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

(荆政发〔2014〕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4〕35号),准确把握当前经济形势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促进全市经济稳定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一)加大工业项目投资。抓好237个亿元以上工业项目的落地开工和建设,尽快形成实物量。狠抓今年25个纳入省级跟踪重大产业和技改项目的建设力度,加快133个工业技改项目建设,力争完成技改投资72亿元以上。推动华讯方舟、伟特电子、拍马20万吨烟卡纸、汉兴科技等一批投资10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建设,确保2014年完成工业投资700亿元以上。(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各县市区负责)

(二)加快基础设施投资。推进洪监、潜石、江北、东卷、沙公、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洪湖段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确保江南高速年内建成通车、荆松一级公路完成路基工程,力争2014年完成交通基础设施投资116亿元。加快荆江大堤和荆南四河综合整治、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和大中型水库(闸)除险加固等项目建设进度,改革小水利投融资体制,解决水利建设“最后一公里”问题,完成全年水利项目投资计划。加快蒙华铁路荆州段、煤炭储配基地和江陵电厂前期工作,力争年底前开工建设。(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负责)

(三)抓好民生领域投资。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14年解决农村3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新建农村公路900公里。完善全市四级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农业转移人口、失地农民等群体多渠道就业,支持青年、妇女和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力争全年新增城镇就业7.5万人。加快荆州中学、沙市中学新校区和市图书馆、市规划档案馆等项目建设进度,完善社区文体设施配套。健全公共卫生服务和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力争荆州市中心医院新院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完善养老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确保完成1.74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委、市房产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城投公司,各县市区负责)

(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认真落实扶持新区发展的各项政策规定,加快推进荆北新区、沙北新区、商务新区、华中农高区和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建设,全年完成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60亿元以上。加强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护城河、西干渠、四湖总干渠治污和城区水系连通,加快园林北路、江汉北路等道路改造升级,推进荆襄河湿地公园、太师渊公园、玉桥公园绿化工程,改善城市环境。探索“四化同步”城镇化模式,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和11个“四化同步”试点镇(区)建设,力争每个县市建成1-2个产业集聚、人口集中的中心镇或特色镇。(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负责)

(五)做好项目储备和争取工作。进一步完善“十三五”规划和“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项目库,着力做好能源、交通、信息、生态环保、水利和粮食安全、健康养老服务等7大类19项重大工程项目储备,积极申报重大专项计划。围绕长江经济带和蒙华铁路,增强产业链延伸、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储备。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更多储备项目达到2015年省级重点建设计划申报条件要求,并获得资金和用地支持。(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负责)

(六)着力抓好招商引资。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梳理、规范招商政策,明确产业定位,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招商工作,加快引进一批产业链、龙头型的大项目、好项目,力争全年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突破1000亿元。狠抓招商项目落地工作,及时解决项目落地的前置审批以及用地、融资等问题,推进项目按协议履约。(市招商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负责)

二、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七)促进工业经济提档升级。继续推进《荆州市“六大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实施,壮大传统优势产业,力争2014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1200亿元,装备制造业产值突破500亿元。发挥“中国天谷”聚集效应,积极培育壮大电子信息产业,力争高新技术企业产值2014年增长15%以上。加大对困难企业帮扶力度,积极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开展科技型“小巨人”、“助保贷”业务,加强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负责)

(八)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积极创建“百亿斤粮食大市”,力争2014年粮食总产突破80亿斤。积极发展特色农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工厂化育秧和规模化养殖,鼓励企业创建农产品供应基地,鼓励农户开展订单式生产。继续实施“四个一批”工程,培育一批产值过百亿元的农产品加工园区、加工企业,力争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2∶1。(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负责)

(九)壮大现代服务业。以“楚文化”和“三国文化”为重点,整合开发文化旅游资源,加强宣传推介,积极扩大休闲娱乐消费,挖掘大众消费潜力,力争全年旅游综合收入增长20%。大力推进沙市区、荆州区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示范园区建设,落实鼓励消费的信贷和财税政策,扩大社区养老、体育健身、文化创意等服务消费。认真做好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等企业的调查摸底和申报工作,扩大限额以上企业规模。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一批农村物流配送中心,改善农村消费条件。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促进信息消费的政策,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推动信息消费升级。鼓励发展电子商务,重点支持日用工业品、针纺织品、农产品等行业龙头企业打造独立电商平台。积极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文物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负责)

三、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十)积极扩大市场信贷规模。强化沟通协调,切实抓好年初政银企对接现场会上签订的共计130亿元信贷协议的跟踪落实工作,利用定向支持的政策环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大工业、节能环保、“三农”、小微企业的信贷倾斜力度。完善小微企业风险管理,适当放宽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开展金融机构不合理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市工商局,各县市区负责)

(十一)大力发展直接融资。进一步加大企业上市工作力度,建立企业登录“新三板”和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绿色通道,力争年内3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扎实做好企业债券发行工作,推动发行城投债二期。支持出口企业开展订单抵押融资。(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城投公司、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负责)

(十二)落实配套支持政策。积极争取省财政技术改造贴息专项资金和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全面落实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和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对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和小微企业新招用的符合规定条件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全面落实鼓励服务业与普通工业用电、用水(除特种用水)同价政策,逐步落实商业与普通工业用气同价政策。(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物价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

(十三)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产销对接会,在参展经费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申报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企业,争取食品农产品出口检验检疫备案、通关便利等政策。优化检验检疫服务流程,推行“电子监管”,对重点出口企业推荐开通检验检疫“绿色通道”,检验检疫收费执行单独标准。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确保及时足额退税。(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质监局、荆州海关、荆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四、优化发展环境

(十四)营造宽松市场环境。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营造宽进严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市级行政权力项目库,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行政权力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推行“网上审批”,探索联审联办机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行“先照后证”制度,积极推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照)联办”制度,加快推进网络登记和办照全程电子化,全面推行市场主体信息公示。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国家政策鼓励的社会投资项目,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合资、独资和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民生领域项目建设。加快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尽快出台针对失信行为的联动惩戒等措施性文件。(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发改委、市工商局、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负责)

(十五)加快培育市场主体。推进“个转企、小进规、小进限、规改股”工作,力争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超过150家。鼓励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规模以下小微企业上规模,对“个转企”的小微企业给予不低于5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对不具备查账征收条件的转型企业税收按照规定实行核定征收方式,对成功转型户,由地方财政凭工商及相关部门认定手续给予奖励。全面落实省“科技十条”意见,大力实施科技企业创业培育工程,对已经认定的外省高新技术企业到我市落户,且仍从事其主营业务的,开通认定“绿色快速通道”。(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市区负责)

(十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引进股份制金融机构,支持民营资本参与发起和设立区域性金融机构,推进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加快引进证券公司、基金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消费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抓紧筹建农村产权交易所。稳步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等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积极争取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积极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负责)

(十七)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严格落实市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制度,组织党员干部深入企业和项目一线,切实帮助企业和项目单位减负解困。建立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运用信息手段服务企业发展。开展专项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竞争行为。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收费事项和标准。组织开展全市政策落实情况大检查,对2013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和省出台的各项“稳促调惠”政策进行全面督查。(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负责)

(十八)抓好全年目标任务落实。打好扩大有效投资的攻坚战,力争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6%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以上;打好深化改革的攻坚战,确保各项专项改革取得重点突破;打好保障改善民生的攻坚战,全面抓好教育、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体育及生态环保、抗灾减灾、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确保年初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负责)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履职尽责,尽快制定细化配套措施,抓好协调、跟踪和督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全市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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