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涂祥策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关于涂祥策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遵府任〔2015〕4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2015年2月25日第四届市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涂祥策同志任遵义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不再担任遵义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系主任职务;

曹辉同志任遵义市监察局第八监察分局局长,不再担任遵义市监察局第六分局副局长职务。

201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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