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宿政办发〔2013〕154号
颁布日期:2013-07-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市洋河新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宿迁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7日

宿迁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和《江苏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建立质量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宿办发〔2012〕58号)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2013年我市质量工作重点,现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组织实施质量强市建设

1.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深入推进市委常委会“议质”制度等十项质量工作制度。市政府召开“市长抓质量”现场办公会和“分管市长抓质量工作推进会”,推动质量强市建设深入开展。(市政府办、市质监局牵头,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

2.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建立质量强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质量强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推动各地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市质监局牵头,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

二、深入开展质量强企活动

1.推进企业升级工程。细化落实培育工业大企业(集团)及服务中小企业年度计划,把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到企业、落实到项目,切实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大型企业提质增效、中小企业提档升级。(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工业大企业(集团)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小企业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

2.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进一步在省、市质量奖和省、市名牌企业中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加强“首席质量官”的培训、使用和推广,确保新培训企业“首席质量官”50名以上。(市质监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参加)

3.推动企业实施先进质量管理制度。采取教育培训、典型示范等有效方式,全面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在企业推广“总经理质量奖”制度,推进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组织1家企业申报中国质量奖,3家以上企业申报江苏省质量奖。完成第四届市长质量奖申报、评审工作。指导推进各县区(开发区、园区、新区)政府(管委会)质量奖励工作。(市质监局牵头,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市洋河新区参加)

4.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社会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缺陷产品召回”法定义务。建立实施企业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和约谈制度。鼓励市长质量奖企业率先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生局、国资委、工商局、质监局、宿迁检验检疫局负责)

三、着力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1.开展质量执法“利剑行动”。以食品、食用农产品、药品、妇女儿童用品等产品,农资、汽配、建材等行业和城乡结合部、产业集聚区等区域为重点,组织开展打击质量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伪造冒用认证标志、伪造变造检验检疫证单等行为。力争建成省级优质产品示范区和优质出口产品示范区。(市质监局、工商局、农委、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局、安监局、国资委、宿迁检验检疫局负责)

2.加强重点工程和重大设备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重大设备质量监理,为重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提供保障。组织开展工程质量通病治理专项行动,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督查。针对旅游景点基础设施和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公共场所和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监管。开展气瓶专项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充装无码瓶、过期瓶、报废瓶等违法违规行为。(市质监局牵头,市安监局、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旅游局、国资委等参加)

3.制定重点监管产品目录。根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和重要程度,及时将涉及质量安全的产品纳入重点监管目录,并对目录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加强重点产品、重大设备、重点工程和重点服务项目的质量监管与检查。完善进口工业品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对进口高风险工业品的检验监管。加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力度,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委、商务局、卫生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安监局、知识产权局、宿迁海关、宿迁检验检疫局负责)

4.加大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以解决公众反映强烈的食品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农畜产品滥用抗生素、机动车安全隐患等质量安全问题为重点,开展风险排查整治。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功能保健品和化妆品专项整治。开展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等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市农委、卫生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安监局、宿迁海关、宿迁检验检疫局负责)

四、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1.开展质量信用评价工作。在江苏省质量奖企业、江苏名牌企业、省级以上标准化试点(示范)等企业中全面开展质量信用评价工作,年底前完成此类企业质量信用建档工作。组织企业质量信用评价,50%企业信用评价达A级以上,培育发展2家以上质量信用AA级及以上企业。(市质监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宿迁检验检疫局参加)

2.推广应用质量信用信息平台。整合质量信息资源,推广应用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企业质量信用档案为溯源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加强部门合作,推进质量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工作,探索建立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市质监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旅游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宿迁海关、宿迁检验检疫局、人行宿迁市中心支行参加)

3.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根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和企业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情况,依托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市质监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局、统计局、宿迁海关、宿迁检验检疫局、人行宿迁中心支行参加)

五、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

1.加强名牌和商标培育工作。组织市洋河新区积极申报“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组织我市企业积极参加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和商标战略,梳理帮扶企业名单,对省政府确定的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予以重点扶持。2013年,争创中国驰名商标2件,新增江苏省著名商标8件,江苏名牌15个。组织宿迁名牌和知名商标评审,全年发展宿迁市知名商标20件,宿迁名牌50个。(市质监局、工商局牵头,市名推委、市商标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

2.强化品牌宣传和保护。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我市名牌企业和三名商标企业,不断扩大我市企业和产品的市场影响力、知名度。加大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保护力度,建设有利于名牌发展的长效机制和良好环境。(市质监局、工商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知识产权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参加)

六、切实加强质量基础工作

1.推进技术标准战略。政府给予技术标准战略以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着力构建完善的标准化支撑服务体系;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标准专项,推动项目实施单位提交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项;推进产业集聚区标准化试点工作,申报产业联盟标准化示范试点1个,制定产业联盟标准1项;组织申报高新技术标准化试点1项,组织5家以上企业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大力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引导服务业规范发展,提升服务水平;做好宿迁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泗阳国家级标准化综合示范县等一批项目建设。(市质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委、环保局、水利局、旅游局参加)

2.实施计量惠民工程。做好泗阳县国家级计量惠民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两免费”检定任务;推进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业、商店(超市)、医院、眼镜店等诚信计量示范创建工作;筛选有节能潜力企业的重点耗能设备进行能效测试,帮助企业推广应用变频、余热回收等节能技术;对列入万家节能低碳行动企业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完成已改造的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计量校准工作;市场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市质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生局参加)

3.加强认证认可管理。组织推动各县区(开发区、园区、新区)开展网格式获证组织检查,帮助相关企业整改3C标志使用不规范行为,确保整改率达到100%;组织推动对3C认证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巡查,严厉查处无证生产3C产品违法行为,促进企业强化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力促我市3C产品国抽、省抽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积极推动我市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和节能产品认证;做好实验室资质监督评审。推进进口食品境外企业注册,完善出口食品企业、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基地备案管理和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基地)建设。(市质监局、宿迁检验检疫局、市农委参加)

4.强化检验检测技术保障。服务地方产业发展,推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宿迁质量检验检测园、省灯具质检中心(泗阳)、植物检验检疫实验室建设。争取省功能性膜材料计量检测中心、省功能性纤维检验中心等项目立项。加强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规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行为。(市质监局、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委、宿迁检验检疫局参加)

七、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1.加强质量教育。做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及注册工作。组织开展暑期质量夏令营活动和江苏省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创建工作。引导企业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局、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质监局负责)

2.开展“质量月”主题活动。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弘扬质量先进典型,曝光质量违法案件。开展质量万里行、农资打假下乡、清新居室行动和质量专家企业行等专项活动。(市质监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工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农委参加)

各地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实际,参照上述工作安排和部门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和要求。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牵头单位负总责,参加单位主动配合,共同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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