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推进第三产业项目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北政办〔2014〕98号
颁布日期:2014-06-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推进第三产业项目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北海市推进第三产业项目建设的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6月5日

北海市推进第三产业项目建设的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北海市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为建立健全我市第三产业项目长效管理和快速推进机制,加快推进第三产业项目建设,增强第三产业对我市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着力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有关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影响长远的第三产业重点项目建设,通过落实责任、明确分工、依法履职、加强监督,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以促进第三产业合理稳定的增长,努力实现二产与三产发展互动双赢。力争到2017年,全市第三产业完成投资470亿元,完成增加值超过300亿元,占全市GDP的3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精心培育,着力推进第三产业重点领域项目。依托丰富的滨海旅游资源、人居环境和港口资源,大力发展滨海旅游、商贸物流、电子信息、交通运输业、房地产、金融、文化创意、中介服务、公共服务等第三产业的重点领域,为实现北海特大城市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提供支撑。

1.滨海旅游业:由市旅游局牵头,研究提出2013年全市旅游发展大会确定的50个重点旅游项目及16个重大旅游项目推进的具体工作方案及工作建议。

2.商贸物流业:由市商务局牵头,研究提出全市商业网点布局、物流空间布局规划,制定大型农贸、商贸等专业市场规划以及石化、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大宗农产品等具有北海特色的专业物流规划,重点发展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社会消费业,确定一批上档次、上规模的商贸流通项目,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工作建议。

3.电子信息服务业:由市工信委牵头,研究提出全市电子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确定一批电子信息服务业重点项目,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提出工作建议。重点推进以北海石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龙头的软件服务业;以北海华澜微电子有限公司为龙头的集成电路设计服务业;以北海高新区为主要支撑平台,将北海市建设成为自治区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的示范城市。

4.交通运输业: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研究提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现代化高效集疏运体系,突出抓好公路、铁路、港口、航空等综合交通骨干网络、大能力通道和主枢纽的建设。

5.房地产业:由市住建局牵头,研究提出房地产业发展规划,注重房地产业与旅游、文化、商业及工业服务业等产业的协同发展,开发建设符合城市发展规划、适应市场新需求的楼盘项目。同时,编制全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加快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房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

6.金融服务业:由市金融办牵头,研究提出全市金融产业发展规划,确定一批金融保险业重点项目,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提出工作建议。重点拓展金融服务领域,创新金融服务产品,推动现代金融服务业与优势产业相整合,研究制定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的相关政策,扩大企业债券发行债券发行和企业上市规模。

7.文化创意产业:由市文化局牵头,研究提出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确定一批创意设计、动漫游戏、数字内容等文化创意产业重点项目,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提出工作建议。

8.中介服务业:由市工商局牵头,研究提出全市中介服务业发展规划,确定一批中介服务业重点项目,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提出工作建议。重点发展咨询、信用、融资担保、会计税务、广告等中介服务业。

9.公共服务业:由市教育、卫生、计生、体育、人社、民政、残联等部门牵头,分别做好全市教育、卫生、计生、体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社区和福利保障、残疾人康复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确定一批公共服务设施重点项目,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提出工作建议。

(二)各审批部门协调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各审批部门依照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第三产业项目各项推进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争取国家、自治区财政性建设资金,依法对第三产业重点项目进行审批、核准、备案。

市财政局负责为第三产业项目建设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设立三产专项资金用于影响力大、带动效应强、产出效益高的项目。

市规划局负责制定北海市第三产业发展空间布局规划,及时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完成规划方案审查及规划报建等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及征地拆迁等工作。

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负责依法提供建设用地。

市环保局负责项目环评论证及审批。

市海洋局负责用海论证及审批。

市水利局负责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市人防办负责办理人防工程建设许可证或人防工程易地修建许可证。

市住建局负责办理发放施工许可证等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项目后评审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项目责任。

1.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作为联系领导,负责第三产业重点项目的领导协调推进工作;定期了解第三产业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提出解决有关问题的政策措施和办法;对项目推进过程中需要解决的一般性问题独立行使决策权,重大问题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决定;督促牵头单位按总体目标要求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并督促落实;协调各县区与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2.由各牵头单位负责研究提出第三产业重大项目推进的具体工作方案并落实到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负责汇总项目推进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向联系领导报告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各项目牵头单位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对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负主要责任。

3.由各牵头单位负责确定本领域重点项目推进的配合单位,各配合单位要结合职责范围,按工作方案要求配合牵头单位做好第三产业重点项目各项推进工作;开辟项目服务“绿色通道”,积极主动配合责任单位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4.各牵头单位确定第三产业重点项目后,由相关项目业承担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和报批、筹措资金、项目招投标等项目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督促和协调参建单位,协同加快建设进度,按照既定目标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加强综合协调服务。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统筹推进第三产业重点项目的综合协调责任,定期组织召开第三产业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召集相关单位召开专题协调会,积极主动协调解决第三产业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及时汇总每季度第三产业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并上报市委、市政府。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北海市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精神,加强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措施。

(三)强化督促检查和考评。一是将第三产业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的成效纳入牵头单位的绩效考评范围。二是建立季报制度。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各牵头单位要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报送项目推进情况,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三是建立督查制度。由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绩效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重点围绕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和项目推进、协调议定事项等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在项目推进中工作不力、推诿扯皮、被动应付、效率低下、监管不到位致使项目进展缓慢、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及个人,督促其限期整改,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和问责。

(四)加强项目储备。由各牵头单位按照优化全市第三产业发展格局的要求,注重策划、筛选一批品牌价值高、主题特色浓、发展规模大、关联带动性强的重点项目,项目布局着眼全局,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前期工作力度,形成“开工一批、在建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确保我市第三产业项目建设不断档,经济发展后劲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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