体平稳,烟草经济保持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烟草市场的违法违规经营现象依然存在,尤其无证照经营烟草制品和运输、储存、销售假冒烟、走私烟和非法流入烟的行为未能得到有效治理。为充分发挥烟草经济在扩内需、保增长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秩序的通知》(皖政办〔2009〕28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市烟草市场秩序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管理、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原则,坚持日常监管与重点稽查、重点治理与综合治理、部门专项行动与群众举报相结合,依法清理整顿无证无照经营卷烟行为,严厉打击制售、贩运假冒卷烟和走私卷烟行为,进一步健全烟草市场管理长效机制,使全市烟草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促进全市烟草经济稳健发展。
二、整治重点和工作目标
(一)工作重点
1、各地打着“名烟名酒”、“名烟名酒专卖(营)店”、“名烟精品店”、“烟酒回收”等招牌和各类宾馆、饭店、茶楼、酒吧、浴池、歌舞厅等特殊消费场所;
2、一切有可能贮存和运输烟草专卖品的汽车站、火车站、水运码头、港口以及货站仓库、快捷速递中转站及其运输车辆等物流环节;
3、舒城206国道,六安、霍邱、叶集境内的312国道,霍邱、六安、霍山境内的105国道,淮南至六安的省道以及境内的宁西高速、即将开通的合武、商景高速等省际间、地际间运输通道及重要关口要隘;
4、非法销售卷烟的无照无证经营户。
(二)工作目标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烟草专卖的认知认同度,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卷烟零售户的诚信守法自律意识,为卷烟市场经济秩序的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加大依法治理力度,依法查处一批涉烟非法经营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卷烟销售大户违法批发卷烟行为,打击和惩治制售假烟的违法犯罪活动,完成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户的彻底根治,实现市场基本买不到假冒烟、走私烟的目标。
3、加大证照清理力度,有效清理一批严重或多次违法经营卷烟的零售户,依法查处一批无证照经营户,在全市基本杜绝无证照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实现卷烟市场的规范有序。
三、工作职责
(一)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换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工作,根据当地人口、交通和卷烟消费水平等实际情况,合理开展卷烟经营网点布局规划,并依法做好现有卷烟零售点的布局调整工作;要充分利用现代管理手段,加强卷烟市场日常管理和巡查;负责向公安部门提供制售假冒卷烟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符合移送标准的相关证据材料,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有关侦查工作;调查摸底无证照经营卷烟零售户信息,并提供处理意见,会同工商部门开展取缔工作。
(二)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对使用暴力或威胁手段阻碍、抗拒、围攻执法人员履行公务等行为,及时依法处罚;侦查经营由烟草专卖等部门提供的重大线索,必要时提前介入,对涉嫌构成生产、运输、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的,及时立案查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配合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加强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管理,负责对生产、销售无注册商标的卷烟以及有包装的烟丝的单位或个人依法进行查处;对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而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将有关涉烟案件查处情况向烟草专卖等部门及时通报。
(四)质监部门要加强对生产烟草制品原辅材料行为的检查,配合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生产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行为的查处,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卷烟打假情况,督促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组织协办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
(五)交通部门要加强道路运输单位、货运站经营单位的资质管理,配合烟草专卖、工商等部门依法对非法运输、储存烟草专卖品的行为进行检查、处理;在联合执法行动中或单独发现货运经营者、货运站经营者没有烟草专卖局核发的准运证而非法承运、储存烟草专卖品和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的,应及时移交当地烟草专卖局依法处理,其中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移交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理,由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在联合执法行动中发现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货运经营者、货运站经营者非法承运、储存烟草专卖品和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的,由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取证备案,计入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档案。
(六)物价、铁路、邮政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烟草市场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重点稽查,共同维护烟草市场经济秩序。
四、切实加强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工具,进一步加大《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以及《安徽省实施〈烟草专卖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普及烟草专卖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使广大卷烟经营户和消费者了解和熟悉烟草专卖法律知识,充分认识打击假冒及走私卷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支持和参与打击假冒及走私卷烟行动,推动烟草市场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
全市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烟草制品市场监管举报受理工作,及时受理检举、揭发违法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对举报和协助查处的有功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五、建立健全烟草市场管理领导和协调机制
各地要加强对烟草市场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由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参与的烟草市场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部门联合行政执法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协作有力、高效运转的烟草市场管理工作局面。
二○○九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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