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北政办〔2015〕52号
颁布日期:2015-05-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北海市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5月15日

北海市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2015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2〕53号)、《北海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年)》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及2015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4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概况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全面落实防灾责任制,周密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巡查、防灾宣传、防灾演练以及预警预报等工作,多方筹集资金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年无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特别是经受住了9号超级台风“威马逊”和15号台风“海鸥”及强降雨侵袭的考验,及时启动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应急Ⅰ级、Ⅱ级响应,取得了抗灾减灾的全面胜利。

二、2015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汛期降雨趋势预测。我市位于广西南部,低纬度沿海地区,南濒北部湾,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主要受中低纬度天气系统影响,是暴雨洪涝等气象灾害较为频繁的区域之一。平均每年每站发生暴雨(日雨量50毫米)以上降雨7-8天,大暴雨(日雨量100毫米)以上2-3天。根据市气象台预测,预计2015年汛期(5-9月)我市总降雨量为正常到略多,其中前汛期(5-6月)偏少1成左右,后汛期(7-9月)偏多2-3成;降雨高峰月出现在8月,发生局部性致洪暴雨的可能性较大。今年影响我市的台风预计有4~6个,比常年略偏多。

(二)地质灾害分布与影响因素分析。

1.从地质灾害隐患类型及分布看:截至2014年底止,经过北部湾地质环境监测站与我市国土资源局共同核查,发现地质灾害点54处,其中崩塌19处、滑坡4处、地面塌陷4处、不稳定斜坡27处。崩塌、滑坡及不稳定边坡主要分布于合浦县北部和东北部丘陵山区,以及沿海沿河的斜坡或陡崖地带,如海城区涠洲岛南部南湾街及火山地质公园景区、银海区银滩镇、铁山港区兴港镇、营盘镇以及合浦县的曲樟乡、公馆镇、闸口镇、石湾镇、常乐镇、党江镇等。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采石场、取土场的采坑周边也有崩塌滑坡隐患分布;地面塌陷主要分布在合浦县东北部的闸口、公馆两镇的灰岩地区。

2.影响我市地质灾害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一是地形地貌。合浦县的丘陵山区、涠洲岛、斜阳岛和冠头岭的海蚀陡崖带,以及沿海沿河斜坡地带,斜坡较高陡,水土流失及崩沟现象严重,存在形成崩塌滑坡的必要的临空面条件,是我市的主要地质灾害易发区。二是地层岩性及地质构造。合浦县的丘陵山区,岩层中多有泥页岩软弱夹层,表层风化破碎较严重,在人工切坡的情况下,易发生崩塌滑坡;沿海沿河斜坡地带岩性多为松散土体,经流水冲刷侵蚀后易发生崩塌;涠洲岛、斜阳岛及冠头岭的海蚀崖带,则多为脆弱的火山岩、泥岩或泥质砂岩,构造裂隙发育,是岩质崩塌易发区。公馆镇及闸口镇的灰岩地区,岩溶较发育,地下溶洞或溶沟较多,易形成岩溶地面塌陷。三是人类工程活动因素。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采矿、修路、城建、村建、抽排地下水等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影响深度和广度的不断加大,极大地加剧了地质灾害的趋势和频率。四是气候因素。我市地处低纬度沿海地区,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降雨量丰沛,是暴雨洪涝及地质灾害等较为频繁的区域之一。全球气候变暖和局地极端气候加重,也加剧了地质灾害发展趋势。五是植物根劈作用。春夏两季是植物生长旺盛期,植物根劈作用较强烈,因此也是涠洲岛等海蚀陡崖区危岩崩塌的高发期。

(三)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结合2015年汛期降雨趋势预测,2015年我市地质灾害主要引发因素仍将以降雨引发为主,其次为人类工程活动影响等,地质灾害将会呈现点多、面广、频次高的趋势。总体预测2015年我市崩塌、滑坡和岩溶地面塌陷地质灾害的数量、规模及危害总体上接近常年水平;受到热带气旋和强降雨时空分布不均的影响,呈现出局地性、突发性、短历时等特征;地质灾害因突发性强降雨增加了预测、防范难度,并与强降雨耦合加重危害。

三、2015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和主要隐患点

(一)重点防范期。重点防范期为5月至9月(汛期)。其中5-6月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7-9月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台风降雨开始至台风降雨停止后48小时的时段。当连续降雨量达到200毫米或短时间(1日或数小时)降雨150毫米以上时,涠洲岛南湾街陡崖发生群发性崩塌的可能性大。汛期广大农村需防范房前屋后小规模的崩塌地质灾害;10月上旬到中旬,仍需继续防范可能出现的台风强降雨引发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各类建设活动或对地质环境扰动强烈的切坡、采矿、抽排地下水等人类工程活动,易引发崩塌、滑坡、采空区塌陷;岩溶地区受抽排地下水和工程活动等影响较大,易发生地面塌陷,应当全年防范。

(二)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我市的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情况以及2014年地灾防治情况,确定15处为我市本年度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详见附表)。

1.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往往发生在人员活动场所,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往往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当重点防范。重点防范对象为已发现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和高陡边坡下的单位、村屯、学校,二级及以上公路和铁路干线已发现地质灾害多发路段,旅游景区、人口密集区、水利设施、生产和废弃矿山、采石场、尾矿库下游村庄、经过山区和岩溶强发育区的在建公路和铁路工程、大型深基坑工程等。山区农村切坡建房处和石山陡崖下居住房屋,位于老滑坡体、山脚、泥石流沟口的村庄、集镇和民宅,应重点加强监测和防范。

2.未列入本方案的其它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要在各县、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一一列出,并明确相关防范工作。此外,各级交通、水利等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做好公路、铁路、大型水利等重要工程地段、矿山的高陡边坡、人类工程活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地段以及石山、陡崖地区危岩崩塌的防范工作。

四、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

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所在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强化监测巡查和研判预警,加强防灾工作宣传,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防患于未然。

(一)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各级政府要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制度,结合当地实际,确定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组织国土资源、住建、水利、教育、安全生产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及相关防灾责任单位和基层组织,对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经常性巡回检查,严格落实“汛前全面排查、汛中监测巡查、汛后及时复查”的“三查”制度;在强降雨期间,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村屯和重大隐患点的排查工作,包括旅游景点、人员密集区、山区城镇、学校、医院、在建的大型工程项目、集市和村庄等区域以及矿山、采石场等。对排查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立即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范围,设置警示标志,尽快进行治理,不能及时治理的要纳入群测群防体系,并同步开展防灾责任落实、监测任务安排、防灾预案编制、防灾明白卡填发等工作。

(二)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水利、气象等相关部门,完善雨情、水情、地质灾害险情综合监测预警信息平台、信息共享、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精细化水平,做到提前预报、及早预警,科学指导各级政府开展防灾工作;重点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大雨、暴雨期间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开展地质灾害中、短期预报和临灾预警,强降雨期间要加密会商频次,及时发出预警信息,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群众防范避让地质灾害争取时间;按要求及时更新地质灾害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监测负责人和监测员信息,明确各村屯的责任人和监测人员,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易发区、重点防治区段、隐患点情况及时更新。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借助通信、广电、气象等部门的网络资源,建立和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综合发布系统,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推进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多元化,进一步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率;山区农村等偏远地区要因地制宜地利用实时监测报警仪、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逐户通知等传统手段,确保第一时间将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送达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检测人、防灾责任人以及受威胁群众。

(三)健全监测预报网络。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明确县、乡两级行政领导在群测群防组织工作中的职责,对每处隐患点都要落实监测人、监测责任人,对重大隐患点要重新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健全以村干部和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落实群测群防员津贴补助,强化监测人员的责任心,切实解决基层群测群防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监测人员教育培训,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规范监测记录,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和水平。全面增强县、乡两级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完善防灾各项机制、体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四)加强演练强化应急避险。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及各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作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要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年度地质灾害应急演练计划,凡涉及较多人员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易发区村屯,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避险演练,通过演练让群众知道如何快速避险、熟悉逃生的信号、路线和应急避难场所,提高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和能力,检验群测群防体系的运行效果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地质灾害演练规模因地制宜,可结合当地各部门综合演练进行,也可以由当地乡(镇)政府、村组干部选择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地段(点)组织受威胁的群众进行以达到群众掌握识灾避灾为目的紧急避让演练。在保证参演群众安全前提下,演练可有针对性的选择在雨天或夜晚进行演练。有地质灾害隐患点或易发区,各县区及涠洲岛2015年至少分别开展1场县级、乡级演练,设区市至少开展1场市级演练。

(五)加快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对威胁人口多、危险大、急需治理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落实专项资金,有重点分步骤进行勘查治理。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涠洲镇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涠洲岛南湾街危岩治理等项目地质灾害工程治理进度。加强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检查督查,强调施工安全,确保工程治理效果。对于因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责成责任单位进行治理。对于汛期突发的稳定性差、危害和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推进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要按照国土资源部“有制度、有机制、有经费、有预警、有监测、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十个标准要求,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要将创建工作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重点抓好责任制度、监测预警、经费保障落实,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制度、任务常态化,着力提高基层防灾减灾能力。

(二)大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培训,增强防灾意识。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及各有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抓实抓好,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乡村干部、农村群众、中小学师生对地质灾害突发性、隐蔽性和复杂性的认识,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要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报刊、手机短信和集镇圩日、基层干部培训等人员集中的时候,开展防灾知识的培训;要用切坡建房引发崩塌滑坡造成人员伤亡的惨痛事例警示群众,从正反两方面引导群众增强住宅建设安全意识,普及识灾辨灾和临灾避险知识。教育部门要坚持广泛深入地在中小学中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将防治知识纳入必修课程,通过“小手牵大手”提升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普及率,带动家长做好防灾工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队伍的业务培训,为地质灾害应急提供技术支撑。

(三)加强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的原则。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地质灾害防范和应急责任意识,提前做好各种应急工作,要严格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重大气象信息和重要汛情旱情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规定(试行)》(桂办发〔2014〕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值班工作的意见》(桂政办发〔2014〕54号)等防汛抗旱工作、应急工作重要文件精神,加强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和灾情险情信息报送,严格遵守应急值守纪律、作好应急准备和处置等工作。各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国土资源部门的联系和协作,确保信息畅通;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后,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行业部门要按规定上报相关信息,按照职责和权限确定灾(险)情级别,调集应急队伍,准备救援物资,及时组织群众撤离;国土部门要及时派出专家前往灾区开展调查,开展应急处置监测、勘查;民政、公安、交通运输、水利、卫生、气象等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灾害救助、治安维护、交通管制、救灾防疫、气象预报等保障工作,确保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有序开展。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及各有关部门要切实保障值班工作经费投入,关心值班人员工作和生活,对节假日值班未能安排补休的值班人员按规定给予适当值班补助。

(四)落实责任,强化考核监督。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领导机制,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统一领导、综合协调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在重点防范期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汛期的重要议事日程,抓紧研究和工作部署,加强投入和应急准备,细化预案和工作措施。要加强县、乡防灾工作能力建设,充实机构,配强人员,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特别是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的设备物资和人员工作经费。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目标和防治任务分解到具体的年度工作计划中,落实防治责任,实行年度目标考核。各级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隐患点和易发区的防灾工作责任进行层层分解,细化到人,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地质灾害防治机制。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要利用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将接听灾情和险情报告的电话号码在电视和报纸等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表:北海市2015年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责任人一览表.xls

http://xxgk.beihai.gov.cn/cms/gallary/upload_images/143208441671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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