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佳木斯市2012年春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佳政办发〔2012〕10号
颁布日期:2012-03-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2012年春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佳政办发〔2012〕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佳木斯市2012年“春雷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佳木斯市2012年“春雷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推广工作,提升科技种田水平,加大农资执法打假力度,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强农、富农、惠农为宗旨,围绕全市农业生产实际,突出“强科技保发展、强生产保供给”主题,加大农业标准化推广力度,强化农资质量监管,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为农村经济发展做贡献。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加大打假力度,保证春耕顺利进行。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以化肥、农药、农机及其零配件、农膜、水泵、柴油机、红砖、农用输水管等为重点产品,严厉查处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虚标含量、偷减养分、定量包装少量和无证生产、无标生产等违法行为。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组织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农资打假下乡活动。以复混(合)肥、尿素、农药等涉农产品为重点,采取抽查、联查、协查和重点整治等方式,严查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二是开展农资计量、农村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和农用加油站执法专项检查。着重开展种子、化肥、农药、饲料、农膜、瓶装液化气、袋装水泥等涉农定量包装物资的净含量监督抽查,严查农资类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不足,种子经销和粮食收购单位贸易结算计量作弊和农资市场在用计量器具存在的未申请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继续使用等违法行为。三是发挥“12365”举报投诉服务热线作用。受理投诉举报实行首问负责制和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加大对群众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坑农害农质量违法行为。

(二)调动技术力量,拓展免费检测领域。全面开放质监系统所属具备相应资质的各级技术机构,免费为农民提供化肥、农药、农用汽柴油产品质量检验,农资产品定量包装,耕地的氮、磷、钾含量检验,农药、化肥使用技术指导,涉农产品标准、技术资料,指导农产品龙头生产加工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帮助农产品出口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等服务,切实把免费服务项目落实到位。

(三)推广普及农业科技,完善标准化体系。一是深化农民农业标准化培训。充分利用村级农业标准化宣传播放站,举办农业标准专题讲座、推广现场会等活动,送标准进村屯、入农户、到田间,深入宣传、推广和普及农业标准化知识,提高农业标准化种植养殖水平。同时将现场办班与远程网络平台授课相结合,举办农业标准化种植养殖培训班。二是完善农业标准化示范体系。加快农业生产技术规程制、修订,着重引导和发挥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带头作用,指导涉农企业制定企业标准。三是抓好国家、省、市三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精品示范区的培育工作。提高示范区的管理水平,促进农民增收。

(四)抓好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突出助农保障作用。一是深入开展对乳制品等17类重点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彻查,加强对农民工食堂、农村中小学校食堂等薄弱环节监管。继续开展农村“五小”(食品小作坊、小杂食店、小商贩、小餐馆、饮食小摊点)整治活动和乡镇(社区)的小企业、小作坊示范建设活动,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特别执法队和移动实验室的作用。健全农村小作坊管理档案,建立涵盖农村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有效解决假劣食品流向农村市场的问题,杜绝区域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二是在农村广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宣传工作,向农村和乡镇企业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安全使用和自我防护知识。对农村浴池锅炉、采暖锅炉、小作坊工业锅炉和压力容器开展好隐患排查和检验检测工作,全面彻查向农村供应液化石油气的充装站,严厉打击充装螺栓气瓶的违法行为。开展特种设备操作技能培训,帮助农民工掌握相关特种设备操作技术,提高农民工操作使用及应急处理特种设备的水平和能力。巩固、完善适应农村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监管方式和服务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和责任落实能力,保障农村在用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五)创新工作模式,不断扩大服务范围。结合农时和当地实际情况,有组织、有计划地运用食品和计量移动实验室,向执法现场、监管一线、乡镇农村有效延伸,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水平,在公共服务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

(六)帮扶弱势群体,解决生产生活困难。为农民生活和农业生产办好事、办实事。切实开展好“一帮一结对、手拉手帮扶”送温暖、献爱心、帮贫解困活动,将爱心帮农活动与春耕生产、脱贫致富以及新农村建设工作有效结合起来,用实际行动关注民生、关爱农民。

(七)活化方式方法,强化舆论宣传力度。围绕“春雷行动”总体安排,以服务成效、打假治劣重大举措为重点报道导向,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和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和多层次的宣传报道。同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和村级以上信息公示板公布农资检验结果和合格企业名单,正确引导农民选购。

(八)实施督导检查,确保任务有效落实。一是对各县(市)区“春雷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巡视督导。巡视督导人员必须深入基层、一线、乡村,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各单位做好所负责区域“春雷行动”的启动推进、典型树立、经验总结、行动宣传、协调沟通等工作。通过巡视督导,形成市县联动合力,体现整体优势,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有关人士视察、监督、指导“春雷行动”,力促行风转变和工作效率提升,助推“春雷行动”取得实效。

(九)适时开展评议,检验“春雷行动”成效。通过对单项工作的个别评议、重点工作的跟踪评议、不同服务对象的定向评议和在“春雷行动”末期的集中评议四种方式,对2012年“春雷行动”进行综合评议。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分类、分阶段,客观、全面、公正的对今年的“春雷行动”进行测评,形成综合评议结果。了解掌握社会各界的满意度及意见和建议,并认真抓好整改,提高“春雷行动”服务能力和水平。

(十)健全长效机制,提高服务“三农”整体效能。进一步建立“春雷行动”长效机制,确保服务“三农”的连续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完善打假、监管、维权、服务、示范管理等日常工作制度,建立完善以服务“三农”为导向的管理体制和考核评价体系。以“两站一厅一网络”(农业标准化播放站、公正计量服务站,名优产品展示厅,农民维权网络)建设为重点,继续建立完善质监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推广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培训模式,规范“两站一厅一网络”示范标准,完善相应管理制度和配套的设施、装备,不断提高涉农公共服务机构运作效率和效能,切实提供惠农服务。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2012年3月16日至3月31日)。成立“春雷行动”领导小组,下发《2012年“春雷行动”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成立相应机构,召开动员大会,组织“春雷行动”启动仪式。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4月1日至5月20日)。全面开展执法护农、检测惠农、技术支农工作,深入到乡镇、村屯搞好服务。

(三)分析总结阶段(2012年5月21日至5月31日)。统一印制调查问卷,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农民群众征求全市开展“春雷行动”的评价意见,结合督办检查结果,由市“春雷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综合评价、打分排名,并对全市开展“春雷行动”效果进行总结分析、表彰奖励。各县(市)区“春雷行动”总结汇报材料于2012年5月23日前上报市“春雷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市政府成立“春雷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市质监局、农委等部门为成员,负责“春雷行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负责“春雷行动”目标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考核检查等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领导责任,组织实施好本地的“春雷行动”,确保此项活动扎实有效。

(二)组建队伍,促进落实。组建执法小分队、农业标准化宣传队、专家技术服务队、重点产品专项整治队、特种设备隐患排查队、新闻宣传队、巡视督导工作组,根据“春雷行动”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三)求实创新,有效落实。在“春雷行动”中要坚持求实与创新并举,以求实为根本,以创新为主线,既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完成好各项任务,又要深入拓展“春雷行动”内涵,不断丰富不同时期和不同阶段的具体内容和活动形式,进一步提升“春雷行动”影响力。

(四)加强协调,推进落实。质监、农委、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凡涉及生产领域、流通领域及安全领域执法维权中农民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协调沟通解决,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

(五)畅通信息,监督落实。市县相关部门要设专人负责“春雷行动”的数据统计、分析汇总和文字材料、音像资料的搜集、整理以及各类材料(报表、信息、材料、音像)的存档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各项报表和信息,确保渠道畅通。重大信息、重要案件、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所报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报市“春雷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义茹,联系电话:18745473549,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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