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人行金昌市中心支行金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五年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3-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人行金昌市中心支行金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五年规划的通知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

人行金昌市中心支行制定的《金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已经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批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金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五年规划

(人行金昌市中心支行2012年3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五年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68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金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金政办发〔2010〕121号)精神,切实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不断改善全市社会信用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建设“信用金昌”为长远目标,以诚实信用为引导,以信用法规为保障,以信用文化为支撑,以信用记录为基础,切实加强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建设,全面提升我市整体信用水平,提高竞争软实力,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部门协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着眼长远,统筹规划,进一步明确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的任务,强化职责,通力协作,共同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舆论引导,营造氛围。加大对建设“信用金昌”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信用道德教育,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巩固和强化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夯实信用体系建设的群众基础。

(三)城乡一体,整体推进。制定全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案,调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稳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发展。

(四)分工协作、节约高效。各部门密切协作,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资源,防止重复建设,节约、高效地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五)完善制度、严格监管。把制度建设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全过程,确保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使用和监管依法进行。理顺监管体制,明确监管责任,严格市场准入,依法规范信用服务行为和市场秩序,促进信用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三、主要目标和实施步骤

从2011年起,用5年时间在全市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信用服务与信用监管平台,信用服务初具规模,基本形成“法制、征信、教育”三位一体、有机联动、共同发挥作用的社会信用体系基础框架和运行机制,在全社会形成“讲诚信、守信用”的良好氛围,改善和优化经济金融发展环境,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一)基础建设阶段(2011—2012年)。主要任务是:加大司法与行政执法对失信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快部门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信贷、纳税、环境保护、合同履约、产品质量、市场监管、民事诉讼判决与执行等信用记录,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开展部门信用信息共享试点;深化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全市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增加对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支持;支持发展以信用评级(评分)为主的征信机构和征信业务,培育信用信息服务市场;加强诚信道德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信用知识普及活动,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3年)。主要任务是:全面推进行业、部门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反映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信用状况的各类信用记录,建设数据交换平台,依法共享信用信息,形成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机制;强化企业信用管理和行业自律;探索建立合同履约备案和重大合同签证制度;规范征信机构经营行为,支持扩大征信产品应用范围,加快信用信息服务市场发展步伐;深入推进信用文化建设;初步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使全市信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4年)。主要任务是:加强和改善薄弱环节,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行机制。企业征信数据平台全面应用,实现部门之间信用信息动态交换和开放共享;个人信用信息征信系统形成指标完整的数据库;积极推动各征信系统的协调配合,实现各系统互联互通。形成运作规范的信用服务市场及有效的社会联防机制,失信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诚信理念广泛传播,信用知识全面普及,信用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基本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深化完善阶段(2015年)。主要任务是:从工作机制、建设内容、实施进度和效果等各个方面逐级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评估,总结成功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巩固提高工作成效。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信用法制建设,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1.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效率,依法惩处失信违法行为,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信用秩序。

2.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严格依法行政,维护公平竞争,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各级各部门要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行为准则,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过程中,自觉遵循诚信准则,为建设“诚信金昌”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3.深入开展打击假冒伪劣、无照经营、商业欺诈、商业贿赂、恶意逃债、非法中介、侵犯知识产权、环境违法等专项整治活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着力规范和整顿农村消费品市场。

4.探索建立合同履约备案和重大合同签证制度,依法打击合同欺诈行为。

(二)完善行业信用记录,推进行业信用建设

1.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加快推进部门信息系统建设,从行政许可、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保、社保、资产登记与抵押、婚姻登记、行政处罚、司法判决与执行等各个方面,建立以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和居民身份证号码为身份标识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系统归集信用信息。已有信息系统的部门,要从行业信用建设的需要出发进一步予以完善;尚未建设信息系统的部门,要提出计划,抓紧实施。

2.实施行业信用分类管理。充分运用建立的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记录,开展对监管对象的信用评价,在工商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纳税、环保、中介服务、建筑施工质量监管等重点领域实施行业信用分类管理,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各类市场主体负面信息披露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提高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水平。

3.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坚持分步有序推进,在信息需求急迫的部门或重点领域先行试点,探索数据交换的有效方式和途径;在此基础上,推动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满足部门履职对信用信息的需求,依法向社会提供服务,形成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机制,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

4.深化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金昌市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提高中小企业信息服务水平,满足相关各方对中小企业的信息应用需求。人行金昌市中心支行、开发区管委会、市工信委等单位依托系统共同启动以选优推荐、政策引导、培训对接、定期监测等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融资培育计划”,提供推荐中小企业名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优秀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出台企业信用培育管理办法,建立中小企业信用培育长效机制,联合金融机构、工商、税务、劳动保障等部门开展“年度信用建设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对信用良好企业实施优惠激励,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意识,改善投融资环境。

5.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农村金融机构深入开展扩大农户信用档案建档范围、完善档案信息内容、开展信用评价等工作,同时选择试点,建立以乡(镇)级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和涉农金融机构协作配合,农村各类经济主体参与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探索建设统一的农户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以健全完善的农村信用体系促进金融机构对农村地区的有效信贷投入,服务“三农”经济发展。

(三)大力发展信用信息服务市场,加快征信体系建设

1.大力推广应用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新设商业银行及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住房公积金中心积极创造条件接入数据库,使数据库网络覆盖到全市城乡每一个信贷机构。按照征信标准化建设要求,拓展非银行信息的采集领域,丰富数据库信息内容,全面、准确反映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有效扩大信用报告查询应用范围,依法为司法机关执法、政府部门履职、融资担保、信用评级及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经济活动提供征信服务。

2.培育和发展征信市场。引导金融机构、信用担保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市场主体在信用活动中使用征信机构的征信产品。按照“特许经营、市场运作”的思路,培育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扩大征信产品市场需求,政府部门带头使用社会信用评级结果、信用报告,在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领域实行信用准入制,在公务员录用、任职等方面引入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机制;在工程项目招投标、大宗交易、签订经济合同、合资合作等商业活动中,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使用信用评估报告。

3.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市法院、市社保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向征信部门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方便征信机构采集信息,促进征信业发展。

(四)加强信用文化建设,深入开展诚信道德宣传教育。

1.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市委宣传部、文明办要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发〔2001〕15号),把加强诚信道德宣传教育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建立长效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普及信用知识,传播信用理念,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环境。

2.加强对学生的诚信道德宣传教育。市教育局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方针,在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中增加以诚信为主的德育教育内容,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儿童从小树立信用理念,做明理诚信、恪守信用的时代新人;高等院校要采取举办专题讲座、报告会、知识竞赛、征文活动及校园网站宣传等形式,广泛普及信用知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切实增强学生的信用意识和信用观念。

3.推进企业信用文化建设。加强企业信用文化建设,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借助并发挥高等院校、各类培训机构、金融机构、征信机构的力量和作用,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财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使广大企业充分认识诚实守信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性,增强自律能力,在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恪守信用,以诚信赢得市场信赖,实现持续稳健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舆论保障。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体和媒介,大力开展信用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普遍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相关法规的宣传普及,努力增强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理、教育工作者的信用意识。

(二)组织保障。充分发挥金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作用,调动各成员单位及社会力量深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县、区政府要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并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职能部门的重要任务,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和政绩考核体系,形成责任有人担、任务有人落、成效有人管的全方位工作机制。

(三)政策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积极推广信用产品的使用。财政部门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各级财政要在预算中拿出适当的资金用于开展征信宣传、信用系统开发等项目。同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对信用中介在机构设立、税收减免、服务收费等方面给予优惠。

(四)信息安全保障。各部门、单位要建立信用信息保护制度,在信用信息采集、加工和使用过程中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隐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安全的内控制度、查询授权制度、纠错制度和问责制度,确保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信息安全的技术保障,各部门建立的信息系统要设置防火墙,有效防范外部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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