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市、县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市、县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中共湖南省株洲市委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11-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市、县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株办发〔2012〕9号
各县市区委,各企事业单位党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和中央、省属在株各单位党组(党委):
《株洲市市、县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
2012年11月25日
株洲市市、县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高市、县党委决策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加强换届后党委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现就开展市、县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制度建设是贯穿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根本性和基础性工作,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地方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是保证地方党委实行全面领导和正常运行的制度规范,由党委领导班子组织制度、领导制度、工作制度、生活制度、监督制度等一系列相互协调、相互衔接的制度组成,是班子集体和成员个人尤其是党委书记必须熟练掌握和严格执行的基本“规矩”。推进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是加强换届后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和核心内容,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规范地方党委工作运行,保证地方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高效决策水平,实现以领导方式的转变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推动“四个株洲”建设,加快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地方党委工作条例》为依据,以实现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提高效能、推动发展为目标,以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为重点,以地方党委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规则为基础,以强化监督、落到实处为关键,积极探索建立“职权有据、权责统一,程序严密、运行规范,监督到位、制约有效”的市、县党委决策和管理工作制度体系,为推动株洲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二)总体目标。着眼于建章立制,逐步健全完善民主决策、党务公开、社会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运行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切实解决好社会舆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解决好阻碍全市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解决好影响市、县党委领导班子工作效能的突出问题;着眼于“建一流班子、育一流作风、创一流业绩”,逐步构建集教育、制度、监督、激励“四位一体”的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党委领导班子工作效能显著提高、干部队伍作风显著转变、基层群众普遍满意的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工作目标。
(三)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分类指导原则。已被市委确定为试点县市区的株洲县、荷塘区要在市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先行先试,率先梳理完善现有制度,率先提炼形成新的制度,率先推动制度创新,率先总结经验,为全市工作探索新路、提供借鉴。其他县市区党委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地方特色,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同步做好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各项工作。市、县人大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也要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党组内部制度建设的各项工作。二是坚持突出重点原则。突出加强对规范党委领导班子正常运行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制度建设。三是坚持重在落实原则。注重制度建设的科学合理性,增强制度的可行性、可操作性,牢固树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理念,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确保制定的各项制度行得通、管得住、效果好。四是坚持稳步推进原则。采取边试点、边探索、边推进、边完善、边巩固、边总结、边提高的方法,既积极推进、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慎重稳妥,确保全市市、县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按照党内有关法规文件,明确划分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党代表大会、党委常委会成员、党委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对超越职权范围的职权予以纠正,对职能交叉的予以理清,对权责不清的予以明确,对履行职能不到位的予以强化。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充分发挥全委会、常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委会议及其常委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细化完善市、县党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的决策,明确界定决策主要内容,规范决策运行程序,健全风险评估、专家咨询论证和群众参与制度,不断提高“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完善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的工作制度,健全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作为加强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科学制定学习计划,丰富完善学习内容,探索创新学习形式,深化拓展学习阵地,规范学习流程管理,严格学习考勤制度,强化学习检查考核,增强学习效果,不断提升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履职能力。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全委会(常委会)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工作事项报告、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县市区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等制度和办法,进一步完善市、县党委“五人小组”会议制度,继续探索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竞争性选拔干部、差额选拔干部、职位聘任、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和干部考核评价、教育培养、交流、职务任期、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制度,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满意度。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制度。按照“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舆情收集和分析评价机制,继续落实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妥善处理群众合理诉求。进一步强化党委对重大事件的核心领导,探索建立市、县党委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制度,不断提升党委处置重大事件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提高党委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党委社情民意反映制度,通过来信来访、基层走访、部门收集、网络获取等多种渠道,及时收集掌握社会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突出问题,为党委正确决策、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结合“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改进党委常委和广大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切实帮助基层干部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务公开制度。认真梳理总结近年来我市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加快建立形成一套包括党务信息申请公开、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党务公开定期通报、党务公开资料归档、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党务公开监督员以及党委新闻发言人、党代表和党员群众代表列席地方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及党委部门重要会议等党务公开配套制度,不断提高我市党委工作的透明度。
(六)进一步健全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制度。坚持依法执政,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促进权力科学有序、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请示报告、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巡查诫勉等制度。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等有关机关的监督职能,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深入推行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加快推进“三廉三评”工作,严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评,充分运用考评结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七)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规定,保证所制定的文件符合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反映社情民意,代表群众利益。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报送、备案登记、备案审查、汇总通报、归档清理等处理程序,落实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
四、实施步骤
本次市、县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工作,按照“梳理淘汰一批、调整优化一批、配套充实一批”的要求,集中3个月时间,分五个阶段分步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12月5日—10日)。充分学习借鉴全国各地在加强市、县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方面的先进做法和有益经验,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市、县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工作部署会议和领导小组会议,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二)全面梳理阶段(2012年12月10日—15日)。按照“科学、规范、实用、管用”的原则,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对已出台的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梳理,重点查找现有制度在内容上存在的不足,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市、县纪委、党委办公室、组织、宣传、政法、统战等部门以及市、县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等单位要率先垂范,带头梳理完善,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对自己分管领域和职责范围内的党内制度提出坚持、废止、修订、完善、新建和创新的具体意见。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2年12月16日—31日)。在全面梳理完成的基础上,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市在加强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按照“谁分管、谁制定、谁负责”的要求,及时组织专门审核,对已建、新建、修订、完善、创新的各项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进行政策法律审核把关,将主要制度汇编成册,明确详细的运行规则和运转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学习教育阶段(2013年1月1日—31日)。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的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学习条例、学习具体制度。县市区党委“一把手”要带头学好制度、带头执行制度、带头遵守制度、带头维护制度。各级党校要把加强对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的学习教育,纳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的重要内容。
(五)总结完善阶段(2013年2月1日—28日)。组织开展“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回头看”活动,按照市、县党委重大决策的不同事项,邀请不同部门、行业、区域的对象进行民主评议,收集整理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进行整改,建立反映问题处理工作机制,确保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全市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适时召开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总结完善措施,营造宣传氛围,力争形成一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会、带得走”的典型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这次市、县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工作,涉及面广,政治性、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关注度高。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重点工作内容,及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各级党组织积极响应、党员群众广泛参与”的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高位推进。市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阳卫国任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徐文龙,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龚凤祥,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蔡溪任副组长,市纪委、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等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各县市区在工作中若遇到重要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二)强化督促指导。市、县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沟通配合,掌握工作动态,细化分解任务,加强具体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工作整体合力,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市委组织部和市委督查室要把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情况作为专项督查内容,加大对制度学习情况、健全完善情况和执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及时通报进度,总结选树典型,发现反馈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严肃责任追究,确保制度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市、县两级纪检机关和制度具体制定部门要认真履行制度建设中的审查和监督职责,保证各项制度科学合理、符合政策法规、切合地方实际、简便适用易行,真正能够成为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日常管理的合法有效手段。
(三)强化责任落实。制度建设的关键在于落实。党委书记作为班子内部制度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亲自管、负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市、县两级组织部门要协同党委督查部门研究制定出台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执行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和考评制度,把县市区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纳入对班子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保证制度落到实处,自觉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真正达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目的。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切实加大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特别是株洲县、荷塘区2个试点单位要及时总结推广一批典型经验,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推动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台、网络、报刊、展板、壁报等宣传载体,宣传、展示各地在开展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工作的经验、做法、措施、成效,努力形成全市上下高度重视支持党委内部制度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株洲市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工作任务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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