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市府办发〔2011〕1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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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12-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府办发〔2011〕121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有关规定和《六盘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要求,现将做好并公布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了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推动全市工作,各县、特区、区政府以及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及各直属事业单位应于2012年1月15日前将本地、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人:彭云,联系电话:8269176),并同时送报电子文档。
二、2011年度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涵盖本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按照《六盘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制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要全面、数据要翔实、分析要到位,特别是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各县、特区、区政府应于2012年3月31日前通过本地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渠道方式向社会公布本地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应于2012年3月31日前通过“中国凉都·六盘水”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渠道方式向社会公布本部门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提早作好准备,建立数据台账,认真组织编写,加强保密审查,确保按时准确上报并公布本地、本部门年度报告。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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