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6-02-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
张应华市长: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机构编制、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市监察局、市编办、市审计局。
王春江常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统计调查、旅游、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含市政府督查室、市地方志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西部开发办、市循环经济办公室、市能源局、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办、市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人防办)、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政府外事办、市政府侨务办)、市城市管理办公室、市园林绿化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市建设投融资管理办公室(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市文化旅游投资开发公司。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保密局、国家统计局金昌调查队、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王旭副市长: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创新、农艺研究方面工作。
分管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政府研究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爱卫办、市农艺研究院。
联系市文明办。
马得明副市长:负责工业交通、节能减排、国有工业资产监管、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招商引资、商贸流通、驻外机构方面工作。
分管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工信委(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市政府国资委、市交通局(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各驻外机构。
联系金川集团公司、八冶建设公司、市总工会、甘肃电投金昌发电公司、国网金昌供电公司、金昌金川机场、金昌公路管理局、金昌火车站、市邮政管理局、省无委办金昌管理处、各通信公司、中石油金昌销售分公司、河西盐业分公司、金昌烟草专卖分局、金昌海关、金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孟有柱副市长:负责文化、政法、信访、民政、民族和宗教方面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市双拥办)、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民宗委、市综治办。
联系金昌军分区、市国家安全局、金昌监狱、市残联、武警金昌市支队、金昌市公安消防支队、省广电网络公司金昌分公司。
盛云峰副市长:负责非公经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应急管理方面工作。
分管市安监局、市防震减灾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联系市档案局、市工商联。
李剑萍副市长:负责粮食、体育、气象方面工作。
分管市粮食局、市体育局、市气象局;协助王旭副市长分管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
联系市科协。
赵阳副市长:负责金融保险、投融资、企业上市、群众团体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助王春江副市长分管市城市建设投融资管理办公室(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市文化旅游投资开发公司;协助马得明副市长分管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金昌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团市委、市妇联、各民主党派、人行金昌市中心支行、金昌银监分局、市工行、市建行、市中行、市农行、市农发行、兰州银行金昌分行、甘肃银行金昌办事处、市邮储银行、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
王福玉同志:协助马得明副市长分管工业经济,主持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
顾建成同志:负责市长交办的农业和农村经济、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工作。
代管市农业办公室、市水务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供销社、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市引硫工程管理局。
联系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甘肃农垦金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甘肃省国营八一农场、甘肃农垦黑土洼农场、甘肃农垦天牧乳业有限公司。
刘宏秘书长:协助市长联系市监察局、市编办、市审计局。协助常务副市长分管市政府办公室。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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