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三政办〔2010〕1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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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10-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三政办〔2010〕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三门峡市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三门峡市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活动方案
为加快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步伐,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搞好农村公路绿化美化,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为主的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活动。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开展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活动的意义
通过开展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活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关心支持农村公路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加强全市农村公路的建设和养护,提高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质量和服务水平,延长农村公路使用寿命,逐步实现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正常化和规范化,为创造“畅、洁、绿、美”的交通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要求
竞赛活动以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为责任主体,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对已建成的农村公路进行路基整修、路面补修、路肩培护和边沟疏通等养护工作,建立乡(镇)养护站点,实现“乡乡有站、村村有点,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目标。
三、参赛主体和奖项设置
(一)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活动参赛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乡级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
(二)奖项设置
1.对县级政府设“金杯县”、“银杯县”各1个,其中“金杯县”奖励50万元,“银杯县”奖励30万元。从“好路杯”竞赛活动第二年起,增设进步奖1个,奖励20万元。
2.对乡级政府设“十佳乡(镇)”10个,各奖励10万元。
3.对村委会设“百佳村”100个,各奖励1万元。
四、评比办法
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活动每年举行一次,采取自查推荐与检查相结合、年终检查与平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年终由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检查评比。具体评比办法是:
(一)对“金(银)杯县”的评定,按照《三门峡市农村公路“金(银)杯县”评比标准》(见附件1)进行。由县级政府组织自评,并将自评结果报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统一进行考评。
(二)对“十佳乡(镇)”的评定,按照《三门峡市农村公路“十佳乡(镇)”评比标准》(见附件2)进行。由县级政府初评后,按照划定名额2∶1的比例报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评分标准择优确定。
(三)对“百佳村”的评定,评定标准由县级政府参照《三门峡市农村公路“十佳乡(镇)”评比标准》进行。由乡(镇)政府初评提出意见,县(市、区)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五、时间安排
(一)总体竞赛工作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利用冬春两季对道路两侧进行绿化,规划上报项目,签订工作目标,进行项目建设前期准备。
2.第二阶段:利用夏秋两季进行道路建设、养护,实施“文明示范路”、“安保工程”、大中小修项目等建设。
3.第三阶段:利用冬季进行道路整修、普修,由市、县两级政府组织考评验收。
(二)2010年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活动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2010年11月1日-5日)。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采取出动宣传车、印发张贴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大农村公路“好路杯”竞赛活动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组织实施(11月6日-12月16日)。结合“好路杯”竞赛活动方案,开展道路建设、路肩培护、日常养护等建设养护工作,完成年度建设养护目标任务。
3.验收评比(12月17日-25日)。由市、县两级政府组织考评验收。
附件:1.三门峡市农村公路“金(银)杯县”评比标准(略)
2.三门峡市农村公路“十佳乡(镇)”评比标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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