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市府办发〔2011〕4号
颁布日期:2011-01-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市府办发〔2011〕4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市有关单位: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单位)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不断改进信息报送工作,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报送了大量信息,为领导及时了解情况、实施科学决策、推动工作落实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工作中仍存在部分单位对信息报送工作重视不够,报送信息数量少、质量不高、针对性不强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中心,突出信息报送重点

当前,政务信息报送要以服务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为中心,紧紧围绕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这一主题,重点反映各地、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情况。近期,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我市实施西部大开发和“十二五”规划、推进工业强市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开展“三个建设年”活动、实施重大民生工程、招商引资、产业园区建设等重点,及时、准确、全面报送信息。

在信息报送中,各地、各部门(单位)要着重反映抓落实中的新举措、新思路,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反映基层创造的工作经验、群众的呼声,以及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重要社会动态和社情民意。各驻外办事(联络)处要重点关注所在区域或周边地区值得我市借鉴的新举措、新经验。

二、明确责任,充分履行报送信息的职责

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报送信息是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的重要职责,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增强上报信息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强化岗位职责,确保信息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明确一名副主任分管政务信息工作,并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驻外办事处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政务信息。

要切实加强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报送信息工作,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驻市有关单位,必须坚持每月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报送信息。被采用信息以分值形式进行量化考核,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每年须完成分值350分,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及中央、省属驻市有关单位每年须完成分值30分。在确保信息报送数量的同时,要提高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性,确保不报送过时信息,坚决杜绝报送虚假信息和内容重复的信息。要加强信息报送的审核把关,确保报送信息真实、准确、言简意赅。

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政务信息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各项保密制度规定,严守工作秘密。凡涉密信息,要通过加密网络或机要途径报送,重大涉密信息要派人专送,严防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三、加强信息调研,挖掘深度信息

要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的深度挖掘和综合利用,搞好信息调研。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针对反映工作中的突出情况和问题,精心选题,适时组织开展信息调研,积极报送情况清楚、分析深入、建议科学、具有可操作性的综合调研信息。

四、加强信息工作的通报、考核制度

要加强和完善政务信息考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根据各地、各部门(单位)完成信息工作任务情况,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对各单位信息采用情况每月进行一次量化打分并通报,年终按考评办法进行考评。对长期不报送信息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附件:政务信息采用计分标准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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