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六盘水市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六盘水市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六盘水府办函〔2015〕7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六盘水市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集人:周荣(市长)

常务副召集人:王彬(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赵泽(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睿(市财政局局长)

成员:邹家进(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纯(市教育局党委书记)

李飞霜(市科技局局长)

吴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党组书记)

陈官林(市民宗委主任)

赫光祥(市监察局副局长)

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方化(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松(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维忠(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郭波美(市规划局局长)

王宜治(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庆强(市农委副主任)

李世雄(市商务粮食局局长)

闫秀春(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代云盘(市审计局局长)

陈斌(市国税局局长)

罗永生(市地税局局长)

蔡军(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周应寿(市生态旅游委主任)

李文科(市水务局局长)

曾晓芳(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贺兴华(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宋昕(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李光粉(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财政局,刘睿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光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决策部署,协调解决全市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审定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的政策措施和意见建议。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收集和拟订联系会议议题报召集人或常务副召集人审定,负责联席会议的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起草印发会议纪要;检查、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市政府及联席会议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研究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和意见建议;向各成员单位及时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系会议形成的决策部署,全面完成清理规范工作,逐步建立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2015年3月底前,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召集人或常务副召集人主持,或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单位参加会议,研究相关工作。税收等优惠政策专项清理工作完成后,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

(二)根据分工负责原则,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本系统、本部门清理规范工作,按照联系会议办公室的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联席会议名义印发会议纪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组织督查组对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开展定期督查并通报情况。

2015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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