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11年市级层面重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1-04-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11年市级层面重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2011年市级层面重大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南宁市2011年市级层面重大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十二次、十四次全会和全区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南宁市2011年深入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加快我市重大项目建设,力争完成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任务,我委筛选提出了2011年市级层面重大项目计划。为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全区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的要求,围绕南宁市“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战略部署,在市级层面统筹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加强组织协调,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和施工进度,确保完成全年193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目标。

二、工作任务

南宁市2011年市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包括新开工、续建、竣工投产和前期工作四类共200个,总投资1030.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13.2亿元。

(一)新开工项目

把大力推进项目新开工作为项目建设的重点抓紧抓好。各项目业主要加快完善各项审批手续,落实各项配套建设条件,加大征地拆迁力度,确保按计划实现开工。市级层面统筹推进新开工重大项目共50项,总投资319.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5.6亿元。

(二)续建项目

把抓续建重大项目建设作为保持投资稳定增长的重要工作。在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要加强施工组织,加大投入,加快建设进度,努力多完成投资工作量,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市级层面统筹推进续建重大项目共60项,总投资403.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94.4亿元。

(三)竣工投产项目

把加快项目竣工投产作为增强发展后劲的重要保障来抓。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完成剩余工作量,确保项目按要求全面建成,尽快投入使用发挥效益。市级层面统筹推进竣工投产重大项目共40项,总投资104.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3.2亿元。

(四)前期工作项目

把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作为保持项目建设连续性的重要手段来抓。按照“规划指导、市场驱动、业主为主”的原则,加强规划论证,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为争取实现项目早日开工创造条件。市级层面统筹推进前期工作项目共50项,总投资203.3亿元。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任务和责任分工

市发改委作为市级层面重大项目的牵头部门,负责全面的综合协调工作,包括:统筹安排、调整项目计划;组织制订并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统筹协调项目建设工作;做好项目信息收集、汇总、分析、通报等工作;组织开展项目督查、项目建设宣传等工作。各项目的主要责任单位分别为市直主管部门、县(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项目建设的协调推进和前期审批、建设用地、征地拆迁等服务工作。

各主要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把此项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议程,落实到位。各项目业主与市直主管部门、县(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之间要密切配合。项目建设业主要积极主动与各审批部门沟通衔接,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与所属县(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通力合作,全力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提高供地率;按照项目进度要求倒排时间表,确保项目按计划开工、竣工。

(二)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项目建设

围绕“项目建设年”实施方案,集中精力,重点抓好列入100个重点建设、100个重点前期工作、“五场攻坚战”以及城建计划、教育基建计划的项目建设。按照各专项计划方案的要求,落实重点项目市领导联系责任制、投资项目业主责任制、协调例会制、部门联席会议制、征地拆迁和安置工作责任制等,对重点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服务,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三)继续坚持三级协调机制

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力量,加大协调服务力度。能在县(区)、开发区或职能部门解决的问题,由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或职能部门负责协调解决;涉及各部门之间的问题,由市发改委、市固投办、攻坚战各指挥部召集会议协调解决;对于难以协调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报市政府研究解决。强化现场协调,加大对项目存在问题的协调处理力度,对问题突出的重大项目,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加强协调。

(四)创新项目推进机制,试行项目“三优先”制度

一是做好项目储备,实行滚动管理,以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十二五”重点项目规划为引导,加快全市投资项目库的建设,做到重点项目开工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同时通过对项目上半年完成情况的检查,及时滚动调整项目计划,保持投资持续稳定增长的势头。二是试行项目“三优先”制度,即对市级层面重点项目优先安排建设资金或前期经费、优先办理审批手续、优先解决用地指标。三是起草并争取出台《南宁市市级层面重大项目管理办法》,从项目选择、服务保障、组织实施、考核奖惩等方面,强化对市级层面重大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加快形成规范有效的项目推进管理机制。

(五)加强督促检查

采取专项督查和联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督查前期工作进度、工程形象进度、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等,促进项目建设。对项目推进不力的,下达督办函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实行通报批评。

(六)抓好项目信息报送工作

利用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提高信息收集、分析的质量和效率。各项目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项目信息报送工作,于每月3日前登陆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报送上月项目进展情况。完善通报机制,市发改委负责做好信息汇总,每月在全市进行通报。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结合“项目建设年”实施方案,组织重点项目参与每月全市重大项目开竣工活动,以点带面,推动其它项目尽快实施建设,营造浓厚的项目建设氛围,宣传我市扩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的良好势头。

附件:1.南宁市2011年市级层面重大项目计划表(新开工项目).xls

2.南宁市2011年市级层面重大项目计划表(续建项目).xls

3.南宁市2011年市级层面重大项目计划表(竣工投产项目).xls

4.南宁市2011年市级层面重大项目计划表(续建项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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