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林业局驻马店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0-03-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林业局驻马店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林业局制定的《驻马店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驻马店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

(市林业局二○一○年三月八日)

为保护我市松林资源和森林生态安全,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2〕5号)和《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意见》(林造发〔2009〕97号)要求,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林业厅河南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总体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0]4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按照“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治责任,实施科学防治,确保我市松林资源和森林生态安全。

(二)基本原则。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属地管理、依法治理,专群结合、联防联治;预防与除治并重。

二、防治目标和任务

(一)防治目标。目前,全市松林面积约47.46万亩,分布在泌阳县、确山县、遂平县、驿城区。我市松材线虫病防治目标是:力争2010年松材线虫病不传入我市。重点预防区和一般预防区松林监测覆盖率达到100%,松类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查率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

1.构建松材线虫病监测预警体系。全市共划分31个监测区,其中重点预防区20个,一般预防区11个。

2.进一步落实松材线虫病普查制度和营林措施。重点预防区、一般预防区每年秋季开展专项普查;重点预防区要对所有松林定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结合实施营造混交林工程项目,在天牛危害或其它病虫危害较重区域,皆伐或择伐,补植油茶、麻栎、檫木等阔叶树,及时更新采伐迹地。

三、防治区划

按照合理区划、分类施策的要求,结合周边疫情,将我市松林分布区域划分为重点预防区、一般预防区。

(一)重点预防区:具有重要保护意义的松林分布区域,包括国家森林公园、其他具有重要经济价值和生态功能的区域。主要涉及泌阳县(马道林场、板桥林场)、薄山林场,共计38.98万亩。

(二)一般预防区:重点预防区之外有松林分布的确山县(包括乐山林场)、遂平县、驿城区。

四、防治措施

(一)重点预防区主要措施

1.严格检疫检查。木材检查站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配合森检机构,加大对本地及过往松科原木及制品的检疫检查力度,禁止未经批准非法调运的疫木入境;发现疫木,一律没收,就地销毁,防止疫情传入。

2.全面开展监测普查。一是构建松材线虫病监测体系,悬挂诱捕器进行常年监测,及时发现疫情。将重点预防区划分为20个松材线虫病监测区,平均每2万亩为1个监测区,每监测区平均悬挂5套诱捕器,定期开展调查,对诱到的松墨天牛进行镜检,观察是否有松材线虫。二是每年开展1次秋季普查,重点为木材集散地、大型木制品生产和使用企业、木材仓库周围的松林,以及移动通讯发射站、电话(线)工程改造点、建筑工地等通过人为活动容易传播松材线虫的松林区。要公布联系电话,通过适当措施,发动群众及时报告松树枯死情况。

3.防治松墨天牛。开展诱木、诱捕器诱杀、树干注药防治和人工地面防治。

4.加强技术培训。2010—2012年,培训监测、检疫、防治专业技术人员100人次。

(二)一般预防区主要措施。严格检疫检查。加强对调入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复检,重点检查电线(缆)盘、松木包装箱,防止疫情传入。定期开展普查。每年秋季开展1次普查,对不明原因的松树枯死,做到及时发现、取样、分离和镜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机构。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协调解决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我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同时设立专家组,为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参与防治决策。

(二)落实各项制度

1.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制。各县(区)政府要把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切实加强对防治工作的领导。林业、通信管理、气象、公安、财政、交通运输、邮政、铁路、农业、水利、河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

2.坚持疫情报告制度。各县(区)若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要按相关规定逐级上报,及时启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经过林业厅核实后,2日内报国家林业局和省政府。坚持松材线虫病月报表制度,各有关县每月20日前按要求将松材线虫病疫情报告表报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3.建立联防协作制度。建立市与市之间、县与县之间统一制定规划、统一防治作业、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检查验收的防治协作机制,加强协调合作,及时通报信息,交流防治经验,实行跨区域联防联治,整体推进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

4.严格检查验收和奖惩通报制度。按照《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除治检查验收方案的通知》(办造字〔2006〕79号),适时组织对各项防治指标进行检查验收,年终通报检查结果。对在防治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组织领导不力、没有落实预防和除治措施,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疫情监测不力、检疫执法不严、隐瞒疫情、贻误防治时机和因防治不力造成疫情严重扩散蔓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三)提高防治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预防区的政府要加大对松材线虫病防治资金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实验室,购置疫情监测、检疫鉴定、灾情除治等仪器设备,全面提高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加强防治队伍建设。以县和乡镇为单位组建松材线虫病防治专业队,承担本地和重点区域防治任务。

(四)强化技术支撑。提高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科技含量。科学制定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建立专家组指导防治工作的机制,加强技术培训和应用。针对实际工作中的难题,借鉴外省、市已有的成功经验,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科学研究,探索新的除治方法。

(五)抓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松材线虫病危害的严重性和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保护环境意识,形成多方参与、共同推进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新局面。各级林业部门要采取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积极引导和鼓励广大群众参与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

附件:驻马店市松林资源分布及松材线虫病防治区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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