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赵厚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文号:连政发〔2009〕111号
颁布日期:2009-07-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连政发〔2009〕111号

市政府关于赵厚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赵厚峰同志任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伟哲同志任连云港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谭树林、任国华同志任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均为一年);

顾爱军同志任连云港市教育局副局长;

蒋彩霞同志任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应启同志任连云港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志峰、杨新忠、薛采高同志任连云港市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均为一年);

宋和景同志任连云港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孙中华同志任连云港市水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韩尚富同志任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马文刚同志任连云港市林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秀连同志任连云港市卫生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马伟同志任连云港市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加志同志任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郁正言同志任连云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储嘉祥同志任连云港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施为民同志任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邓志强同志任连云港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朱岳泉同志任连云港市接待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兴林、韩建军同志任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芦静同志任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调研员;

免去姚超同志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方念军同志连云港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市港口管理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免去荣宝进同志连云港市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徐同道同志连云港市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斌同志连云港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孙亚平同志连云港市连岛海滨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章峰同志连云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二○○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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