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教育督导优秀(合格)单位的通报

颁布单位: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7-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教育督导优秀(合格)单位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闽政[2006]1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通知》(莆政综[2009]14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教育强乡镇督导评估制度的通知》(莆政办[2011]208号)以及《关于做好2014年教育工作综合督政的通知》(莆政教督[2014]4号)文件精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先后组织开展对有关县(区)政府、乡镇(街道)教育工作、教育强乡镇(街道)、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市级督导评估,现将荣获优秀及合格等级的单位公布如下:

一、县(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优秀单位:

涵江区(一类县区)、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二类县区)

二、教育强乡镇(街道)合格单位:

仙游县鲤城街道办事处、荔城区镇海街道办事处、涵江区涵东街道办事处、秀屿区东庄镇、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镇

三、乡镇(街道)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优秀单位:

仙游县:西苑乡、社硎乡

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事处、新度镇

城厢区:龙桥街道办事处、常太镇

秀屿区:东峤镇、埭头镇

根据上述文件及市政府2007年第12次、2011第95次常务会议精神,授予涵江区、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2013年度“教育工作先进县区”牌匾,各奖励10万元;授予仙游县鲤城街道办事处、荔城区镇海街道办事处、涵江区涵东街道办事处、秀屿区东庄镇、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镇“教育强乡镇(街道)”牌匾,各奖励10万元;授予西苑乡、社硎乡、拱辰街道办事处、新度镇、龙桥街道办事处、常太镇、东峤镇、埭头镇2013年度“教育工作先进乡镇(街道)”牌匾,各奖励2万元。上述奖励经费用于改善当地学校办学条件。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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