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保护森林资源 严厉打击“三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黑市政办发〔2015〕102号
颁布日期:2015-09-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保护森林资源严厉打击“三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黑河市保护森林资源严厉打击“三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30日

黑河市保护森林资源严厉打击“三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

我市非法侵占破坏林地、湿地、草原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生态文明建设。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组织开展保护森林资源,严厉打击毁林、毁草、毁湿(以下简称“三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从维护生态安全的高度出发,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林地、草原、湿地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森林生态资源,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新贡献。

二、打击重点

(一)毁林、毁草、毁湿开垦和拱地头、扩地边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开矿、采石、取土、挖沙及工程建设中非法占用破坏林地、草原、湿地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非法探矿、采金、挖沟排水毁坏林地、草原、湿地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向林地、草原、湿地内排放污水和投放可能危害水体、水生生物的化学物品及固体废弃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其他破坏林地、草原、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黑河市保护森林资源、严厉打击“三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陈洪生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鲁铭市林业局党委书记

关学军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肖峰黑河森警支队支队长

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浩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局副局长

王立岩市公安局副局长

吕晶黑河日报社副总编

关宏峰黑河森警支队参谋长

齐国艳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吴昊市环保局副局长

张景文市林业局副局长

潘丽波黑河广播电视台总编

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

(一)综合组

组长:张景文

成员由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森林公安局有关人员组成,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做好综合协调、沟通反馈等工作。联系人:李景伟,电话:8248621,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清退组

组长:杨月平

成员由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被破坏地块的清查与植被恢复工作。

(三)法规组

组长:高裕民

成员由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掌握依法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等监督公正执法工作。

(四)专案组

组长:贾春明

成员由市森林公安局、市畜牧兽医局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案件查办、督办和指导等工作。

(五)督查组

下设七个分组,由市林业局、市森林公安局、市畜牧兽医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监督、指导和排查等工作。嫩江分组组长:张景文;北安分组组长:訾强;五大连池(含五大连池风景区)分组组长:王纯;孙吴分组组长:高裕民;逊克分组组长:李先平;爱辉分组组长:杨月平;市防火稽查支队分组(负责全市“三毁”巡查工作)组长:王进发。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9月23—30日)。各地要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行动方案,并于10月9日前将行动方案和部署情况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综合组。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保护林地、草原、湿地资源的重要性,强化群众生态保护意识,形成良好氛围。

(二)清查打击阶段(第一阶段为2015年10月1—30日,第二阶段为2016年5月1日—10月30日)。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紧密配合,深入林区进行排查,广泛搜集“三毁”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各林场要加强巡护检查;森林扑火专业队要在承担森林防火任务的同时,担负保护森林巡护任务,必要时武警森林部队要参与巡护。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加紧查处本系统管辖行政案件,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森林公安局要集中力量,专案侦办,力争侦破一批重特大案件,抓捕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对于顶风作案人员要依法从快从重从严惩处。资源管理部门要对收回的非法开垦地块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1月1—15日)。各地要做好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查找问题,完善机制,积累经验,并将主要成效和经验、存在问题和建议等情况于专项行动清查打击阶段结束后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综合组。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高度重视,党政同责,切实肩负起打击“三毁”工作的主体责任。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责任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制定切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打击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加以推动,确保打击工作成效。要派出工作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导和检查。各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职责任务,分工负责,协同作战,不断提升防范、打击破坏林地、草原、湿地资源违法犯罪的整体合力,同时做好林地、草原、湿地清退恢复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多角度、全方位进行宣传,曝光典型案例,展示执法成效,震慑犯罪分子。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收集案件线索,从快从重从严进行打击。要大力宣传保护生态资源的重要性,切实提高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意识。

(三)严肃查处“三毁”案件。各地要对辖区已经发生的“三毁”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成立专案组,迅速查处一批案件,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打灭“三毁”违法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市森林公安局要加强对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案件办理的指导与监督,对重点案件实行限期督办。对非法毁坏、占用林地、草原、湿地数量较大、情节严重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四)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和报送工作。专项行动开始后,各地、各责任单位要于每月28日前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综合组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打击战果,重大情况和重特大案件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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