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工业系统开展“三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工业系统开展“三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钦政办〔2010〕9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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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7-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工业系统开展“三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钦政办〔2010〕9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全市工业系统开展“三促”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七日
全市工业系统开展“三促”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的决定》(桂发〔2009〕35号),加快推进我市“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促进全市工业经济跨越式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今年在全市工业系统开展以“促开工、促投产、促扩大生产规模”为主题的企业服务活动(简称“三促”活动)。为组织开展好本次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机遇,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以港兴工,三化互动”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加快推进“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和加快北部湾临海核心工业区的目标,在开展“服务企业年”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市工业发展方向,深入开展“三促”活动,努力做到服务工作科学化、服务对象明确化、服务措施具体化,一厂一策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具体问题,千方百计促进工业项目开工、投产和扩大规模,促进企业生产和管理水平提升,推动我市工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二、主要预期目标
通过开展“三促”活动,在全市形成关心企业发展的社会氛围,从而使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深化,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政府为企业排忧解难的措施进一步得到落实,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同时,探索建立起为企业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使服务企业工作形成制度化、经常化,确保2010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5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3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税附同比增长47%,工业技改投入力争比上年增长35%。全年组织实施开(竣)工项目100个以上。
三、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三促”活动的重点:一是针对已经签约的工业项目,采取帮办式服务,帮助其解决开工前各种具体问题,促进其早日开工;二是针对已开工的项目,采取跟踪式服务,解决其工程进展中的具体问题,促进其早日投产;三是针对现有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采取主动式服务,促进其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
主要工作任务:
(一)促进项目开工建设
针对具备条件开工的项目,建立项目帮办制度,切实为项目业主做好项目报批的各项前期工作和项目用地拆迁、出让、项目选址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等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全力推进一批项目按期开工建设。积极协调发改、工业和信息化、国土资源、财政、环保、银行等部门,指导企业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帮助企业落实项目开工条件,力争在最短期内开工建设。
(二)促进竣工项目投产
针对在建工业项目,建立企业跟踪服务制度,及时协调项目建设相关问题,提前做好生产所需流动资金、原材料、产销衔接等各项准备工作,主动帮助企业做好项目包装、申报等工作,争取更多的扶持资金扶持项目建设,促使尽快建成投产。
(三)促进企业扩大规模
针对现有的工业企业和已竣工投产但尚未实现正常运行的工业企业,建立领导联系制度,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帮助企业分析研究影响正常生产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促其扩大生产规模和达产达效,发挥其对工业经济的拉动作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实施步骤和总体安排
2010年7月至12月,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7月份)。市、县区和相关部门层层召开动员会,进行动员和部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三促”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8-12月份)。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部署,积极开展“三促”活动,切实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探索为企业服务的长效机制,确保“三促”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活动开展情况以报表(见附件)形式报市“三促”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三促”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两个月到县区开展一次督查,每季度在全市开展一次客商评议活动,全面掌握“三促”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就督查和客商评议情况进行通报。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2月份)。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在年底前将“三促”活动工作总结书面报市“三促”活动领导小组汇总报市人民政府,并根据督查和客商评议情况,表彰“三促”活动先进单位。
五、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牢固树立心系企业意识,进一步提高对开展“三促”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为企业服务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三促”活动作为加快钦州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将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为企业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
(二)成立机构,明确责任。市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三促”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由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三促”活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活动目标,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并将成立领导小组和制定的活动实施方案于2010年7月底前上报市“三促”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有关部门,加强开展活动督促检查工作。
(三)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转变作风,进一步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和机关效能建设,深入企业调查研究,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解决的措施办法,实实在在地解决一批制约企业发展的难题。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宣传舆论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宣传“三促”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三促”活动,共同为改善企业发展环境献计出力。同时,要加强对外宣传工作,大力宣传钦州改善企业发展环境,引导国内外客商了解钦州,参与钦州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
附件:1.促进项目开工建设月报表
2.促进竣工项目投产月报表
3.促进企业扩大规模月报表
钦政办92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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