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本级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12-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本级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3〕176号

市直各单位:

《河池市本级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三届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池市本级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

http://www.gxhc.gov.cn/attachments/1401/1389598279985.pdf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23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城市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税收综合治理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意见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转州财政局关于征收机关直接征收契税的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