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民政府文号:防政发〔2015〕28号
颁布日期:2015-09-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市直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市人民政府决定向社会公布市发改委等40个部门的责任清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开市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本通知下发后10日内,各部门要在各自门户网站公开市人民政府审定的本部门责任清单。防城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各部门责任清单。

二、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执行“法定职责必须为”,各部门要按照部门责任清单履行职责,切实维护责任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三、对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责任清单公开后,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及部门职能变化情况,按规定程序,及时对部门责任清单进行调整完善,并向社会公开。

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0个部门责任清单的目录/Upfile/2015/10/29/160813881239983.doc

http://www.fcgs.gov.cn/pubinfo/13764.aspx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城市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税收综合治理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意见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转州财政局关于征收机关直接征收契税的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