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2015年全市推进龙头企业特色企业产业链关键企业培育工作计划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2015年全市推进龙头企业特色企业产业链关键企业培育工作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9-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2015年全市推进龙头企业特色企业产业链关键企业培育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切实推动主导产业和重点产业中的龙头企业、特色企业、产业链关键企业做大做强,不断增强竞争优势,实现工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支持龙头企业特色企业产业链关键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试行)》(宿政发〔2014〕30号)要求,现制定2014-2015年推进龙头企业特色企业产业链关键企业培育工作计划如下:
一、培育目标
2014年底,全市龙头企业数达15户以上、特色企业数达70户以上、产业链关键企业数达10户以上。到2015年,全市龙头企业数达20户以上、特色企业数达100户以上、产业链关键企业数达15户以上。
其中,2014年、2015年各县区龙头企业、特色企业、产业链关键企业目标任务见附件。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培育企业(项目)库。建立龙头企业、特色企业、产业链关键企业培育库和产业链补链、强链建设项目库,其中,龙头企业、特色企业及产业链关键企业培育库收录全市符合或2015年底前有望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入库,项目库收录全市投产后有望达到产业链关键企业标准的总投资5亿元以上新建项目和2亿元以上技改项目。企业(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企业可随时申报,由县区经信部门初审并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核实后,入库集中管理。对经培育达不到标准的及时退出企业(项目)库。2014年下半年和2015年年初,对照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市财政局从企业(项目)库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在建、拟建项目,纳入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库集中管理。
(二)开展宣传活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联合市财政局对各县区经信部门、财政部门以及入库企业负责人和具体项目负责人进行政策集中培训,帮助企业全面了解政策扶持内容、标准,项目申报时间、流程、材料以及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条件、使用办法等内容,切实提高政策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大对“三类”企业的宣传力度,在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成功经验和发展成效,营造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召开专题推进会议。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选择培育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区、龙头企业、特色企业、产业链关键企业,组织召开培育发展现场观摩推进会议,总结发展经验,查摆问题不足,明确推进措施,加快培育进程。
(四)落实扶持政策。2014年三季度、2015年一季度和三季度分别组织一次项目申报,对符合政策扶持条件的项目予以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审核和评审程序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宿政发〔2014〕65号)有关规定执行。采取无偿奖补方式扶持的项目,由市级统一审核、评审、核定扶持金额,市、县(区)财政按相关政策规定承担相应奖补资金。采取有偿支持方式扶持的项目,三县自行组织申报、评审并拨付资金,市区项目统一由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申报、评审。
(五)加大培育推进力度。围绕年度培育目标,实行“定项目培育、定专人督导、定期限完成”的责任化推进措施,确保培育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帮办服务,每月收集入库企业(项目)培育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交办部门、市领导会办等方式帮助解决。对龙头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组织参加江苏产品万里行、新材料产业博览会等各种展销会,引导推动、积极配合龙头企业在宿迁组织召开行业年会、高层论坛、新产品推介会;对产业链关键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组织申报纳入地产品采购及供应目录,列入目录的采购原辅材料、零部件、设备、服务价值的数额和供应的产品、服务数额作为申报产业链关键企业政策支持的唯一依据。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市工业企业分类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下,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研究龙头企业、特色企业和产业链关键企业培育工作措施,细化落实培育目标,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区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尽快出台指导意见,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目标责任,形成“三类”企业培育推进工作机制。
(二)强化要素保障。协调国土、供电、金融、财政、人社等有关部门,通过优先推荐、倾斜扶持、一事一议等方式,对入库企业(项目),建立要素保障绿色通道。汇集各方面政策资源向“三类”企业聚焦,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推动龙头企业、特色企业和产业链关键企业加快发展。
(三)强化督查考核。围绕年度培育工作目标,建立季度督查、半年预审、年终考核等工作机制,加强动态化跟踪管理和服务,对达标企业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兑现。开展政策资金落实情况检查,保证及时足额拨付。
附件:2014-2015年各县区龙头企业特色企业产业链关键
企业目标任务分解表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0日
附件
2014-2015年各县区龙头企业特色企业
产业链关键企业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户
县区
2014年
2015年
龙头
企业
特色
企业
产业链
关键企业
龙头
企业
特色
企业
产业链
关键企业
全市
15
70
10
20
100
15
沭阳县
4
20
3
5
25
3
泗阳县
1
10
2
2
15
3
泗洪县
1
10
1
2
15
2
宿豫区
3
10
1
4
15
2
宿城区
3
15
2
4
20
2
宿迁经济
技术开发区
1
3
1
1
5
2
市湖滨新区
1
0
0
1
0
1
苏州宿迁
工业园区
1
1
0
1
2
0
市洋河新区
0
1
0
0
3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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