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许昌市地方税务局的通报

颁布单位: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许政〔2015〕7号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许昌市地方税务局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14年,许昌市地方税务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征管,挖潜增收,克难攻坚,圆满完成了全年税收目标任务。全市地税系统累计组织各项收入91.52亿元,同比增长15.5%,增收12.3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4.95亿元,同比增长16.2%,增收11.85亿元;地方级税收完成76.14亿元,同比增长15.5%,增收10.24亿元,为许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可靠的财力保障。为此,市政府决定对许昌市地方税务局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许昌市地方税务局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巩固扩大财源,为加快“五型许昌”建设,实现“率先崛起、富民兴许”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5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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