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地税局关于推行网络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白纸打印)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转发市地税局关于推行网络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白纸打印)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淮政办发〔2010〕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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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3-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转发市地税局关于推行网络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白纸打印)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0〕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市地税局《关于推行网络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白纸打印)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一日
关于推行网络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白纸打印)工作的实施意见(淮安市地方税务局2010年2月)
发票作为记载经济活动的原始证明和政府部门实施经济监督的主要依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与此同时,发票领域的制假、售假、非法代开、转借、转卖等违法行为也日显突出,直接导致了税款的大量流失。为创新发票管理理念,维护税收管理秩序,决定在全市建筑行业推行网络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白纸打印)”,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筑业统一发票(白纸打印)的定义传统的“建筑业统一发票”是国家税务总局统一样式、由省级税务机关监制印刷的一式三联发票(以下简称监制发票),适用于建筑业。我市推行的建筑业统一发票(白纸打印)(以下简称白纸发票)是使用网络开具,以普通打印纸作为介质的全国统一样式、发票号码唯一、设置验证码、一维条码和税控码的发票。
二、推行建筑业白纸发票的基本做法
(一)应用对象在我市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接受建筑业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二)基本流程开具建筑业白纸发票的基本流程为:税务机关资格认定、网上开票身份识别、接受方网上验证、税务机关实时监控。
1.税务机关对申请开具建筑业发票的纳税人进行资格认定,分为“自开票纳税人”、“代开票纳税人”;
2.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自行登录淮安市地方税务局外部网站开具白纸发票;
3.建筑业代开票纳税人,向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第一分局申请代开白纸发票;
4.建设单位接受白纸发票时,须登录淮安市地方税务局外部网站进行发票验证,各项开票信息验证无误后方可入账。发票验证不通过的,应拒绝支付款项,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举报。
5.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发票开具与税收缴纳信息进行实时监控。
(三)安全保障
为保证网络开具白纸发票的安全性,将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1.严格按照条件认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
2.自开票纳税人以CA证书方式登录网络开具白纸发票系统,开具发票。
3.依托淮安市地方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系统,将建设项目登记信息、发票开具信息与税款缴纳信息进行比对、分析。
4.各级地税管理部门和稽查部门将白纸发票列为纳税评估—3—和税务稽查的必查内容,对建设方和施工方开展双向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三、推行建筑业白纸发票的实施步骤
推行建筑业白纸发票分以下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0年2月中旬):政策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大力宣传,获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同。管理部门要重点对辖区内建设方、施工方进行点对点的宣传,使其了解白纸发票的样式、特点和优势。
第二阶段(2010年2月下旬):培训辅导。分期、分批地对全市范围内的“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和税务人员进行培训,重点介绍“网络开具白纸发票系统”的功能、操作方法及相关注意事项。
第三阶段(2010年3月1日起):全面推行。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使用普通白纸作为介质的“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纳税人以前从税务机关领购的发票自3月1日起作废,并向主管税务机关作缴销处理。
第四阶段(2010年6月底前):完善提高。对全市建筑业白纸发票推广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分析存在问题,完善监管措施,提高税源控管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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