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水运建设三年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水运建设三年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遵府办发〔2014〕39号 |
|---|---|
| 颁布日期:2014-04-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水运建设三年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遵义市水运建设三年会战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4月9日
遵义市水运建设三年会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运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2〕44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水运建设三年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3〕25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水运载量大、运价低、占地少、能耗低等优势,进一步改善水运基础设施条件,尽快形成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水运体系,从2014年1月1日起,用三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运建设大会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打造乌江、赤水河两个水运出省主通道,以及桐梓河、芙蓉江、洪渡河、湄江、清溪河、乌江渡等库区航运建设,突出“通航道、建港口、增运力、建机制、育产业”五大重点,突破“航道提等、闸坝通航、筹资融资”三大难题,形成省、市、县共建,社会积极参与,水域区域联动的工作格局。统筹推进水运、水利、水电协调发展,统筹水运与公路、铁路、机场的衔接,大力提升水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实现水运事业更好更快的发展,为“全力追赶、力争超越、努力实现两个率先”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实施水运建设三年会战,全市完成水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40亿元以上。到2016年,全市航道里程达920公里以上(其中:高等级航道达到202公里以上),水运通过能力达到1300万吨以上,港口码头吞吐能力突破2000万吨,船舶总运力达到15万载重吨,同步规划建设进港连接道路,使水运交通有效连接产业园区、小城镇和旅游景区。
构建乌江、赤水河北入长江水运主通道体系。按照立足赤水河、开发乌江、拓展支流、面向长江、通江达海的发展战略,加快规划乌江高等级航道提等升级,赤水河水运扩能建设;加快建设湄江、洪渡河、清溪河、桐梓河、芙蓉江、乌江渡等库区辅助航道,促进旅游航运健康发展。
构建适应经济发展的港口体系。重点建设遵义港、赤水港、余庆港、习水港等重要港口以及支流库区码头,加快推进港口和临港物流园区建设,建成一批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的港区,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港口体系。
构建水运与其他运输方式的无缝衔接。同步推进遵义港漩塘港区,赤水港鲢鱼溪港区,余庆港沙湾、樱桃井两个港区,习水港王家湾港区等重要港区的集疏港道路建设。拓宽港口配送、加工、商贸、金融、保险、航运交易等现代化综合服务功能,推进港口与物流园区、临港工业园区和港口与公路、铁路、机场的有效对接和联动发展。
构建服务民生便民水运体系。充分利用我市封闭库区、湖区以及支流通村达寨的自然条件,加快推进库区、湖区航运、城乡便民码头和乡镇渡口建设,改善库区、湖区和沿江(河)群众出行条件,提高水运公共服务均等化能力。
构建船舶产业发展体系。加快运力结构优化调整,推进船舶标准化进程,加速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低性能船舶,全面推广节能低碳环保型船舶。推进造船工业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支干直达及江海直达船舶,引导营运船舶向大型化、专业化、标准化方向发展,促进造船业发展成为水运经济新的增长点。
(二)项目建设。
2014年项目。全面建成乌江航运工程尾水段44.8公里航道、乌江渡码头以及支持保障系统等项目,新增四级航道196公里。加快推进乌江构皮滩通航设施建设、构皮滩翻坝运输系统工程建设。做好赤水河航运扩能项目的调整工作。开工建设湄江旅游航运工程,洪渡河石垭子库区航运工程。建成乡镇渡口15道,城乡便民码头10个。
2015年项目。全面建成构皮滩翻坝运输系统工程,打通乌江水运通道,形成500万吨/年通航能力。加快推进乌江构皮滩通航设施建设。开工建设赤水河航运扩能工程。加快湄江旅游航运工程和石垭子库区航运工程建设。开工建设乌江渡库区航运工程,力争开工建设桐梓河、芙蓉江航运工程建设。建成乡镇渡口15道,城乡便民码头20个。
2016年项目。全面建成赤水河航运扩能工程,扩建码头、完善设施,形成1000万吨/年通航能力。加快推进乌江构皮滩通航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桐梓河、芙蓉江、清溪河、湄江旅游航运、乌江渡库区、洪渡河石垭子库区工程建设。建成乡镇渡口10道、城乡便民码头23个。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航道建设。充分发挥乌江、赤水河连接长三角水运大通道优势,加强与周边省(市)、市的协调配合,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支持,扎实推进乌江航道规划等级由四级提升为三级的前期工作,切实抓好赤水河航运扩能工程建设,确保实现航道通过能力最大化。
(二)强化通航设施建设。按照“谁造成碍航,谁恢复通航”原则,重点突破构皮滩闸坝及库区网箱碍航。对有复航价值和条件的枢纽及航道,水电枢纽建设业主要按规划航道标准,限期复航改建或补建通航设施。要积极协调贵州省乌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加快乌江构皮滩水电枢纽一线通航设施建设,按期建成投入运行,同时启动二线通航设施建设前期工作。农业部门要按规划航道标准合理布置渔业网箱养殖,确保航道畅通。
(三)强化资金筹措。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要最大限度地争取中央、省对水运建设和维护的专项投资,多渠道、多元化筹集航道、港口、码头等水运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从2014年起,每年市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资金投入水运建设,县级人民政府应确保匹配资金落实到位;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改善良好的投资环境,实行税费优惠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和水运市场开发,鼓励和支持港航企业、大宗货源企业建设港口码头及物流园区,充分利用地方融资平台,采取以岸线、土地、旅游、项目预期收益等资源换资金的方式筹措资金,促进银企合作,以解决航运发展资金问题。
(四)强化项目建设监管。按照“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负责”的要求,健全水运建设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招投标和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构建“诚信、公正、公平”的水运建设市场体系。市交通运输局、有关县(市、区)政府和项目建设业主要强化施工组织管理,推行施工标准化,倒排工期推进三年会战项目建设,实行进度动态监管,质量全过程监督、全方位巡视、全环节检查,确保工程建设推进顺利、程序合法、资金安全、质量合格。
(五)强化水运产业培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调,加强配合,加快编制赤水河、乌江及其支流沿江、临港产业布局规划。相关县(市、区)要研究出台促进水运市场培育、企业扶持以及支持保障体系建设等的政策措施,积极发展有特色的临港产业园区和物流园区,引导重点产业向沿江(河)、临港布局;统筹航道、库区周边开发布局旅游产业,整合发展沿江(河)特色农业、风光旅游和水上休闲娱乐,着力打造绿色经济走廊,促进沿江(河)经济发展;充分发挥乌江、赤水河通江达海的优势,建立便捷高效的运输网络,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及运输系统的整体性、功能性和协调性,带动水运需求稳步增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市长为组长,市交通、发改、财政、国土、规划、编办、环保、城建、人社、水利、农委、旅游、公安、监察等部门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水运建设三年会战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具体负责三年会战实施、协调、督促、指导和考核工作,协调三年会战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定期组织开展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遵府发?2014?7号)明确的职责,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全力推进水运建设三年会战工作。市交通运输局、有关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开工一批、审批一批、储备一批的思路,加快前期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建设。
(三)加强政策支持。水运项目在土地、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享受高速公路、水利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同等优惠政策。各有关部门要将航道、船闸、港口(码头)、支持保障体系和港区集疏运公路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保证重点水运建设项目用地。
(四)优化建设环境。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协调配合,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加强项目前期和施工环境治理工作,共同营造稳定、和谐的工作环境。各地要及时制定配套措施,抓好政策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和激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营造有利于水运建设三年会战实施的社会环境。各新闻单位要加大水运建设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先进典型、经验做法、执行效果等,为水运建设三年会战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强化考核问责。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市政府将水运建设三年会战纳入对县(市、区)政府和有关工作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并加大项目督办督查力度,对项目执行好、推进有力的,要给予表彰,对执行不力,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的,要进行问责,并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水运建设三年会战附表(39号附表).xls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城市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