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税收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税收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濮政办〔2013〕6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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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9-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税收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濮阳新区管委会筹备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濮阳市税收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9月9日
濮阳市税收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税收大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巩固和发展我市前两次税收大检查成果,进一步规范纳税人纳税行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推进税收征管工作的科学化与精细化,构建健康有序的财政税收秩序,实现依法治税,应收尽收,为顺利实现“二三五”奋斗目标,加快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提供充足的财力保障。
二、检查范围、时限和重点
(一)检查范围
濮阳市范围内所有纳税义务人。
(二)检查时限
2010年1月1日至检查日止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情况。对涉税违法行为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检查重点
1.房地产、建筑安装、中介服务、教育培训、仓储租赁业等第三产业;
2.成品油经销、煤炭经销、汽车销售、医药生产经营、办理出口退税、涉农行业等;
3.其他多年未查或税负明显偏低、发票使用违规的纳税人。
三、检查方法及步骤
(一)检查方法
采取自查与辅导检查相结合、自主申报与检查核实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二)检查步骤
1.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13年9月30日)。凡列入此次税收大检查范围的纳税义务人,都要认真组织自查,如实填写《2013年濮阳市税收大检查自查表》,并将自查报告及自查表及时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汇总后上报至市税收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面必须达到100%,自查税款及时缴纳入库。
2.重点检查阶段(2013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市税收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从市财政、市国税、市地税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专项检查组。对重点行业检查面不低于30%,凡自查自纠不彻底、走过场的,一律纳入重点检查范围,以前年度税收大检查未发现重大违法行为的,不再重复检查。各检查小组务必于2013年11月底前,将重点检查报告等材料上报至市税收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处理整改阶段(2013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针对自查、重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依法依规,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凡自查认真、及时纠正问题,主动缴纳税款的,可从轻处理,减轻或免于处罚。重点检查中发现自查自纠不彻底的,除依法进行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欠缴的各种税收要采取强力措施进行清缴,对欠缴各类税收的企业和个人经催缴拒不缴纳的,要动用法律手段进行收缴。在处理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巩固和深化检查成果。
四、工作要求
市政府成立濮阳市税收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全市税收大检查工作的统一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统一部署,联动配合,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检查效果。各相关纳税义务人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并配合做好重点检查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税收大检查工作,营造领导重视、社会关注、群众支持、媒体参与的良好氛围。各检查组要严格执行相关保密和廉洁自律制度,依法检查、文明执法,树立良好形象,保证税收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濮阳市税收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濮阳市2013年税收大检查自查表
附件1
濮阳市税收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申延平(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赵红光(市中级法院院长)
郭建新(市检察院检察长)
赵华甫(市政府副秘书长)
卢志勇(市财政局局长)
刘召(市国税局局长)
王瑞光(市地税局局长)
范玉龙(市公安局局长)
杨存亮(市人行行长)
成员:梁宏(市纪委常委)
曹提忠(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崔清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涛(市发改委副主任)
鲁付民(市审计局副局长)
李霖澎(市住建局副局长)
杨行玉(市商务局纪检组长)
许红旗(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所安(市工商局副局长)
郭德清(市工信局总经济师)
宋卫民(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霍向红(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副主任)
多红杰(市国税局党组成员、稽查局长)
段学堂(市地税局副局长)
刘志戈(市人行副行长)
赵庆国(市财政局党组成员、财监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卢志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庆国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濮阳市2013年税收大检查自查表
纳税人名称:单位:元
纳税人识别号
法人代表
经营地址
财务负责人
各项税收查补情况
所属期
税种
2010年度
2011年度
2012年度
2013年
元—9月
合计
合计
填表人:填表日期:接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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