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遵府办发〔2012〕62号
颁布日期:2012-04-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遵府办发〔2012〕62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遵义市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遵义市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方案

为强化全市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进一步统一全市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标准,持续稳定推进全市煤炭产业健康发展。制定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市联合执法领导小组

组长:王祖彬

副组长:李勰伍楚勇

成员:熊猛钟启超骆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安监局,熊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钟启超、骆亚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日常事务工作。

二、联合执法职责及内容

(一)研究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措施,提出煤矿安全生产规划和目标。

(二)对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依法实施监管监察,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

(三)组织或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发布煤矿安全生产信息。

(四)依法组织对煤矿使用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的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煤矿企业进行查处。

(五)检查指导县级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对县级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煤矿安全监督检查执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事故隐患整改及复查,煤矿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组织、指导和协调煤矿应急救援工作。

(七)承办省局及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合执法程序

(一)市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联合执法工作计划和执法方案。

(二)联合执法人员由市安监局和遵义煤监分局协调组成。

(三)联合执法相关文书体现联合执法,采用市安监局文书盖市安监局和遵义煤监分局印章。

(四)联合执法时涉及对煤矿安全的行政处罚罚款,罚款统一缴市财政局专户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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